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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明:论中古基督教之异端

2017-06-16 09:05:30来源:《世界历史》 已浏览人数:
基督教信仰有四大支柱:传统、《圣经》、经验及理由。而最终的权威是来自神。但谁可以合法地代表那权威呢?《圣经》并不是惟一的权威,因为它也需要阐释。

(作者:张学明,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本文尝试从政治、社会、经济、思想及宗教的角度,探讨自451年加采东宗教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注:大公教会于451年在加采东所召开第四次宗教会议,声明基督有“神、人两性一位”。《天主教英汉袖珍辞典》,台北《天主教恒毅月刊》2001年,第86页。一般神学家都认为基本的大公教会教义在此时已确立。)至1418年康士坦斯宗教会议(Council of Constance)约一千年期间,中古基督教之正统(orthodoxy,ecclesiastical authority)与异端(heresy(注:《天主教法典》第751条的拉丁文原文及中文翻译如下:

751 条:所谓异端,是在领洗后,固执地否认某端天主所启示和教会所定该信的真理,或是固执地怀疑这端道理;所谓背教,是整个拒绝基督宗教的信仰;所谓裂教,是不愿服从教宗或是不愿与隶属教宗的教会成员共融。《天主教法典》,台北天主教务协进会1985年版,第322-323页。),dissent(注:dissent:(异见人士):指不顺从正统教会的人,或任何挑战宗教权威的人。))的关系的历史。

异端(heresy)字源于希腊文hairein,意思是“选择”,亦指“意见”。使徒时代的后期,一些基督教领袖认为:为了保持基督教会的连贯性,一些“意见分歧”或“异见”者必须被拒于门外。其后,这个基督教会由一些主教(bishops)领导,据基督教传说,其渊源可追溯至耶稣基督与使徒之时代。这使得主教成为可以分辨对与错的权威,亦可以阐释《圣经》的教义。不过,另一些当代的学者往往对《圣经》或神学有“不同的意见”,这些“异端”的学者与“正统”的主教在中古时代便不断针锋相对,初则互相激辩教义,继而互相谴责。

获得基督教教会主教接纳的教义便是所谓“正统”的(Orthodox,correct teaching)及“普世接受”的(Catholic,universally held)。这些正统教义用拉丁文形容为“semper,ubique,et ab omnibus”(即“万古不移,四海皆准,百姓同钦”“always,everywhere,and by all”)。“不同意见”被认为是“heterodox”即非正统、异于传统教理的另类意见。当这些另类意见被主教谴责时,通常便会判定为“异端”(注:有关中古异端的论著,较具代表性的有:马尔科姆·兰伯特:《中古异端:自格雷戈里改革至宗教改革之活动(MalcolmD.Lambert,Medieval Heresy:Popular Movements from the Gregorian Reform to the Reformation),牛津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二版;及杰弗里·罗索:《中古基督教史》(Jeffrey B.Rusell,A History of Medieval Christianity:Prophecy and Order),AHM出版社1968年版。)。

不过,我们要把“异端”与下列一些名词分开:“infidel”是指无信仰、不信(基督)教的人;“apostate”是指背叛基督教的人;“schismatic”是指宗派分立论者,及一些民间信仰者,例如:相信异教(pagan)或诅咒(curse)、魔术(magic)、巫术(witchcraft)的人。这些民间信仰很多时都被正统教会忽略,因而没有被谴责而不算“异端”。东欧希腊基督教往往强调自己是正统,因而又称希腊正教(Greek Orthodox),西欧罗马天主教则强调是普世信仰(Catholic),因而又称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当然,它们都各自认为本身既是正统,又被普世所信仰。

