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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南朝农业和南方开发

2018-07-23 11:54:07来源: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与东晋比较,南朝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又多一些。首先,经过东晋的几次土断,北方来的流民已被纳入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此后,虽然仍然有流民南下,但已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全局。

 
  1、发展的趋势和概况
 
  与东晋比较,南朝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又多一些。首先,经过东晋的几次土断,北方来的流民已被纳入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此后,虽然仍然有流民南下,但已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全局。其次,南朝时期,南北通使,对立有所缓和,战争有所减少,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但是,东晋时影响经济发展的那些因素,在南朝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因素包括:第一,士族官僚依品占田、占山泽和荫客的特权依然存在;第二,同北方的对立和战争,南方政权更迭和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战争依然存在;第三,政府控制的编户较少,人民赋役负担沉重的状况依然如故;第四,朝代更替后的新贵,贪婪残暴胜于旧人。
 
  上述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决定了南朝经济发展的趋势与东晋大体相同,即缓慢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国内外安定,经济发展的步子就大一些;否则便缓慢、停滞,甚至倒退。梁沈约说:自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司马休之逃奔后秦,到元嘉末(公元453年),共三十九年。其间没有战争,国家也不劳扰百姓;百姓得以勤于农亩,安居乐业,多余的粮食都放在田里,晚上睡觉也不关门闭户,这是两晋以来少见的盛世啊!这就是所谓 元嘉之治 ,南朝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元嘉十二年(公元435年),丹阳、淮南、吴兴、义兴四郡和京师建康大水,建康城里乘船往来。水灾发生后,官府立即从无灾区调来数百万斛救灾。沈约说:这次水灾之所以 病而未凶 ,是因为平时有储备,政府能及时救济的结果。此后,元嘉二十三年又大丰收,粮食储备更多了。国力强了,宋文帝就想有所作为。他想北伐,说是要拯救北方百姓,一同文轨,并赋诗言志,让群臣讨论。正在这时,魏军大举南下,进攻汝南悬瓠。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魏大战爆发。结果宋军大败,拓跋焘率军长驱南下,饮马长江,给刘宋造成很大威胁。魏军退却时,烧杀抢掠, 所过郡县,赤地无余.淮河南北原有数十万口,如今除了不足1/10的人逃亡山泽之外,其余的人都被魏军杀死或掠走。村井一片空荒,鸡犬之声无闻。因为房屋都已被毁,春天燕子归来,连个筑巢的地方都没有。
 
  经过这次战争,不仅积蓄耗光,而且淮河南北破坏无遗。此后,宋魏绝和,宋文帝死后国内政局动荡,经济日益不振。齐初,刘思勰说:宋大明(公元457- 464年)以来,经济日益凋弊。赋税比以往增加了,但国库却比以前空虚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还未消除,又征发人们从事新的战争,百姓实在没有活的乐趣了。大明末年发生旱灾,灾害还没有严重到以往一半的程度,死亡的人却超过了一倍。原因是没有储备,国君也不像以前的国君那样关怀百姓。宋明帝时, 经略淮泗,军旅不息,荒弊积久,府藏空竭 ,经济状况更不如以往了。齐代宋以后,国内安定,又同北魏通好,内外安定,经济情况又渐好转。史书说: 永明之世(公元483- 493年),十许年中,百姓无鸡鸣犬吠之警,都邑之盛,士女富逸,歌声舞节,袨服(盛服。袨,xuàn,音旋)华妆,桃花绿水之间,秋月春风之下,盖以百数。这里,当然有文学上的夸张,但齐武帝永明的十年间有个短期的升平当是事实。此后,政局又开始新的动荡。梁代齐后,国内是安定了;但内则吏治腐败,梁武帝对宦吏贪污听之任之;对外长期失和,大战不断,又连续失利,因此经济并无大的起色。梁普通四年(公元523年),北魏六镇起义爆发,从此北方战乱不止,直到北魏分裂,东西大战。梁武帝以为收复北方失地的机会到来,不断向北用兵,结果并无大的成就。梁中大同二年(公元547年),东魏大将侯景以河南十三州之地请求投降梁。梁武帝多年用兵求之不得的事,如今突然到来,自然欣然答应。其后,因为梁朝的处置失当,逼得侯景起兵反梁。
 
