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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鉴与王导

2018-08-08 09:06:39来源: 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庾、王交恶,当时人所共知。王导老谋深算,不事声张,并图杜绝“悠悠之口”,这是王导“善处兴废”的一种表现。但是只靠王导的政治才能并不足以息庾亮之谋。

(一)郗、王家族的结合
 
  郗鉴在北时,曾受东海王越之辟;稍后,又受琅邪王睿委署。他与东海王越和琅邪王睿的这种关系虽然并不深固,但对于他的南奔却有直接影响。郗鉴过江,不负旧谊,除了效忠元帝、明帝外,对于昔日举主江统的后人,亦深相交结,尽力提携。郗鉴显达,辟江统子虨为司空掾,又请为司马;檄统次子惇为兖州治中,辟太尉掾。江虨亦曾与辅政的会稽王司马昱共荐郗鉴子愔。郗鉴对于居中枢之任的门阀士族,也力图多方联系。
 
  郗鉴南来,以流民帅而得迅速进入建康朝堂,主要是得力于纪瞻。《晋书》卷六八《纪瞻传》:“时郗鉴据邹山,屡为石勒等所侵逼。瞻以鉴有将相之才,恐朝廷弃而不恤,上疏请徵之,曰:‘……伏见前辅国将军都鉴少立高操,体清望峻,文武之略,时之良干。昔与戴若思同辟,推放荒地,所在孤特,众无一旅,救援不至。然能绥集残余,据险历载,遂使凶寇不敢南侵。但士众单寡,无以立功。既统名州,又为常伯,若使鉴从容台闼,出内王命,必能尽抗直之规,补兖职之缺。自先朝以来,诸所授用,已有成比。戴若思以尚书为六州都督、征西将军,复加常侍;刘隗镇北,陈眕镇东。以鉴年时,则与若思同;以资,则俱八座。况鉴雅望清重,一代名器。圣朝以至公临天下,惟平是与。’”纪瞻力荐郗鉴“补衮职之缺”,其政治意向是希望郗鉴在王敦叛乱迫在眉睫之时站在晋元帝一边,抗拒王敦。其时戴渊以六州都督拥兵屯驻合肥,与屯驻淮阴的刘隗同为晋元帝所倚重。第二年,戴渊自合肥奉诏入卫建康,所率军队一触即溃,戴渊亦被王敦杀害。接着,郗鉴应徵自峄山南来,所率部曲即屯驻于戴渊刚刚撤离的合肥,填补了戴渊留下的空缺,郗鉴本人则拜尚书入官建康。这些当与纪瞻疏荐有直接关系。郗鉴虽有时望,但以流民帅而得入官建康,如果没有有力人物为之援引,是不可能的。
 
  郗鉴孤身入建康事,还有值得分析的地方。合肥是当时军事要地,与建康为犄角,本不宜由流民帅入驻。郗鉴先是于“永昌初徵拜领军将军,既至,转尚书,以疾不拜。”领军掌宿卫之任,也不是远来流民帅郗鉴所宜领。所以郗鉴一到建康,就有转拜尚书之事,而郗鉴不会不懂内情,因而“以疾不拜”。等到王敦势逼,明帝才真正有了用郗鉴势力以为外援的要求,遂有对郗鉴假节镇合肥之授,郗鉴才有了回到他所统流民的驻地合肥的机会。可是,王敦又不愿接受这一于己不利的事实,上表以郗鉴回建康为尚书令。由此看来,郗鉴南来后得入东晋上层集团,虽经纪瞻荐引,毕竟还是有此一段若隐若现的曲折过程。其中关键之处是,从朝廷说来,郗鉴可为己用,但他毕竟是流民帅,必须小心谨慎对待,有所防范;从都鉴本人说来,他虽然可以在王敦之乱中为朝廷奥援,但不能脱离随他南来的兖州流民群体,否则他将失去资实,一事无成。
 
  纪瞻是南士冠冕,对琅邪王司马睿立足建康,继承帝位,出力甚多,影响甚大。朝廷为了应付王敦之乱,以纪瞻为领军将军。他于宿卫六军中威望最高,六军对他敬惮祗肃。据《北堂书钞》卷六四引《晋起居注》,晋制:“领军闲无上直之劳,可得从容养疾。”其时纪瞻年迈在病,朝廷以之为领军,意在借重其威望而又得遂其闲养。王敦再逼京都,明帝请瞻“卧护六军”。而郗鉴适有都督从驾诸军事之命,宿卫六军除已知护军应詹、左卫庾亮在前应敌之外,其余部分当在从驾诸军之中。不过六军寡弱无力,真正起作用的,是以郗鉴密谋而得入援的流民帅。纪瞻对郗鉴的荐举,起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郗鉴南来,王敦再叛,政治形势非常微妙。原来王敦初叛,是在执政王导的默契下进入建康的,其直接目的是清君侧,所谓君侧,指明是刘隗、刁协、戴渊等一批王氏家族的仇人。《晋书》卷九八《王敦传》载王导遗王含书,有云“昔年佞臣乱朝,人怀不宁,如导之流,心思外济。”这是王导明确承认本与王敦同谋。据《晋书》卷六九《周传》,王敦初叛入京,杀周、戴渊,都曾咨之于王导。王导后来说:“吾虽不杀伯仁(周),伯仁由我而死,幽冥之中,负此良友!”其实由王导而死者,不只周,还有戴渊。后来王敦再叛,以台中军情告王含者也是王导。上引导遗含书,一则说“得征北(王邃,王导从弟)告,刘遐、陶瞻、苏峻等深怀忧虑,不谋同辞”;再则说“导所统六军,石头万五千人,宫内后苑二万人,护军(应詹)屯金城六千人。刘遐已至,征北昨已济江万五千人。”与王敦、王含通关节的王导,却又是明帝所令征讨王敦、王含的大都督、假节。这就是王敦再叛时形势微妙之所在。王导所统六军,当即纪瞻“卧护”的宿卫六军,可知王导还拥有某种势力可以影响京师形势。而王导的六军,其中的一部分又正是明帝欲置之于郗鉴都督从驾诸军事之下的。由此可见,郗鉴与王导之间,也存在一种微妙关系。
 
