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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新政

2020-05-12 20:10:19来源: 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万历元年,张居正给皇帝上疏要求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水利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革。这就是万历新政,也可以叫做张居正改革。

明朝晚期,政治腐败,边防松弛,明王朝财政困难,民穷财竭。为了改变这种情况,隆庆二年(1568),张居正向明穆宗上了一封《陈六事疏》,试图革除嘉靖以来的各种弊端。张居正提出的改革主张主要有“省议论”(少发议论,多干实事)、“振纲纪”(加强法纪,统一号令)、“重诏令”(令行禁止,提高效率)、“核名实”(严明考课,选拔人才)、“固邦本”(轻徭薄赋,安抚民众)和“饬武备”(训练军队,严守边防)等。虽然在当时的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施。但是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最初蓝本,可以说,这是张居正进行全面改革的前奏。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驾崩,年仅九岁的明神宗继位。由于得到了太后和皇帝的支持,张居正按照自己的治国理念,大刀阔斧的推行改革,于是,万历新政以崭新的面貌登上了历史舞台。

 一、整顿吏治,推行考成法。

(一)推行考成法

对于考成法的内容,张居正作了这样的阐述:凡六部、都察院遇各章奏,或题奉明旨,或覆奉钦依,转行各该衙门,俱先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每月终注销。除通行章奏不必查考者照常开具手本外,其有转行覆勘,提问议处,催督查核等项,另造文册二本,各注紧关略节及原立程限,一本送科注销,一本送内阁查考。该科照册内前件,逐一附簿候查,下月陆续完销,通行注簿。每于上下半年缴本,类查簿内事件,有无违限未销。如有停阁稽迟,即开列具题候旨下,各衙门诘问,责令对状。次年春夏季终缴本,仍通查上年未完,如有规避重情,指实参奏。秋冬二季,亦照此行。又明年仍复挨查,必俟完销乃已。若各该抚按官奏行事理,有稽迟延阁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注销文册有容隐欺蔽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蔽者,臣等举之。如此,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而参验综核之法严,即建言立法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致理之要,无逾于此。(考成法规定:凡是都察院、六部等中央部门,把皇帝谕旨及各类公文转发地方政府,须事先酌量路程远近,规定处理程序与期限。发文与收文部门必须设置收发文登记簿,每月的月底都要办理注销手续。至于重要公文,例如朝廷要求复勘、提问、议处、催督、查核的事项,必须另外编造处理文册,注明公文内容提要和规定处理程限,一式两份,一份送六科,一份送内阁。六科收到处理文册后,必须逐一核查,如果查明耽搁拖延,立即上报内阁,同时责令地方政府讲明原因。下一年还得通查,直至注销为止。在这个流程中,如有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官员,必须追究责任。巡抚、巡按拖延耽搁,由六部举报;六部、都察院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由六科举报;六科如有隐瞒欺骗,由内阁举报。这样一环扣一环,每个月都有考核,每一年都有稽查,以前敷衍塞责的现象,就有可能杜绝。)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考成系统:由内阁稽查六科,由六科稽查六部、督察院,由六部、督察院稽查巡抚、巡按,建立起健全的行政运作系统。

通过以上材料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张居正对公文处理的过程作了具体而详实的规定。这就是由中央各部把拟办的公事一律登记造册,分别制成一式三份的公文薄:一本留部作底本;一本送六科备案;一本交内阁查考。大小事务按照轻重缓急,路程远近,严立期限,责令完成,逐一注销,如有期满不实的,从严查处。按月进行考成,每年进行总结,吏部通过询事考言,以言核事,以事核效,评定官吏的勤惰,以此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官员的执政能力。

张居正的考成法,收获了非常不错的成效。张居正曾说:“考成一事,行之数年,自可不加赋而上用足。”此外,《明神宗实录》说“自考成之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举。”(《明神宗实录》卷七一)《明史》则评价说,官场上下“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明史·张居正传》)考成法的实行,一方面大大地提高了官吏队伍的质量,另一方面也使朝廷的权力集中于内阁。同时,还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的稳定性。

 (二)改革驿传制度

驿政和赋役是明中后期财政上最大的弊政,也是贪吏作弊的渊薮。驿递是专为公务活动服务的官方交通机构。嘉靖、隆庆年间,主管部门又乱发勘合,以作人情,用驿者不仅巧立名目,强行勒索,还受商人之贿,大量夹带私货,致使百姓负担加重。针对这种情况,张居正一面重申旧禁,一面制定相关的规章,严加稽查,加强管理。一是非军国大事,一概不准领取通行的堪合;二是大力削减驿站供应;三是严加整顿,杜绝弄虚作假。驿传改革,节俭了财政支出,缓解了财政压力,也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二、财政经济改革

 (一)“不加赋而上用足”

 1.“惩贪污以足民”

贪污就是化公为私,把国家财政收入据为己有,这是一个永无底止的大漏洞。不堵塞这个漏洞,企图扭转入不敷出的局面,是不切实际的空话。在惩治贪污方面,张居正运用严刑峻法,毫不手软,明确告诫吏部:“奏报贪吏毋诿纵。”接连几年严惩贪污的高官,包括黔国公沐朝弼、吏部左侍郎魏学曾、湖广总兵陈王谟、大同巡抚刘应箕等,构筑起严惩贪污的高压线。

2.“理逋负以足国”