而拉丁文christianitas(即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于4世纪首先由圣杰罗姆(St.Jerome)使用,意指基督教及其信众社团。至教宗格雷戈里七世(Pope Gregory Ⅶ,1073-1085)时,基督教世界已演变至由教宗为精神领袖的教廷(注:哈罗德·伯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之形成》(Harold J.Berman,Law and Revolution:The Formation of the Western Legal Tradition),哈佛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神职人员以至俗世王侯,都在这个精神管治系统之下。任何反对或挑战这个精神领袖及其系统、架构的,都被视为异端。因此,“异端”与“正统”是相对亦相互关连的。当然,神学纷争的胜方便成为“正统”,负方便是“异端”了。

中古基督教之正统与异端之创造张力其实对基督信仰之发展有其推动作用;基督教若果没有这种不断对抗的思潮刺激,可能会变得死气沉沉或停滞不前。当然,这种张力既有正面亦有负面的影响,例如导致分裂及破坏。正统与异端双方往往忘记了他们的天主的诫命中最重要的是爱天主及爱人如己,但双方却各持己见而攻击对方。

不过,正统与异端的抗争渐渐变得激烈。这同教会与罗马帝国结盟有关。312年,康士坦丁(Constantine,r.306-337)(注:有关康士坦丁的论著,请参看:迈克尔·格兰特:《康士坦丁大帝:其人及其时代》(Michael Grant,Constantine the Great:the Man and his Times),斯克里布纳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米兰诏书》(Edict of Milan)正式令基督教合法化。康士坦丁一朝亦屡次界入、干预教义的纷争。其后的狄奥多西亚(Theodosius,I.r.378-395)笃信基督教而更加投入教会事务,甚至颁令罗马帝国,独尊基督教而罢黜其它宗教。无论如何,当基督教会向俗世帝国求助、结盟以压抑异端,斗争便会变成暴力冲突。

笔者以451年加采东宗教会议作为中古基督教正统与异端之争的起点,是因为该会议已把主要的基督教神学的正统、普世教会的定位确定了。自此之后,正统与异端之争主要存在于人与神及较为现实的社会关系之中;例如:争论教徒应怎样去崇拜神及俗世势力在教会内的角色等。

对于传统的罗马天主教会学者来说,中古的异端是教会的罪人、叛教者——他们固执地以错误的教义诠释去对抗正统教会的权威。相对地,对于后来的基督新教学者来说,中古的所谓异端人士是宗教改革的先锋,是勇于保卫教义真理对抗教廷之英雄。

基督教信仰有四大支柱:传统、《圣经》、经验及理由。而最终的权威是来自神。但谁可以合法地代表那权威呢?《圣经》并不是惟一的权威,因为它也需要阐释。中古基督教会很快便把权威放在承传自彼得(Peter)等使徒的主教身上;当主教之间出现分歧时,便会以主教组成的宗教会议决定。但有时宗教会议仍然意见分歧,便需要外来的权威去解决纷争。这些外来权威往往就是罗马的皇帝,康士坦丁大帝便曾界入平息宗教会议有关教义的正统与异端之争。

451年的加采东宗教会议是基督教会界定正统与异端的一个重要分水岭。在此之前的很多不同的教义意见在这次会议里被判定是正统或异端。例如:“圣父、圣子及圣灵是完全相等三位一体的真神”,在这次会议被确定为“正统”;那些认为“三位一体中圣子与圣灵从属于圣父”之说(Doctrine of Subordination)则被界定是阿里乌异端(Arian heretics)(注:有关阿里乌异端之论著,请参看R.P.C.汉森:《基督教义的追求:阿里乌之争论,318-381》(R.P.C.Hanson,The Search for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God:the Arian Controversy,318-381),T&T克拉克出版社1988年版。)。这个异端的始创人是阿里(Arius,c.250-336),他曾于325年的奈斯亚宗教会议(Council of Nicea)上答辩;不过,被判定之后,便渐渐退隐而不再活跃了。

至于“基督的本性”(Nature of Christ),认为“耶稣基督既是人亦是神,且亦是天主之子;即是说基督是有两种本性的人”被判定是正统。与这个“正-统”相对的两个不同意见则被界定是异端:1.聂斯脱利派(Nestorians。后来的景教因始创人是聂斯脱利Nestorius,d.451而名的)相信“二性二位”,认为基督是两个体(人及神)并有两个本性(人及神);2.基督一性论者(Monophysite。Monos即一;physis即本性)认为基督的人性完全溶入其神性,所以只有一个本性。