  其实郗鉴得以自峄山南来,王导就曾起过作用。据《纪瞻传》,我们知道,纪瞻在荐郗鉴疏的末尾赘言:“是以臣寝顿陋巷,思尽闻见,惟开圣怀,垂间臣导,冀有毫厘万分之一。”这就是说,郗鉴部众南来和徵郗鉴入朝诸事,还需要得到王导的首肯,否则不会被朝廷接纳。
 
  微妙的关系,尖锐的形势,需要南来不久的郗鉴确定自己的政治态度,尤其是对琅邪王氏的政治态度。
 
  从郗鉴尔后的行事看来,他的政治态度首先是支持东晋,不赞同王敦的无君之心。郗鉴由合肥入朝时,王敦截留之于姑孰,与论中朝人物乐广、满奋。郗鉴力言中朝愍怀太子之废、赵王伦篡立之时,乐广处倾危之朝不可得而亲疏,柔而有正;而满奋则是失节之士,不可与乐广同日而语。这就无异向王敦表明,自己不愿党同于王敦。其次,郗鉴也没有党同于戴渊之辈以与琅邪王氏为敌,宁愿折冲于士族诸门户之间,以求政局之稳定。后来他固辞卫将军军号,反映了他不愿凌驾诸士族的谦退立场。都鉴既不苟同于一方,就免不了在当轴诸士族之间时而与此、时而与彼发生矛盾。王敦乱平后,在应否追赠周札的问题上,这种矛盾一度表现得很尖锐。
 
  义兴周氏是有名的“江东之豪”。王敦首逆,周札都督石头诸军事,开门应敦,使晋军败绩。王敦出于疑忌,又族灭周氏。王敦事平,周氏故吏讼周氏之冤,请加追赠,引起朝廷激烈争论,其意见备见《晋书》卷五八周札、卷六七郗鉴诸传。卞壶以札开门延敌,不宜追谥。王导认为“札开石头,忠存社稷,义在忘生”,与谯王无忌、周、戴渊等死难之臣一样,合乎人臣之节,应一例追赠,不应厚彼薄此。显然,王导是袒护王敦的。
 
  都鉴议同卞壶,而与王导针锋相对。他说:“若敦前者之举义同桓、文,则先帝可为幽、厉邪!”由于王氏权重,朝廷竟从导议,而卞、郗之议不行。这场尖锐的论战,说明其时郗鉴、王导关系并不和谐,虽然这还不是当时政局的关键所在。
 
  东晋政局,成帝即位(太宁三年,325年)后为之一变。成帝冲幼,王导、卞壶、郗鉴、庾亮等七人同受明帝遗诏辅政。接着,庾后(庾亮妹,成帝太后)临朝称制,庾亮居帝舅之尊,地位迅速上升,政之大要,皆决于亮。朝廷立即出现了庾亮与王导的明争暗斗,成为政局中的主要矛盾。都鉴处于这一矛盾之间,力求抑制矛盾的发展,起稳定时局的作用。
 
  庾、王家族,早先在元帝、明帝时共同利益尚多,矛盾本来并不显著。元帝过江后未即帝位以前,有用申、韩以张皇权之意。《晋书》卷四九《阮孚传》:孚“渡江,元帝以为安东参军。……时帝既用申、韩以救世,而孚之徒未能弃也。”案元帝为安东将军,在永嘉元年七月至五年五月(307—311)。据《元帝纪》,其时“王敦、王导、周、刁协并为腹心股肱”,所以“用申、韩”并非特意针对琅邪王氏。《晋书》卷七三《庾亮传》:“时〔元〕帝方任刑法,以《韩子》赐皇太子。亮谏以申、韩刻薄伤化,不足留圣心。太子甚纳焉。”其时已在建武、太兴之际,王氏坐大,庾氏有此谏,足见王、庾之间尚得相安。后来王敦有意称兵,深忌庾亮而外崇重之,庾亮忧惧去官,旋复参与平乱。尽管如此,庾亮与王导尚无特殊冲突发生。
 