  历时五年的侯景之乱,南朝的经济受到一次严重的摧残: 千里绝烟,人迹罕见,白骨成聚,如丘陇焉。在侯景之乱时,东、西魏乘机攻占了长江以北和今川、云、贵广大地区,陈朝建国时,便只有江陵以下,长江以南的地区了。陈朝文、宣二帝时,经济虽有恢复,但那已是回光返照、落日残红了。
 
  总之,继东晋之后,南朝的经济又有新的发展。但是,真正称得上大跨一步的,只有元嘉二十七年以前的三十几年,其次是齐永明年间。宋元嘉以后,南方经济虽然仍在前进,但步子越来越小,后劲越来越不足,这大概是南方终于被北方所灭的经济原因。当然,我们指出南朝经济的这种发展趋势,并不是否定它在南方整体开发上的贡献。从历史的长河看,南朝时期是整个南方开发史的重要一环。
 
  2、土地经营与农业生产
 
  在封建社会里,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的基础。因此,我们应当先看一看当时的土地占有、经营方式和各类经营方式中的农业生产者。
 
  (1)国有土地的分配、经营和生产参与者按当时人的观念,山林川泽与无主荒地都属于国有土地。就这种意义上说,东晋南朝时期国有土地还不少。当时国有土地的分配、经营方式是:山林川泽,由国家垄断,逐渐允许私人占有,登记上资薄,向国家纳资调。这一点,下面还要详述。可耕地,一部分用作对贵族、有功的文武官员、孝弟忠义之人等的赏赐,其中包括各类赏田、厨田、园田、脂泽田、茔地等。这一部分占国有土地的一小部分。以上两部分,一旦允许私人占有并登记为私人财产,或者经赏赐,它们就带有私有性了。可耕地的另一部分是用作官吏的菜田和职田。晋朝规定:第一品:菜田十顷,田驺十人;第二品:菜田八顷,田驺八人;第三品:菜田六顷,田驺六人。
 
  菜田,大概主要是给住在京师高品官的;如果他们到地方作都督、刺史以下的地方官,则按地方官的级别给予职田(详下)。在给菜田的同时给予田驺,明确无误地告诉人们:菜田的生产者便是田驺。驺本为官府养马的士卒,身分略高于奴隶。如今转让给官吏耕田,养马,身分相当于农奴。关于职田,东晋时应詹建议: 都督可课佃二十顷,卅十顷,郡五顷,县三顷。 东晋末,陶潜为彭泽令,想在三顷职田上全部种秫(shú音孰,高粱,可酿酒),妻则要求种梗,最后决定 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梗。 陶潜的事例说明官吏给职田是实行了的。从以后的记载看,南朝一直保有职田制度。
 
  宋初,曾下诏增中二千石者公田一顷。其后,常有地方公田的废、复,以及太守以 田米 赈灾等记载。为了处理好新旧官吏交接时田米的归属问题,东晋规定: 田禄以芒种为断 ,此前离任的,田米全归新人;此后离任的,则归旧人。宋文帝元嘉时,才改 计月受禄 。地方官职田上的耕作者,应詹建议是: 皆取文武吏、医、卜,不得扰乱百姓。 医、卜是官府中的医生和卜筮之人,人数不多,因此主要是文武吏。彭泽县的三顷公田,陶潜想 悉令吏种秫稻 ,使用的也是吏。吏在汉代有长吏、少吏即小吏之分,长吏地位较高,小吏地位低下,被视为 厮贱.魏晋以后,长吏、少吏之分依然存在;而且由于封建依附关系的强化,吏的地位进一步下降。
 
  魏晋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军政机构都有很多的吏。刘宋初,刘裕下诏限制荆州将、吏人数:军府 置将不得超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这是限额后的数字,限制前该多少,更是可想而知了。当时,官府里的吏又称 力 、 事力 、 吏僮 、干吏 等。宋文帝时,刘义康代王弘为司徒,王弘将司徒府的 事力 二千余人转交义康。吏主要来源于吏户。吏户从州郡编户中分立出来独立户籍,称为 吏家 ,地位低于将门,而高于兵户,与州郡编户相等。
 