这两种异端又影响着其它的异端——聂斯脱利派异端影响着“嗣子派”(Adoptionism):认为基督只是天主的嗣子而非亲生子,拥有完全的人性,只是受洗时才被天主转化为神。另一方面,基督一性论者则影响着幻影说教派(Docetism):认为基督是神而不是人,其人形只不过是一种幻影的显现(希腊文dokein意即显现)。聂斯脱利派后来又名景教,活跃于东方如叙利亚(Syria),伊朗(Iran),印度(India),甚至中国的唐代(T'ang China)亦有记载。

基督教会极具影响力的神学家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354-430)(注:彼得·布朗:《圣奥古斯丁时代之宗教与社会》 (Peter Brown,Religion and Society in the Age of Saint Augustine),费伯出版社1972年版。)年轻时曾颇受波斯(Persia)的摩尼教(Manicheism)影响。这种异端的基本论调是这个世界充满神与魔鬼、善与恶之争,所以又称二元论(Dualism)(注:请参看史提芬·朗西曼:《中古基督二元论异端之研究》(Steven Runciman,The Medieval Manichee:a Study of the Christian Dualist Heresy),剑桥出版社1982年版。)。圣奥古斯丁成长后当然不与异端为伍,而是成为基督教会正统的捍卫者。在其晚年,圣奥古斯丁十分关注一个名为贝拉基主义的异端——由始创人贝拉基(Pelagius,d·c.420)及其徒弟朱利安(Julian Eclanum,d.454)倡导“人性本善良及人可靠自由意志而得救赎”。圣奥古斯丁不断对抗这个异端的理论,终于达至其正统的理论:“得救预定论”(“Predestination”)——即只能靠天主的宠爱、恩典才能获救赎。圣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主导着整个中古时期基督教的正统教义。

圣奥古斯丁虽然对千禧年论(Millenarianism)——神学末世论学派,认为耶稣基督将于千禧年复活为王——有所抗拒,但他对启示论(Apocalyptic)则接受。诚然,中古基督教会(甚至今天的教会)相信基督会再降临,并审判世人。

至8、9世纪,又一个异端在东部出现:捣毁圣像派(Iconoclasm。希腊文icon即圣像;klasma即破毁)曾被东罗马帝王李奥三世(Leo Ⅲ)推崇,但终于在787年的第二次奈斯亚宗教会议(Second Council of Nicea,787)上被判定为异端。

9世纪有一个重要的讨论展开:圣餐和圣体(Eucharist)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一向都是基督信仰的中心,一般教会神学家都认为基督的确在最后的晚餐里祝圣酒和饼。但于831年,有一位拉德伯特(PaschasiusRadbert)写了一篇论文:《De Corpore et Sanguine Domini》(《论上主的圣身与圣血》),却不认同基督在圣餐和圣体礼仪中,把饼和酒化身为圣体和圣血。不过,拉德伯特的意见,经过修订后,渐渐为教会正统所接纳:圣餐和圣体是一个礼仪与象征,但亦有基督到来的意思。这个问题当然在后来的基督新教之改革运动中,成为激烈的争论点。

于5世纪取代罗马法典的日耳曼法律并不注意异端。以教宗及宗教会议的决定为基础的教会法(Canon Law)渐渐奠立其地位。教会法一向都受到尊重,但要到6世纪才有较完整的全集。