  明帝经历了王敦之乱的剧烈震动,对王氏家族更有戒心,亲庾亮、疏王导的意向越来越明显。《太平御览》卷五九三引《语林》:“明帝函封诏与庾公,信误致与王公。王公开诏,末云:‘勿使冶城公①知’。导既视,表答曰:‘伏读明诏,似不在臣,臣开臣闭,无有见者。’明帝甚愧,数日不能见王公。”案裴启著《语林》,成书时上距明帝才四十来年,所载掌故多可信。即令情节有违,要当为其时人对王、庾关系观感的反映。明帝成年在位,“潜谋独断”(《明帝纪》),虽袒庾而不纵庾,庾、王之间还不具备公开进行倾轧的政治气候。
 
  到了成帝之时,母后称制,庾氏坐大,情况就不一样了。《晋书》卷七三《庾亮传》史臣曰:“牙尺垂训,帝念深于负芒。”《晋书》卷三二《后妃传》(下)赞曰:“持尺威帝”。案《困学纪闻》卷一三引殷芸《小说》:“诸庾诛南顿王宗,帝问‘南顿何在?’对曰:‘党〔苏〕峻作贼,已诛。’帝知非党,曰:‘言舅作贼,当复云何?’庾后以牙尺打帝头云:‘儿何以作尔语?’帝无言,惟张目熟视。”《成帝纪》记此事略同,惟不言牙尺打头。南顿王宗被杀在咸和元年(326年)十月,时成帝始六岁。虽然庾后于三年三月即死,但庾氏兄弟羽翼已成,权势在握,其锋芒所及,除排抑宗室②以外,主要是针对盘根错节的王导。所以成帝即位后,庾、王倾轧就立即公开化了。
 
  原来受遗诏抚政的七人当中,卞壶以忠直闻,与庾亮对直市,共参机要。首先起来约束以司徒录尚书事的王导的,就是卞壶。《晋书》卷七○《卞壶传》云:“〔明〕帝崩,成帝即位,群臣进玺。司徒王导以疾不至。壶正色于朝曰:‘王公岂社稷之臣那?大行在殡,嗣皇未立,宁是人臣辞疾之时?’导闻之,乃舆疾而至。”
 
  《卞壶传》又云:“是时王导称疾不朝,而私送车骑将军都鉴。壶奏以导亏法从私,无大臣之节;御史中丞钟雅阿挠王典,不加准绳,并请免官。虽事寝不行,举朝震肃。”卞壶以罪加王俘,比上引“岂社稷之臣”的责难又进了一步。案《北堂书钞》卷五九引《晋中兴书》:“卞壶为尚书令,奏王导居官无敬。”《初学记》卷一一、《太平御览》卷二○一引《晋中兴书》,“居官无敬”均作“专任无敬”。“无敬”,当即晋律所谓“不敬”。《晋书》卷三○《刑法志》张斐注律上表曰:“亏礼废节谓之不敬”。卞壶以称疾不朝而私送郗鉴事奏弹王导“亏法从私,无大臣之节”,与晋律以“亏礼废节”为“无敬”、“不敬”之科正合,其罪可至免官①。
 
  卞壶两次罪责王导,此事与厦亮有无关系,史无明证。但是当庾、王矛盾滋生之时卞壶作此表现,无疑是对庾亮有利的。值得注意的是,王导在受到卞壶前一次抨击之后,仍然不顾嫌疑,私送郗鉴赴徐州之任,使卞壶再得口实。这足以证明庾亮用事以来,王导、郗鉴这两个家族开始出现了密切关系,而这种密切关系当然是针对庾氏专权的。琅邪王氏在王敦之乱后要想维持其家族势力于不坠,必须在有实力的朝臣中寻求支援。而琅邪王氏在政治上的继续存在,在当时又是约束庾氏专恣、稳定东晋政局的必要条件。郗鉴支持王导,王导联结郗鉴,其背景就是这样。
 
  家族之间的相互支援,婚和宦是重要途径。宦,指仕途的提携,如明帝时王导为司徒,辟郗鉴子郗昙。婚,指互为婚姻以相固结,如王氏两代娶郗氏女。《世说新语·雅量》:“郗太傅在京口,遣门生与王丞相书求女婿。丞相语郗,‘信君往东厢任意旬。’”①郗鉴研了王导侄王羲之,嫁女与焉。郗、王二族交好,所以郗氏求婿,首先选定琅邪王氏这一家族,然后于此家族范围内访求之。这就是说,婚姻先是求族,然后择人。郗、王通家,子弟交游甚密。《郗惜传》惜在临海,“与姊夫王羲之、高士许恂(询)并有迈世之风,俱栖心绝谷,修黄老之术”云云。王羲之兰亭修禊中相与赋诗者有郗昙,诗见冯惟讷《诗纪》卷三三。王羲之《杂帖》,有不少与郗氏书柬,备见《法书要录》。郗昙墓中有许多王羲之书法遗物,见《陈书·始兴王伯茂传》。
 