  吏户是当时负担最重的阶层之一,兵役、杂役之外,还要从事生产。东晋应詹建议,地方官的职田, 皆取文武吏 耕作;宋孝武帝曾下诏: 内外官有田在近道,听遣所给吏僮附业;都说吏用于农业生产。宋元嘉初,始兴太守徐豁在郡上书说: 郡大田,武吏军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至十三,皆课米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说明吏家除了服役外,还要耕种官田,纳高额地租,有似魏晋军屯户。因为课役过重,到要纳租年龄时便开始逃亡,或断绝肢体,或产子不养,以求活命或免役。国有土地又一经营方式,便是屯田。东晋南朝的屯田,不像魏晋、孙吴那样当作农业生产制度去普遍推行,但随时屯垦的事,却时时见诸记载。东晋庾翼为荆州刺史,请求在乐乡(今湖北松滋县) 广家稸谷 ;其后,又在襄阳 大佃积谷 ,准备北伐。殷浩执政时,想乘石虎死,北方大乱之际北伐,派谢尚、荀羡等 开江西疁田(即江北的大耕田)千余顷。荀羡 镇淮阴、屯田于东阳之石鳖 (今江苏洪泽县南)。刘宋时,张邵为征虏将军,领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在襄阳附近立堰蓄水。 开田数千顷 。梁朝的裴邃为竟陵太守 开置屯田 ;升为北梁、秦二州刺史时,复开创屯田数千顷。 这说明当时国家控制可垦之田还比较多。屯田的生产者是武吏和兵士。吏,前面已经说过,不再赘述。在汉代,兵的地位与编户民相等。魏晋以后,人丁减少,各个割据势力为了保证基本兵员,便用强制手段控制士兵, 士家制 、 世兵制 、 世袭领兵制 便产生了。这样,士兵的地位渐同于私家部曲。他们单立户籍,称士籍 或兵籍。有士籍或兵籍的人家,便被称为 士家 、 兵户 、 营户 或府户兵户世代为兵,父子兄弟互相袭代。兵和武吏一样,战时作战,平时生产,是屯田的主力。梁夏侯夔在苍陵立堰,溉田千余顷,就是由军人完成的。陈庆之为司州刺史,罢义阳(今河南信阳)镇兵后,立即停止各地向前线运粮,率领军人开田六千顷,两年之后,仓廪充实。那时,兵是赋役负担最重,生活最苦的一个阶层。逃亡、自残、生子不养者甚众。兵户日渐衰微,官府便用招募流亡, 发奴为兵 或以罪犯及其家属补兵等办法补充军队,结果使兵户与奴婢、罪犯为伍。
 
  因为兵家役苦,加之身分低下,将领虐待士兵,兵士便以逃亡或怠战方式反抗。掌军者,为了在战争中取胜,便采取焚 兵籍 的办法收买士兵为自己效力。这样,兵家才逐渐获得解放。
 
  (2)地主的大土地经营西晋占田令规定,各级官吏可以按官品的高低占田,似乎对他们占田数量有所限制;但从西晋占田令颁布后,李重曾说人之田宅既无定限,以及强弩将军庞宗、尚书令王戎等人占田都超过法定数量来看,当时官僚地主占有土地似乎并无限量。东晋,作为西晋的后继王朝,大致也应如此。东晋南朝实行给客制度,对荫客数有规定,而对占田却无规定,就是因为劳动力的缺乏已代替土地兼并成为当时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渤海(今河北省南皮)。
 
  刁氏,西晋末渡江,住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到东晋末,已发展成为 有田万顷、奴婢数千人 的大地主。后来,他被刘裕灭族,不是因为他占了大片土地,而是因为他依附于桓玄等反对刘裕。
 
  东晋南朝时期,地主土地私有制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对山林川泽的占有。山林川泽本属封建国家所有,其收入归少府,供皇帝私人消费和赏赐之用。汉末以来,一则因躲避战乱,往往寻找那些有险可守、有田可耕、有水可饮之地结坞自保;二则自老、庄流行,佛、道盛行,爱恋山水成风,这些都增加了人们对山林川泽的兴趣。北方的士大夫们渡江以后,因为肥田沃土多为吴姓地主所占,加上看到江南有那么多的好山好水,因此,在 行田视地利 的同时,开始抢占山林。在东晋建立20年后,这股风已发展到需要皇帝颁诏严加禁止的程度。晋成帝咸康二年(公元336年)壬辰诏书规定: 占山护泽,强盗律论,赃一尺以上皆弃市。诏书是这样严历,但从以后的事实看,似乎是禁者自禁,占者自占,所以此后才有多次禁占山泽的诏令颁布。
 