11世纪开始,“不同意见”的种类,以及教会对这些意见加以谴责并判定为异端的个案急剧增加,原因主要是教会内部的改革运动。这些改革运动的精神鼓励传教士不要计较俗世的威信而更应关注民生。自909年克吕尼(Cluny)(注:有关克吕尼修道院的论著,请参看:迈克尔·弗塞特编:《中古教士独身与宗教改革论文集》(Michael Frassetto,ed.,Medieval Purity and Piety:Essays on Medieval Clerical Celibacy and Religious Reform),加兰德出版社1998年版。)修道院成立,改革运动席卷各地的修道院,而当时的修道院是负责教育的惟一机构,亦具有极高道德权威,所以这个改革运动影响着整个罗马天主教未来几个世纪的发展。这次教会改革运动对异端之影响有两方面:1.修道院精神因鼓吹苦修生活(asceticism)及回到使徒的简朴、敬虔生活,对精神与俗世之权威(即主教或王侯)都有所冲击。2.俗世社会方面,一些市民亦认为仿效使徒的生活比听从教士更重要,矛头有时甚至直指当时一些腐败的传教士。改革既可以是正统秩序从上而下对付混乱、无知、僭权及不道德行为;亦可以是所谓异见者从下而上反对当时秩序的结构。因此,这次教会改革运动催化着异端的发展——社会上不断有改革教会正统秩序的要求;亦令教会加强对付此等混乱、反抗的情况。

11世纪中叶,教宗及教廷主导着教会的改革运动,教会愈来愈关注异端的发展。原因亦可能是当时西欧已独尊基督教,所有野蛮人都已皈依基督教。当外在的异教徒消失时,教会正统便要整顿内部的异端。

当教宗废除贩卖圣物、教会职位,并严格执行神职人员立誓不婚的规条、及不准皇室贵族授圣职等情况时,过去很多因上述事务而受益的人都抗拒改革。教宗因而判定他们是异端,例如:那些支持售卖教会职位的被界定为“买卖圣职的异端”(Simoniac heretics);那些同意神职人员结婚的人则算作为尼古拉异端(Nicolaitist heretics)。

这个教会正统改革运动最突出的几个重要事项是神职人员的道德及教育的改善、减低俗世势力对教会的影响、对《新约》所描述的教徒简朴生活的向往。很多苦行修道的人都在这几个世纪出现。异端方面亦有类似的改革,但他们往往都超越了正统改革的底线,因而最终被教会正统(主要是教宗、主教、及宗教会议)判定为异端。

11世纪异端之兴起亦与一个新的教会精英集团(新的教会统治架构)之兴起有关。教会核心精英非常排斥异己,又害怕知识分子的人数不断增加。这些知识分子活跃于商业、法律、政治、甚至神学家之间,并成为社会上的一股势力。我们可以说:这时异端之兴起与知识分子之兴起都和当时的新社会秩序(城市质与量的急剧增长)有关。一些知识分子在有个人魅力的传教士带领下,其教义若偏离教会正统,便很容易遭判定为异端。

11世纪中叶,图尔的一位名叫贝伦格(Berengar of Tours,c.1010-1088)的僧侣在圣餐、圣体本性的问题上,与坎特伯雷大主教兰弗蓝克(Lanfranc,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注:有关兰弗蓝克的论著,请参看玛格丽特·吉布森:《贝克的兰弗蓝克》(Margaret Gibson,Lanfranc of Bec),牛津大学出版社1978年版。)争辩。贝伦格关于圣餐、圣体的观点十分复杂,他加入亚里斯多德的分析方法使问题变得更微妙。其后,贝伦格当然遭判定为异端。其实,圣餐、圣体是中古异端中最常出现的主题:一些异端的确误解了正统的教义;另一些异端根本就是故意去攻击教会、教士的权威——教士在圣餐、圣体礼仪中有极重要的功能:使酒、饼成圣血、肉身,若果没有这回事(又或者任何人都可以这样祝圣),我们可能亦不需要教士了。

异端分子否认圣餐礼仪及教宗(罗马主教)承传自使徒的权威,对教会正统来说,是对基督教传统之基础作否定。这时的异端对正统的冲击,不能单说是基于教士腐败,因为一向以来都有教士腐败的情况;所以,这时城市及商业的蓬勃扩张,出现广大的群众及一批懂得研读、阐释《圣经》的知识分子,可能才是令异端冲击正统的主因。教会的主教努力控制这批异见人士却可能更加令他们走向极端,并对教会整个系统失去信心,而终于导致教会正统定性他们为异端。