  郗、王以政治利益相近而交好联姻的事,是在成帝时特定条件下出现的。时过境迁,姻姬关系虽还存在,家族之间却渐趋疏远,甚至出现嫌隙。《世说新语·贤媛》:“王右军郗夫人谓二弟司空(愔)、中郎(昙)曰:‘王家见二谢(谢安、谢万),倾筐倒,见汝辈来,平平尔。汝可无烦复往。’”此时陈郡谢氏门户日就兴旺,故郗夫人有此语。虽然如此,郗昙女仍嫁王羲之子献之。《世说新语·德行》:“王子敬(献之字)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注引《王氏谱》:“献之娶高平郗昙女,名道茂,后离婚。”《法书要录》卷一○载《王羲之与高平郗公书》,系为献之求婚郗氏而写的王氏“祖宗职讳”,所具王氏婚媾关系甚详。献之婚后离异,另尚简文帝女余姚公主。王氏弃旧图新,攀援帝室,道义上有损,难逃内咎。这也许是王献之临死时上章首过①的原因。不过,这些都是王导、郗鉴死后几十年的事情,与王导、郗鉴并无关系。
 
(二)苏峻乱平后的江州
 
  苏峻之乱,又一次引起东晋政局的剧烈变动。原来,执政的庾亮一意孤行,坚持徵召有平王敦之功的流民帅苏峻(时为历阳太守)入朝,为苏峻所拒,酿成动乱。乱平后京邑丘墟,物议沸腾。庾亮为了平息群情,不得不暂退一步,请求外镇以求自效。咸和四年(329年)三月,庾亮以豫州刺史出镇芜湖,中枢政柄又入王寻之手。王导修治残缺,勉力经营。他否定了温峤请求迁都豫章、三吴豪杰请求迁都会稽之议,改善了帑藏空竭的困难状况,政局又趋稳定。咸和六年冬,蒸祭太庙,诏归胙于王导,且命导无下拜,王导声望达于顶点。但是这时王氏分处内外的兄弟群从辈死丧略尽,王氏门户势力远不足以支撑王导当权,何况具有特殊地位的庾亮又近在肘腋之间。然而王导终于得以排除困难,掌握政权,使王氏家族地位历久不衰。此中原因,除王导自己“善处兴废”以外,主要是由于郗鉴屯驻京口,以军事实力支持王导。郗鉴的一些措置,使庾亮出镇之后庾、王相持的十二年中,东晋政局维持了表面的平静,没有再出现类似王敦、苏峻之乱那样的内战,东晋元气得以缓慢复苏,这是颇有积极意义的事。
 
  庾亮镇芜湖的次月,江州刺史温峤死。温峤原是北方刘琨所属,奉刘琨之命南来劝进,又预平王敦之乱,为东晋功臣。王敦平后,温峤得居江州。温峤无王、庾那样的门户影响,也无上游荆州陶侃那样的军事实力,只是处于下游庾、王与上游陶侃之间的缓冲地位,起调节上下游的作用。温峤死,朝廷以刘胤继为江州。刘胤是列名于劝进表的北方流民首领邵续所遣赴建康的使者,在江左诸门阀士族间无所依傍。刘胤为江州,出于温峤之意。刘胤在出身、经历以及与东晋政权关系等方面,都与温峤相近。他受温峤荐,代温峤为江州,于理,江州仍当缓冲于上下游势力之间。但是刘胤“不恤政事,大殖财货,商贩百万……商旅继路,以私废公”,为有司奏免。①其时后将军郭默应诏为右军将军。《晋书》卷六三《郭默传》谓默“当发,求资于胤。时胤被诏免官,不即归罪”,默诈称被诏诛胤,传胤首于京师。王导似存心利用这一形势控制江州于自己手中,削弱上游方镇,所以立刻承认这一既成事实,以郭默为江州刺史②。荆州陶侃抢先下手,起兵讨郭默,斩之,陶侃遂得以兼有荆江二州之地,破坏了平衡局面。时在咸和五年(330年)五月。
 
  郭默事起突兀,乍看似乎是武将火并,无关大局。但是寻绎史实,发现其中有一些甚可注意的问题。郭默本是北方一坞主,只身南来,刘遐死后,得领遐部曲,预平苏峻有功。论经历和实力,郭默同样是流民帅,所以苏峻乱平以后郭默也有何去何从问题。《郭默传》:“徵为右军将军。默乐为边将,不愿宿卫。及赴召,谓平南将军刘胤曰:‘我能御胡而不见用。右军主禁兵,若疆场有虞,被使出征,方始配给。将卒无素,恩信不著,以此临敌,少有不败矣……’”①。郭默以流民帅而遭疑忌,是意料中事;朝廷诏徵入辅,实际上是欲夺其兵,与苏峻当年境况一样。
 
  从郭默事中,我们看到的问题是:一,郭默事是流民帅问题的余波。二,郭默事发生在江州,江州居上下游之间的缓冲地位。相继居江州的温峤、刘胤、郭默,就其身分和历史背景而言有相似之处。郭默在江州滋事,意在利用上下游之间的以及下游庾、王二族之间的矛盾,以图获利。其结果却破坏了江州的缓冲地位,使江州成为此后上下游争夺的目标。三,陶侃近水楼台,先取江州,制造既成事实,逼迫王导承认,也逼迫庾亮承认②。自此陶侃居上游而坐大,不得不既与王导也与庾亮滋生新的矛盾。不过由于王导居中枢地位,与庾亮退避豫州者有所不同,所以陶、庾矛盾一般还超过不了陶、王矛盾,也超过不了庾、王矛盾。
 