  宋孝武帝大明(公元457年)初年,扬州刺史、西阳王刘子尚看到当时世家权豪不遵守禁令, 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打柴割草都无地方) ,建议重申壬辰旧制。而尚书左丞羊希则认为壬辰诏书禁令过严,势难遵行。
 
  因此建议:
 
  第一、先已封占,并且继续经营有成效者,可不追夺。
 
  第二、规定按官品高低封占山泽限额:一二品三顷,以下每降两品减少五十亩,至九品及百姓,一顷。并将所占山泽登上赀簿。
 
  第三、已占足者,不得再占;先占不足者,得依法占足。
 
  第四、凡非第一条所列,皆不得封锢山泽。
 
  第五、以上各条,有犯者,侵水土一尺以上皆计赃,依强盗律治罪。
 
  此制若行,请废晋咸康二年壬辰诏书的规定。
 
  宋孝武帝采纳了羊希的建议,并下令贯彻执行。这个 占山格 ,承认了原属于国家所有,收入作为皇帝 私奉养 的山林川泽可以由私人封占,标志着地主土地私有制的新发展。占田、荫客,再加个可以封占山泽,使官僚地主发展自己的经济势力有了法律依据。虽说其中也含有限制之意,但高门大族往往同时有多人作官,而且官品日迁月易,有权有势,谁又敢过问他们占有的田地、山泽、佃客之多少呢!所以,实际上是任其所占,年月一久,一点一点地突破,限额也就不存在了。
 
  琅玡王氏是东晋南朝侨姓第一大族。渡江后,王导有赐田80顷,在建康(今江苏南京)钟山侧。这份田产,自东晋初到梁武帝于普通元年(公元520年)从王导裔孙王骞手中强购施与大爱敬寺为止的两百年间,一直保持在琅玡王氏手中。王导的两个孙子王浚和王珉在吴县的虎丘山有 别业 (墅),后来施舍给和尚,成为虎丘山的东、西二寺。王导侄王羲之,一到浙东,便爱上了那里的 佳山水 ,与谢安等一大批名士, 东游山海,并行田视地利。他有许多土地,散布在三吴(吴郡、吴兴、会稽)各地。刘宋时,王鉴 广营田业 ,兼并的土地也一定不少。南齐时,王秀之听说任命他作吴兴太守,非常高兴,因为那里有他的 隐业.这个 隐业 是他祖父王敬弘的遗产,地点在吴兴余杭(今浙江杭州西)东山,或曰 舍亭山.舍亭山是王敬弘的 旧居 , 林涧环周,备登临之美 ,因此当时人称他为王东山。另外,王敬弘在会稽的始宁也有田宅,谢灵运在《山居赋》自注中说:始宁有山,白烁尖最高,其下有良田,是王敬弘精舍(读经书之地)。刘宋时的王素,曾到东阳(今浙江金华市)隐居, 颇营田园之资 ,一定也占有不少土地。
 
  与琅玡王氏并驾齐驱的侨姓高门是陈郡(今河南淮阳县)谢氏。谢安的家业,可以从他的嫡孙谢混的财产状况看到一斑。史载:谢混继承父、祖遗产, 田业十余处,僮役千人.后来,因为他党附刘毅,被刘裕所杀,并命令他的妻子晋陵公主与谢家断绝关系。当公主离开时,便把家业托付给谢混的侄子谢弘微代管。九年后,刘宋政府又允许公主回到谢家;她回来后看到 室宇修整,仓凛充盈,门徒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 ,真是感慨万千。到公主死时,还有 遗财千万,园宅十余所 ;此外在会稽、吴兴、南琅玡(今南京市北)等地还有谢安、谢琰留下的产业和奴婢数百人。继承父、祖留在始宁县的故宅及墅,又在会稽修营别业,家产丰厚。他 奴僮既众,义故门生数百,凿山浚湖,功役无已.他还先后向会稽太守孟顗请求将会稽城东的回踵湖和始宁的岯崲湖的水放掉,改作自己的农田,结果遭到孟顗的拒绝。但由此可见他对土地的渴求是多么的强烈。陈郡谢氏的经济势力,就整体而论,超过琅玡三氏。对山泽的占领,则以兰陵萧氏为其突出代表。齐竟陵王肖子良 于宣城、临城、定陵三县界(今安徽南陵、青阳交界处)立屯、封山泽数百里,禁民樵采 。梁萧正德,在自征虏亭(今南京城西)至于方山(南京东南)秦淮河西方圆40余里的地区立墅。规模较小的,则有梁朝的徐勉。史书上说他 居显位,不营产业,家无蓄积 ,常居贫素 ;但实际上他是个小康人家。他在京师清明门有宅,后来一部分施与宣武寺。又去 东田 经营了一座小园,卖与韦黯,获得 百金.他用这笔钱为儿孙结婚盖了两所住宅,俸禄散赐亲族,还去姑孰买了田。比徐勉更穷的,当然也有,那是属于清正廉洁一类的官吏了。
 