中古著名经院学者阿伯拉尔(Peter Abelard,1079-1142)(注:有关阿伯拉尔的论著,请参看约翰·马雷翰:《阿伯拉尔的哲学》(John Marenhon,The Philosophy of Peter Abelard),剑桥出版社1997年出版。)之个案则较为政治性。阿伯拉尔触怒了教会系统,尤其是政治上权重一时的克莱尔沃的巴纳(Bernard of Clairvaux)(注:有关巴纳的论著,请参看:约翰:萨默弗尔特:《克莱尔沃的巴纳之灵修教学》(John Sommerfeldt,The Spiritual Teachings of Bernard of Clairvaux:an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the Early Cistercian Order),西特斯出版社1991年版。)。阿伯拉尔虽然略嫌傲慢,但肯定是极有学问的经院哲学家、逻辑学家及神学家。1121年及1140年,巴纳等人两度谴责阿伯拉尔的一些思想。学院派的阿伯拉尔认为通过理性分析可以达至真理(因而亦达至权威);但这个想法触怒了修道院派的巴纳,因为他认为圣灵已把真理、权威交托给他(其实,讽刺地,巴纳这个想法已属异端)。不过,巴纳其后成为教会的正统而阿伯拉尔成为异端,主要原因在于两人的政治背景(而不在于他们的神学的理论)。对于巴纳而言,阿伯拉尔象征着一股新的知识分子精神:在未来的世纪影响着整个西欧的哲学、神学、法律,及医学等。阿伯拉尔的名著《是与否》(Sic et Non)(注:彼德·阿伯拉尔:《是与否》(Peter Abelard,Sic et Non:a Critical Edition,Eds.Blanche B.Boyer and Richard Mckeon),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及神学理论其实都十分正统。这两人之争辩亦涉及个人魅力——两人都很有魅力并吸引着一群几乎近于狂热的信众。不过,巴纳的政治朋友却包括教会及世俗的领袖,甚至教宗。他亦常善于利用其魅力、权威,而阿伯拉尔则相反。我们可以说,巴纳懂得何时及如何利用权威,尤其是利用其个人魅力去影响(而不是疏离)教会正统结构。阿伯拉尔的性格则是因对知识的探求而变得傲慢。

基督教对犹太人一向都有很复杂的情绪:一方面犹太人是天主的特选民族(耶稣基督就是犹太人);另一方面,很多说法直指犹太人钉死耶稣基督及破坏基督教会。犹太民族十分团结,因此亦十分容易被识别及被攻击。他们商业贸易的成就也招来很多的妒忌。第一次十字军东征(1095-1099)后,一些基督徒认为对付欧洲本土那些不信正统基督教的犹太人比劳师动众远征去攻击伊斯兰教徒简单容易得多。其实,1096年已有犹太人在莱茵河畔及法国遭屠杀。1146年的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亦挑起对犹太人的暴力。至1179年第三次宗教会议,教廷才颁令:犹太人应当受到保护。尽管如此,12世纪的一些人仍视犹太人为典型的坏人、阴谋分子,剥削穷人的富人,基督教的敌人及魔鬼之王撒旦(Satan)之使者等。1189年(第三次十字军东征之前)便有25名犹太人在伦敦被烧死;1190年,差不多整个犹太社团在约克(York)被屠杀,1235年,19名犹太人被吊死。1298年,犹太人更被指参与撒旦巫术而被屠杀。1348及1350年,犹太人被指控是撒旦使者并导致黑死病(Black Death)蔓延而被屠杀(注:有关中古反犹太运动的论著,请参看巴纳德·巴卡拉克:《西欧中古初期之犹太政策》(Bernard Barchrach,Early Medieval Jewish Policy in Western Europe),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