  下面,我们试就庾、王矛盾和陶、王矛盾,以及在这些矛盾中郗鉴所起的作用,进行探索。
 
(三)郗鉴在陶、王矛盾和庾、王矛盾中的作用
 
  《晋书》卷七三《庾亮传》:“时(案在咸康中)王导辅政,主幼时艰,务存大纲,不拘细目。委任赵胤、贾宁等诸将,并不奉法,大臣患之。陶侃尝欲起兵废导,而郗鉴不从,乃止。至是,亮又欲率众黜导,又以咨鉴,而鉴又不许。”郗鉴两次不同意藩镇起兵废黜王导之谋,是这一阶段东晋政局得以相对稳定,内战未再发生的关键所在。
 
  王导为政“务存大纲,不拘细目”,是他一贯作风,晚年更是如此。《世说新语·政事》:“丞相末年略不复省事,正封箓诺之,自叹曰:‘人言我愦愦,后人当思此愦愦。’”“丞相末年”就是指咸康中,也就是庾、王对峙最为紧张的时候。王导愦愦为政,主要目的是和辑士族,求得彼此利益的均衡,特别是使庾、王之间相安无事。
 
  王导在建康执政,必须有相当的武力留在身边以为支持,因而不得不罗致武将赵胤、贾宁辈。《晋书》卷五七《赵诱传》,谓赵胤父赵诱“淮南人也,世以将显”,父子历事王敦、王导,为琅邪王氏故旧。《晋书》卷七八《孔愉传》,王导“将以赵胤为护军,愉谓导曰:‘中兴以来,处此官者周伯仁()、应思远(詹)耳。今诚乏才,岂宜以赵胤居之邪?’导不从。”贾宁事迹见《世说新语·赏誉》“何次道尝送东人”条注引《晋阳秋》及《魏书》卷九六《司马睿传》。贾为长乐人,初自结于王敦所属王应、诸葛瑶,后投苏峻为其谋主,又降王导。看来贾宁也是琅邪王氏故旧,他虽曾与人共劝苏峻杀王导等诸大臣,但降王导后仍被重用。王导所保全的降将,还有路永、匡术、匡孝等人。温峤曾反对王导褒显降人之事,见《温峤传》。王导欲引用匡孝,《王濛传》谓王濛致笺王导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不可“令泾渭混流,亏清穆之风。”会稽孔愉与从子孔群本与匡术有隙,王导为了保全匡术,令匡术于座劝孔群酒以释孔氏之嫌。凡此诸事,都说明王导兄弟辈死亡既尽,实力已衰,不得不蓄意庇护武人、降将,以供驱使,虽受到士族名士的强烈反对亦在所不顾。这些人客观上都起了支持琅邪王氏家族地位的作用。其中的路永投降石虎,但那是王导死后的事①。
 
  王导虽以武人、降将为爪牙,但是在战略上所依恃的,却是以京口为屯兵之所的郗鉴。陶侃、庾亮欲起兵废黜王导,都要咨之于郗鉴,而郗鉴则具有举足轻重的否决之权。陶侃、庾亮如果逆郗鉴之意而勉强行事,势必形成内战,当权之辈饱受王敦、苏峻之祸,是不敢贸然一试的。
 
  陶侃、庾亮起兵废黜王导之谋,其情况分别如下:
 
  关于陶侃起兵之谋 《庾亮传》亮与郗鉴笺曰:“昔于芜湖反覆,谓彼(案指王导)罪虽重,而时弊国危,且令方岳道胜,亦足有所镇压,故共隐忍,解释陶公。自兹迄今,曾无悛改。”案庾亮以咸和四年(329年)镇芜湖,至咸和九年陶侃死,始并有陶侃的荆、江之地而改镇武昌。“芜湖反覆”云云,自指庾亮于其旧治与郗鉴往复商酌陶侃欲废王导之事。庾、郗终于以“时弊国危”为词,劝阻陶侃;又以“方岳道胜”相约,即方镇联合,以制中枢。当其任的方镇,当然是指居武昌的荆州刺史陶侃,居芜湖的豫州刺史庾亮,居京口的徐州刺史都鉴。这次废王导之谋,是陶侃发动,郗鉴反对,庾亮居中斡旋。
 
  此事具体时间,当在咸和五年(330年),即庾亮居芜湖的次年,也就是郭默擅杀江州刺史刘胤,王导循势以郭默为江州刺史的时候。据《陶侃传》,陶侃致书王导曰:“郭默杀方州,即用为方州;害宰相,便为宰相乎?”陶侃居然以“害宰相”为喻,杀气腾腾①。王导仍曲为解释说:“默居上流之势,加有船舰成资,故苞含隐忍,使其有地。一月潜严,足下军到,是以得风化相赴,岂非遵养时晦②以定大事者耶?”陶省书笑曰:“是乃遵养时贼也。”陶侃遂自起兵斩郭默,兼领荆、江。陶侃既不惜与中枢相抗而弄兵,估计有可能以攻郭默之师顺流下都。下都必经豫州庾亮地界,故有庾、郗“芜湖反覆”之事。庾亮与郗鉴笺续谓“主上自八九岁以及成人”云云。案陶侃杀郭默之年,即咸和五年,成帝正九岁,这是陶侃谋废王导在咸和五年的旁证。而所谓“以及成人”的时候,则是庾亮谋废王导之年,即咸康四至五年,时成帝十七岁至十八岁。
 