什么是“逋负”?“逋”的意思是逃亡、拖欠,“逋负”亦即“逋赋”,通俗地说就是逃税、欠税。在那个权大于法的时代,官僚豪绅凭借权势,买通衙门书吏,逃税漏税屡见不鲜,愈演愈烈。国家本应该收上来的赋税,有相当大的部分被他们“逃”了、“漏”了。这个巨大的漏洞如果不堵塞,要想改变财政亏空,岂非空话!至于“理逋赋”,张居正想的办法是,把清查出来的拖欠赋税,按照适当的比例,在以后每年的赋税中补交(称为“带征”),也就是新税与旧欠一并催征。并且将征收“逋赋”的成果作为考核官吏的标准。通过这一改革,增加了财政收入。

 (二)清丈田粮

所谓清丈田粮,也就是清丈全国的田地。以百姓自丈与官方复丈相结合的原则,清丈全国田地。清丈后,编制簿册,即“鱼鳞图册”,统计田亩面积与税粮。张居正的清丈田地措施,具有以下几点好处:其一,清丈以后,田地有定数,赋税有定额,部分地改变了税粮负担不均的情况,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的稳定。其二,查出了不少隐匿田地,以及这些隐匿田地所规避的税粮,使得政府掌握的承担税粮的田地面积有明显的增加,这样可以打击逃税漏税行为,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三)推广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整顿赋役的最重要的措施,主要是解决“役”的征收问题。明中叶以后的社会经济情况有所变化,一是土地兼并在猛烈地发展,一是商品经济在迅速地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旧的赋役制度不能不改变,一条鞭法便应运而生。在嘉靖十年(1531)时就出现了一条鞭法,当时只在局部地区推行。到了万历九年(1581),张居正把一条鞭法作为全国通行的制度,大力推广。不久,一条鞭法就在全国普遍实行了。

 一条鞭法的内容比较复杂,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第一,田赋中除政府所需要征收的米、麦实物外,其余实物均折银征收;第二,所有名目的徭役,皆折成银两;第三,将田赋银和由丁、田共同承担的徭役银合并征收,从而使赋与役合为“一条”;第四,赋、役银合并后,直接交与地方官府,即“丁、粮必输于官”,再由官府用银雇人应役。

一条鞭法的实行,在我国赋役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第一,将力役部分地摊入田赋,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负担。第二,把力役改为折银,这就使农民摆脱了一部分封建国家的劳役束缚,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第三,赋役一概征银,这就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又反转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整顿教育,振兴人才。

 为了革新政治,培养人才,张居正在万历三年(1575年)提出整顿学政、振兴人才的措施,针对王学(王阳明的心学)徒子徒孙空谈心性、不务正业的恶习给予打击,规定各级学校的学官、儒生必须“著实讲求,躬行实践”,不许空谈费业;并下令毁天下书院,把书院改为政府办公机构,意在提倡实学,防止空谈误国。

四、整饬边防,兴修水利

(一)整饬边防

在整饬边防方面,张居正支持王崇古的建议,改善同蒙古的关系,封蒙古俺答汗为顺义王,命名其城为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并在大同等地设立茶马互市,与蒙古进行贸易。又调抗倭名将戚继光镇守蓟门,用李成梁镇守辽东。俺答受封以后,约束各部不来犯边,于是西北边塞安宁,20余年没有战争。戚继光在蓟门16年,因受张居正倚重,得以展布才能,经营规划,守备强国,边境无事。李成梁在辽东屡战却敌,多所立功,至封伯爵。

 (二)兴修水利

在兴修水利方面,张居正用治河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并兼治运河。潘季驯在治河中贯串了“筑堤束沙,以水攻沙”的原则,很快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万历七年二月,河工告成,河、淮分流。基本上缓解了困扰多年的水患,使河水不再入淮,大大减少了水灾,保障了农业生产,多年弃地得以变为良田,并且也节省了巨额的河政开支。

万历新政,旨在解决明朝两百余年发展中所积留下来的各种问题,以巩固明朝政权,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它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国家财政收入增加,边境安宁,万历初年明朝一度有了“中兴”的景象。虽然在张居正死后,一些改革措施便遭到了破坏,比如考成法,但是一些改革措施比如“一条鞭法”,或多或少地被保持了下来,甚至延续到了清朝(清代“摊丁入亩”改革是“一条鞭法”改革的延续),对后世影响深远。历史学家黄仁宇评价万历新政为:总的来说,万历即位以后的第一个十年,即从1572年到1582年,为本朝百事转苏、欣欣向荣的十年。北方的“虏患”已不再发生,东南的倭患也已绝迹。承平日久,国家的府库随之而日见充实。

不过,张居正为了保证改革的实施,不断打击异己。而且为了维护程朱理学的统治地位,甚至下令拆毁全国各地的书院,并且禁止王阳明“心学”的传播,导致明朝后期兴起的反对封建礼教,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潮被打压。

正是因为张居正推行的改革,即“万历新政”,得以挽救了明王朝。但是,在他死后,由于万历皇帝的贪婪和“泄私愤”,对张居正反倒清算,迫害张居正一家,致使他们一家家破人亡,并将张居正实施的大部分有利改革措施废除,万历新政从此破产。万历新政虽然破产了,但是其“一条鞭法”的措施影响深远,为清王朝的“摊丁入亩”改革提供了经验。张居正改革的历史功绩还是巨大的,永垂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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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历史事件网大变革栏目史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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