12世纪中叶是中古异端的重要发展阶段。一方面,正统秩序的教会律师努力修辑、分析、整理教会法;另一方面,学院派的知识分子亦愈来愈活跃,前面提及的阿伯拉尔与巴纳之争便是此时教会正统与学术异端对抗的明显例子。此时的学者往往使用哲学,甚至亚里斯多德的词汇,去研讨教义。这些哲学唯实论者认为人类的理性分析可以通过逻辑辩证方法找到绝对真理,我们可以称这些经院学派为理性神学。同时,仿效使徒苦修运动继续扩展并愈来愈重视苦行。这时新城市不断扩张,商人的财富及势力亦然,而他们和封建王侯常常捐助教会、修道院,令到基督教会与理想的使徒苦行生活之差距愈来愈大。其中一些改革派(很多都是有学问、知识的)传教士及民众组织成一股力量,甚至超越正统教会所能容忍的界限。例如:在意大利北部城镇活跃的谦卑者(the Humiliati)——他们坚持使徒式的苦行、贞洁,并拒绝一切财富、家产——最后虽然跟随了正统的本笃清规(Benedictine Rule),并成为对付异端的力量,但教会却并不承认他们为正统。

中古期间,一批活跃的改革派异端属于由富有及极具影响力的里昂(Lyon)商人韦尔多(Valdes)所创始的韦尔多派(Waldensian)。韦尔多把两个女儿送往修道院及安顿妻子之后,把其大部分财产捐给穷人,并四处传道。但因为韦尔多并不懂拉丁文,他感到《圣经》未能与信众直接沟通,因而在他资助下,《福音》被翻译为法文。这样,这个改革派异端既有一个更牢固的知识基础,亦更方便传道给非知识分子的信众。

韦尔多是一位极有说服力、个人魅力及冲劲的人,至1176年,他已吸引了一大群追随者,并活跃于里昂附近。他受欢迎的传道令里昂大主教感到威胁。于是,大主教引用教会法典,禁止他在未有证书之前传道。1179年,韦尔多及一些信众前往罗马,向教宗亚力山大三世上诉。但这时的教宗正忙于第三次宗教会议,冷待了他们。教宗只赞同韦尔多派的苦行生活,但拒绝介入大主教禁止他们在未有证书之前传道的问题。其实,若果里昂大主教能开明地颁发证书给与这个韦尔多派,便可以增强教会的正统力量对付当时的异端;可惜,里昂大主教并没有这样做。韦尔多终于在1182年被里昂大主教驱逐出教,并于1205年去世。韦尔多晚年似乎已对信众失去控制;死后,他的信众变得更激进——他们在城市与乡村各地用地方方言传道,并鼓励知识分子自己研读《圣经》,而非知识分子的信众则要努力背诵经文。颇讽刺的是:谦卑者与韦尔多派虽然都不获教会承认,但这两派都致力维护正统,并谴责当时的异端。无论如何,这些改革派坚持自己研读《圣经》及未经批准的传道,实有违当时教会的传统,终于在1184年的维罗纳宗教会议(Council of Verona)中,被教宗路西三世(Pope Lucius Ⅲ)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德烈一世(Emperor Fredericki)正式颁令判定为异端。这次宗教会议再一次界定异端及驱逐异端出教的程序,成为1215年由教宗英诺森三世(Pope Innocent Ⅲ)召开的第四次宗教会议的楷模。

11、12世纪期间,异端发展得很快,范围也很广。在教宗英诺森三世(Pope Innocent Ⅲ,1198-1216)(注:有关教宗英诺森三世的论著,可参看:简·塞尔斯:《英诺森三世:欧洲的领袖,1198-1216》(Jane E.Sayers,Innocent Ⅲ:Leader of Europe,1198--1216),朗文出版社1994年版。)领导下,教会正统全面反击。教会组织研讨会,召开会议并专著论文去游说知识分子远离异端。此外,教宗亦会引用教会法谴责、定性异端,甚至驱逐出教会,最严重的,把异端烧死。可谓软硬兼施。烧死异端虽然有净化的象征,但亦有烧毁异端的一切东西,并在社会上孤立异端的作用。