  陶侃之谋未遂,郗鉴坚持反对当然是主要原因。庾亮不充分支持陶侃之谋,不给予充分合作,也是原因之一。庾、陶二人在苏峻乱前本不协调,积怨颇深,赖温峤弥合其间,始得共平苏峻。苏峻乱平后,庾、陶在共抗王导的问题上形成了某种共同利益,但庾、陶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陶侃居上游所形成的军事压力,既然可以压王导,自然也可以压庾亮。而且由于庾亮的豫州毗邻江、荆,所感压力比扬州更甚。《陶侃传》侃“潜有窥箭之志”,如果此志得酬,庾亮未必能保全自己。可以说,庾亮无宁是为了自保,才不得不对陶侃废黜王导之谋采取比较现实的态度。
 
  庾亮虽对陶侃“外事推崇”,但陶侃毕竟“望非世族”,自知东晋门阀政治樊篱不是他所能突破的,所以“季年怀止足之分,不与朝权”,曾请逊位还长沙国,死前又要求归葬长沙,并移寻阳父母墓于封国之内,以示谦退。但是陶侃死后,庾亮终于蓄意消灭陶氏后人,咸康五年又杀陶侃子陶称。《真诰》卷一六《阐幽微第二》原注:庾亮咸康六年于镇病亡,“未病时乃独见陶侃乘舆来让之,于此得病而亡。”颜之推《还冤记》:“晋时庾亮诛陶称后,咸康五年冬节会,文武数十人忽然悉起,向阶拜揖。庾惊问故,并云陶公来。陶公是称父侃也。庾亦起迎陶公扶(此字疑衍)。两人悉是旧怨。传诏左右数十人皆操伏戈。陶公谓庾曰:‘老仆举君自代,不图此恩,反戮其孤,故来相问陶称何罪,身已得诉于帝矣。’庾不得一言,遂寝疾,八(六)年[正月]一日死。”《真诰》与《还冤记》中神怪情节自不足信,但是其中反映庾、陶宿怨以及陶侃季年希图弥合并荐庾亮代镇荆、江之事,当是可信的,可以补充正史。
 
  陶侃废王导之谋,王导自然知情,所以他除了依靠京口郗鉴之助以外,还力图加强自己在建康的实力,以备不虞。这又是王导重用降将的背景。
 
  咸和九年(334年)六月,陶侃死,庾亮加督江、荆等州,自芜湖移镇武昌。庾亮离芜湖,建康暂释重负,王导获得部署力量的机会。咸康元年(335年)四月,发生了石虎寇历阳之事。此事疑点甚多,实际内容当是王导利用时机,制造口实,以便进行军事调遣,加强自己在建康的地位①。
 
  《晋书》卷七《成帝记》于石虎入寇下记:“加司徒王导大司马,假黄钺,都督征讨诸军事以御之。……遣将军刘仕救历阳,平西将军赵胤屯慈湖,龙骤将军路永戍牛诸,建武将军工允之戍芜湖。”案此诸人,赵胤为王导亲信,路永为降将,刘仕亦武将为王导所信者,王允之则为王舒之子、王导之侄。他们各自率军,同时溯流而上,把庾亮豫州治所附近要地夺取到手。更值得注意的是《成帝纪》续云:“司空郗鉴使广陵相陈光帅众卫京师。”陈光其它事迹,尚见于《晋书》卷七七《蔡谟传》,曰:蔡谟代郗鉴刺徐州镇京口,“时左卫将军陈光上疏请伐胡,诏令攻寿阳。谟上疏曰:‘……今征军五千,皆王都精锐之众。又光为左卫,远近闻之,名为殿中之军……。’”陈光,《晋书》只此二见②。他本为郗鉴部属,奉派入卫建康,王导不疑而用之,遂成为殿中精锐之师,没有再回归郗鉴徐州建制。由此可见,王导利用时机以加强自己的军事实力,得到郗鉴的大力支持。
 
  关于庾亮起兵之谋 《庾亮传》庾亮致郗鉴笺云:“主上自八九岁以及成人,入则在宫人之手,出则唯武官小人,读书无从受音句(疑章句之误),顾问未尝遇君子……。主之少也,不登进贤哲以辅导圣躬;春秋既盛,宜复子明辟,不稽首归政。甫居师傅之尊,成人之主,方受师臣之悖。主上知君臣之道不可以然,而不得不行殊礼之事……。”案:“武官小人”,指赵胤、贾宁、匡孝之辈,已见前。“春秋既盛,宜复子明辟,不稽首归政”云云,指咸康元年(335年)成帝加元服后王导犹不归政于成帝。“师傅之尊”,指咸康四年五月王导为太傅事。“行殊礼”,则成帝一朝多有①。排比上述诸事年月,知庾亮所谋废黜王导之事,当在咸康四年五月王导为太傅至咸康五年七月王导死前。
 