很多异端声称要从耶稣基督直接取得启示(而不需教会作中介),英诺森三世此时则把传统上只是承传罗马主教彼得之衣钵改为直接承传基督,为基督的代表(Vicar of Christ)——从此,教宗乃成为正统权威的惟一来源。

1216年,圣道明(St.Dominic)(注:有关圣道明的论著,请参看:C.H.罗伦斯:《中古修道院》(C.H.Lawrence,Medieval Monasticism:Forms of Religious Life in Western Europe in the Middle Ages),康曼出版社1989年版。)开创了道明会(the Dominicans),得到教宗的赞许。一生充满传奇的圣方济(St.Francis of Assisi,1182-1226)(注:有关圣方济的论著,请参看:C.H.罗伦斯:《修士:中古初期苦行僧对西方社会之影响》(C.H.Lawrence,The Friars:the Impact of the Early Mendicant on Western Society),康曼出版社1994年版。)虽然本来是富家子弟,但后来却仿效基督的谦逊,去服侍贫苦大众。圣方济认为:外在的贫穷(舍弃财富)及内在的谦逊(舍弃傲慢与野心)同样重要。圣方济很快便吸引了大批信徒。圣方济于1209年成立其修道会,鉴于之前的韦尔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传扬苦行修道而遭谴责,圣方济很快便拜会教宗英诺森三世,并获得赞许、承认。史家一般都称赞教宗英诺森三世懂得国际政治形势,善于灵活利用圣方济的魅力,把他纳入正统,去对付异端。

13世纪中叶,经院学派主导着神学、哲学及法律。城市的经济及人口不断扩张,由12世纪发展出来的大学已取代修道院,成为学术、思想的中心。大学里都是哲学唯实论的思想——柏拉图的理想主义再加上从阿拉伯地区回流的亚里斯多德思想。经院学者中,最具影响力的包括道明修会的艾伯特(Albertus Magnus,1200-1280)及其徒弟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6-1274)(注:有关艾伯特及托马斯·阿奎那的论著,请参看: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Thomas Aquinas,SummaTheologica),麦格劳希尔出版社1964年版。)。他们都有哲学唯实论的思想——认为透过理性分析加上启示便可达至绝对的真理。阿奎那等人对异端有严谨的定义:异端是那些刻意背叛教会并组成支派的人,或对《圣经》、教义持续犯错而不改的人,或抗拒圣事及主教权威的人。不过,这时的哲学唯实论者的成功却引致学院如巴黎大学的反击——在1269、1270及1277年多次谴责阿奎那的一些理论、方法。邓斯·司各脱(Duns Scotus,1265-1308)及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1285-1347)(注:邓斯·司各脱是经院哲学家及神学家,唯名论者,其学说与阿奎那相对立,认为意志高于理性,行动高于思维;奥卡姆的威廉是经院哲学家、逻辑学家,中世纪唯名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方济修会修士,反对教宗干预世俗政权,著有《逻辑大全》(Summa Logica)等;其它有关他们的论著,请参看歌顿·莱夫:《十四世纪知识与灵修之演变论文集》(Gordon Left,The Dissolution of the Medieval Outlook:an Essay on Intellectual and Spiritual Change in the Fourteenth Century),哈珀出版社1976年版。)则强调理性分析有其局限,并与一批神学家组成“唯名论者”(“nominalists”)——反对透过理性分析去寻找神学的绝对真理。巴黎大学及其他大学教授对神学家的批评、谴责反映出教会之正统与异端又出现一个新阶段——至13、14世纪,主教的权威受到大学教授的权威挑战。1277年,巴黎主教要与巴黎大学的学者合组成一个委员会去压制异端思想。那个委员会的目的是试图把神学与哲学分开并把教会权威交回主教,而专业行政则交回大学。不过,奥卡姆的威廉等则继续攻击主教(教会)对大学的干预,并不断争取学术自主。

14世纪的欧洲出现了多次天灾人祸,甚至农民暴动(例如:1358年在法国,1381年在英国)。社会之不稳定对异端的发展显然有催化的作用。此时英国异端的领袖是威克里夫(John Wycliff,c.1330-1384)(注:有关威克里夫的论著,请参看:安妮·赫德森编:《威克里夫论著选辑》(Anne Hudson,ed.,Selections from English Wycliffite Writings),多伦多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威克里夫既是学者(牛津大学教授),但亦广受普通民众欢迎——可能与当时社会不稳、民怨沸腾有关。他的思想反映着知识分子的理念、改革派的道德及广大民众的不满。威克里夫看到俗世王侯势力的冒升,所以,他寄望俗世王权、绅权可以平衡主教、教宗的教权,迫使教会改革。俗世的势力亦对广受民众支持的威克里夫之思想(例如:贬斥教会拥有庞大的财产)有兴趣,认为可以削弱教会的势力。1377年,威克里夫被逐出教会;1382年,坎特伯雷大主教谴责其牛津大学的支持者;1384年,威克里夫去世。1411年,他的著作正式被谴责并于康士坦斯宗教会议正式被定性为异端。

胡斯(John Huss,1372-1415)(注:有关胡斯的论著,请参看:简·乐曼:《宗教改革之根源》(Jan M.Lochman,Living Roots of Reformation),奥斯堡出版社1979年版。)是捷克爱国者和宗教改革家,布拉格(Prague)伯利恒教堂教士。他反对天主教会售“赎罪券”及教士的奢侈,提出宗教改革,最终于1415年,被判火刑处死。历史背景方面,国王查理四世(Charles Ⅳ,r.1346-1378)本来有志于令布拉格成为学术思想的中心,于是在1348年成立布拉格大学,并广邀学者来讲学。可惜,他的继任人文西斯劳斯四世(Wenceslaus Ⅳ,R.1378-1419)是一个既无兴趣于宗教改革,更无兴趣于学术思想的人。但是,那时布拉格大学已有很多学者深受威克里夫的宗教改革思想影响,其中一位年轻的教授就是胡斯——他生于一个农民家庭,于1396年在布拉格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于1400年成为教士,并于1401年成为布拉格大学哲学学院院长。他坚持捷克人应该有自主权管理自己的大学、教会、及俗世事务。1411年,他被逐出教会。1413年,他发表《论教会》(De Ecclesia),公开挑战教会秩序。不过,最具决定性的应该是国王文西斯劳斯的背向。最初,国王因为看到胡斯广受民众支持,因而与布拉格大学的改革派教授勉强合作。但1412年,胡斯等改革分子公开谴责曾受国王批准之“赎罪券”,国王恐怕这些“异见人士”失控,不但挑战他没有兴趣的教会正统,甚至挑战他本身俗世的王权,于是下令镇压。1415年,胡斯被骗往康士坦斯宗教会议自辩,但却遭定罪为异端,被判火刑烧死。

康士坦斯宗教会议可说是一个时代的分水岭,基督教正统与异端之争仍然继续,其中以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等人于15、16世纪之宗教改革最为激烈。无论如何,本文暂以两位中古极具影响力之改革异见人士(威克里夫及胡斯)在教会极具权威之康士坦斯宗教会议(1414-1418)期间,被定性为异端作为这篇研究个案的小结。

总括而言,中古基督教正统与异端之争,主观条件方面,虽然阐释教义之争辩是关键的问题,不过,本文从政治、社会、经济、思想及宗教的角度探讨中古基督教正统与异端之历史,发觉正统往往就是争辩的胜方,败方则成为异端;而客观环境(包括政治时局的稳定或动荡、俗世与教会的状况、城市的兴起与教会的改革、知识分子与俗世王侯及教士的关系等)往往才是影响胜负的决定性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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