  庾亮致郗鉴笺,《通鉴》系于咸康四年六月,是由于此月王导拜丞相,故以王导它事连类及之。我认为庾亮谋废王导,事体甚大,当有某种机遇可以利用或有某种行动为之准备,像陶侃发兵诛郭默而有顺流以废王导之谋一样。而咸康四年史籍所载,上下游之间并无特殊情况发生。第二年,即咸康五年,庾亮突然从梁州魏兴撤出其弟庾怿所部,千里疾行,远屯江州之半洲,增强了庾氏对建康的顺流之势②。这一异常事态,疑与庾亮废王导之谋有关。所以系庾亮此谋于咸康五年,似更近实。
 
  庾、王矛盾,风传甚广。《王导传》:“于时庾亮以望重地逼,出镇于外。南蛮校尉陶称间说亮当举兵内向。或劝导密为之防。导曰:‘吾与元规休戚是同,悠悠之谈,宜绝智者之口。则如君言,元规若来,吾便角巾还第,复何惧哉!’又与称书,以为‘庾公帝之元舅,宜善事之。’于是谗间始息。时亮虽居外镇,而执朝廷之权,既据上流,拥强兵,趋向者多归之,导内不能平。常遇西风尘起,举扇自蔽,徐曰:‘元规尘污人’”。《世说新语·雅量》“有往来者云”条记此事,注引《中兴书》曰:“于是风尘自消,内外缉穆”;《王导传》亦有“于是谗间始息”之说。这些断语,虽不甚符合历史实际,但庾、王矛盾转缓则是事实。
 
  庾亮废王导之谋不遂,如《庾亮传》之说,也是郗鉴起了决定作用。郗鉴以外,还有不赞同的人士,甚至庾亮征西府内,也有反对意见。征西长史孙盛曾密谏庾亮。《晋书》卷八二《孙盛传》:“时丞相王导执政,亮以元舅居外,南蛮校尉陶称谗构其间,导、亮颇怀疑贰。盛密谏亮曰:‘王公神清朗达,常有世外之怀,岂肯为凡人事耶?此必佞邪之徒,欲间内外耳。’亮纳之。”孙盛所谓王导不肯为“凡人事”,当是庾亮以王导有篡晋之举为起兵口实,而孙盛为之剖辩,庾亮因而纳之。由此推测,庾亮致郗鉴笺谓“彼(王导)罪虽重”之语,除隐寓王导曾助长王敦乱事以外,似尚特有所指。此外,王导在庾亮自芜湖移镇武昌后,已经不失时机地加强了建康上游的防御力量,也使庾亮未得轻举妄动。
 
  庾、王交恶,当时人所共知。王导老谋深算,不事声张,并图杜绝“悠悠之口”,这是王导“善处兴废”的一种表现。但是只靠王导的政治才能并不足以息庾亮之谋。郗鉴拥兵京口,力拒庾亮而助王导,才使咸康政局未生大变,使琅邪王氏地位不坠。《庾亮传》史臣曰:“……向使郗鉴协从,必且戎车犯顺,则〔庾亮〕与夫台、产、安、桀①,亦何以异哉!”咸康五年七月至咸康六年一月,王导、郗鉴、庾亮相继死亡,倾轧始告结束。
 
  论述郗鉴、王导关系时,不能不注意郗鉴在护卫王导之外,还有规王导所短的事实。唐写本《世说新语·规箴》:郗鉴“以王丞相未年多可恨,每见必欲苦相规诫。王公知其意,每引作它言。临当还镇,故命驾诣丞相,翘鬓厉色,上坐便言:‘方当永别,必欲言其所见。’意满口重,辞殊不溜。王公摄其次曰:‘后面未期,亦欲尽所怀,愿公勿复谈。’郗遂大瞋,冰矜(矜)而出,不得一言。”①王导末年愦愦,颇有乱政,郗鉴厉色进言,必有纠其愦愦之政的具体意见。这正是郗鉴不在其位,旁观者清以及郗鉴处乱世而有其方的表现,是王导所不能及的。
 
  东晋初年政局,三五年一大变,变则干戈扰攘,台城丘墟。社会的重心在门阀士族,一族强则思压倒它族,遂成乱阶。本非门阀士族的流民帅,亦思凭借际遇,起兵谋利。螳螂在前,黄雀随后,胜利者要想稳操政柄,是十分困难的。长此以往,江左抗胡政权,势必在内乱中冰消瓦解。所以郗鉴引流民帅以平王敦,助王导以抗衡陶侃、庾亮,得利者不仅在司马家及琅邪王氏而已。苏峻乱平后,江左相对安定,无内战七十年,遂得以拒胡族于淮汉,息斯民于江左,郗鉴所起的积极作用,是巨大的。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三曰:“东晋之臣,可胜大臣之任者,其为郗公乎!”大臣之任,不重在操持庶政,而重在执道经邦,东晋皇权不振,大臣更应如此。郗鉴南来后,最重要的邦国大计,莫过于协调当权诸门阀士族之间的关系,杜绝觊觎,以稳定一个抗胡政权,使人民得以生存。郗鉴在这方面的作为,与其它门阀士族之居位者相比较,可称述者较多,可指责者较少。王夫之所论,是有道理的。
 
  ① 冶城公即王导。王导宅在冶城,吴时鼓铸之所。据《世说新语·轻诋》注引王隐《晋书·戴洋传》及《太平御览》卷一七○引《晋书》,王导久病,问术士戴洋,戴洋为言云云,导乃令移冶于石城。
 
  ② 严格说来,排抑宗室是庾、王合谋。南顿王宗之死,系庾亮遣右卫将军赵胤收之。据《晋书》卷五七《赵诱传》附子胤传,诱事王敦;胤事王敦、王导,为王导从事中郎,又得为护军将军。传称“胤杀宗,于是王导、庾亮并倚仗之。”
 
  ① 案卞壸所奏王导“无敬”、“不敬”,罪只免官,与“大不敬”罪至弃市者本不相同,但程树德《九朝律考》则将此二科混淆为一。其《汉律考》以涉此二科之例衷辑一处,不加区分;其《晋律考》但有“大不敬”,无“无敬”之例。其实,前于程氏之书的沈家本《汉律摭遗》卷三,已论“不敬”与“大不敬”并非一科,借未用卞壶奏弹王导之事以为例证。
 
  ① 《晋书》卷八○《王羲之传》略同,惟太傅作太尉。案太尉为郗鉴最后官位,死前一年始受。郗鉴未尝作太傅,大傅盖郗鉴死后赠官太宰之讹。太尉、太傅(太宰)皆以鉴最高官位称鉴,史籍此例甚多,非谓郗、王婚事发生在郗鉴临死前后。
 
  ① 案上章首过为道家礼法,郗、王均道教世家。
 
  ① 《晋书》卷八一《刘胤传》。《太平御览》卷三三引《三十国春秋》谓刘胤以疾被徵为右将军,与此异。刘胤货殖,温峤熟知。《太平御览》卷七○四引《语林》:“刘承胤(胤字)少有淹雅之度,王、庾、温公皆素与周旋,闻其至,共载看之。刘倚被囊,了不与王公言,神味亦不相酬。俄顷宾退,王、庾甚怪,此意未能解。温曰:‘承胤好贿,被下必有珍宝,当有市井事。’令人视之,果见向囊皆珍玩焉,与胡父谐贾。”按此当为刘胤为江州以前之事。
 
  ② 案郭默在北方,原属刘琨系统,见《晋书》卷六三《李矩传》。郭默与温峤 有旧,由他来继替温峤江州刺史一职,符合王敦乱平后几个家族划分上游 势力范围的原则,这也许是王导允许郭默刺江州的根据。所以《陶侃传》陶 侃致书王导反对此举时,只是说“郭默杀方州,即用为方州”之不当,而 没有说郭默不具备出刺江州的条件。陶侃杀郭默后吞并江州,破坏了长江 流域的平衡局面。
 
  ① 《北堂书钞》卷六四、《太平御览》卷二三八引《晋中兴书》叙此事,称郭默为“远人”,郭默自谓为右军将军内辅是“更用虚名”。
 
  ② 陶侃死后又发生庾、王二族中庾怿、王允之对江州的激烈争夺,详见本书第一一九页。
 
  ① 《晋书》卷七三《庾翼传》,翼于建元元年(343年)七月谋北伐,曾请路永出屯合肥。《晋书》卷八《穆帝纪》水和元年(345年)八月“石季龙将路永屯于寿春。”路永降石氏当即其出屯合肥以后事,时王导已死数年。
 
  ① 陶、王交恶,陶对王一贯盛气相凌,咄咄逼人。《世说新语·方正》:“梅颐(案当作赜)尝有惠于陶公,后为豫章太守,有事,王丞相遣收之。侃曰:‘天子富于春秋,万机自诸侯出。王公既得录,陶公何为不可放?’乃遣人于江口夺之。”此可与“鲁宰相”语参读。
 
  ② “遵养时晦”,晋人习用语,出《诗·周颂·酌》,意谓养其昧以成其恶,然后犬。
 
  ① 参看本书第一二○页。
 
  ② 尊经阁本《世说新语》汪藻《考异》“祖士少道王右军”条注引王隐《晋书》及今本《晋书》卷八一《桓宣传》,卷一○○《祖约传》有邵陵人陈光,为流民帅,曾降桓宣,又投石勒,其事迹早于郗鉴遣陈光入卫京师数年,不是一人。
 
  ① 成帝幼时见导每拜;成帝给导手诏用“惶恐言”、“顿首言”、“敬白”;中书作诏用“敬问”;成帝幸王导宅,拜王导妻;导元正上殿,帝为之兴;咸和六年冬蒸祭太庙,诏归胙于导,等等。参本书第二页及注。
 
  ② 参本书第一二二页。
 
  ① 吕台、吕产、上官安、上官桀,均西汉外戚之有逆迹者。
 
  ① 它本《世说新语》于此条甚多异字。如“……诣丞相,翘鬓厉色”作“……诣丞相,丞相翘鬓厉色”,重“丞相”二字,义不可通。又如“冰矜(矜)”作“冰衿”,亦误。但它本亦有可正写本之处,如“方当永别”作“方当乖别”,“辞殊不溜”作“辞殊不流”,均较写本为长。
 
  选自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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