  高门士族而外,庶族豪强也多占有数量不等的土地。梁、陈之际的沈泰,有田四百顷,食客不止三千。长沙临湘(今湖南长沙市)土豪欧阳頠 家产累积 ,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会稽余姚县大姓虞氏千余家,县南又有豪强数百家,其中多是庶族地主。
 
  官僚地主们占有了大量土地和山泽之后,便开始经营具有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园、墅,又称 别业.如前所述,王导 有旧墅在钟山 ,又有 西园.谢安、谢玄于淝水战前下棋赌 墅 ,说明他们都有 墅.谢灵运的父、祖在始宁有 旧宅及墅.会稽的孔灵符在永兴立墅,周回33里。萧正德在秦淮河西立墅,绵亘数十里。梁朝的裴之横率僮仆数百人于芍陂大营田墅,遂致巨富。他们的墅都比较大而且大都建于山水之间。园的情况则不同,一种是重观赏价值的,一般面积都较小,人工修饰彩色较浓。如东晋顾辟疆的名园,梁朝徐勉的小园,穿池种树,聚石移果, 桃李茂密,桐竹成荫 ,华楼回榭,颇具临眺之美。另一种是重经济价值的,如沈庆之 广开田园之业 的田园,面积较大。大的墅和园,往往占有大片的水陆地供种植和养殖。孔灵符的永兴墅是水陆地265顷,沈庆之的田园一定也有大片肥田沃土。谢灵运在《山居赋》中说:田间的田埂和小路纵横交错,灌溉的渠流像经脉那样时散时合,茂盛饱满的谷,香气浓烈的香稻,夏末以前出穗,入秋以后就可收成。若兼有高岗和陆地,就种麻、麦、粟、菽,掌握好季节,边经营也就边成熟了。如果以谢灵运《山居赋》所载,再综合其他文献,可以了解当时园、墅中的多种经营的情况:谷物:秫,高粱;秔,即稉,香谷;大麻,籽可食,皮沤后可织布;麦、粟、菽(豆类)等。
 
  菜蔬:蓼(liǎo,音了),味辛香,可调味;蕺(jí,音吉),鱼腥草,可食,入药;荠(jì,音记),菜名,味甘;葑,又名蔓菁或芜青,即大头菜或芥菜头;菲,又称 诸葛菜,即萝卜;姜、白薤(俗名藠头)、寒葱等,都可作调味品。
 
  竹木:竹有箭竹二种,苦竹四种,另有水竹、石竹等。木有松、柏、檀、栎、桐、榆、楸、梓等。
 
  果品: 百果备列 :杏、桔、栗、桃、李、梨、枣、枇杷、林檎(苹果)、柿等。
 
  药物:菊花,天门冬,麦门冬、附子、天雄、乌头、卷柏、茯苓等。
 
  此外,还有各类手工艺品、副食品生产。除食盐、铁器外,几乎应有尽有,自给自足性比较强。以上无论是耕植所得,或取之自然,多数是自己消费,有余也不绝对排除交换。
 
  园、墅中的生产者,有奴婢、佃客、部曲、门生义故等。
 
  奴婢用于生产还占有很大的比例。东晋刁逵 有田万顷,奴婢数千人.谢混有 田业十余处,僮役千人.谢灵运 生业甚厚,奴僮既众.沈庆之 产业累万金,奴僮千计。 这些拥有大量田业的人,总是同时拥有大量奴婢,说明奴婢用于生产。南朝谚语所谓 耕当问奴,织当访婢 ,乃是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奴婢的来源,主要来自自卖或被掠卖的破产农民;其次是俘虏和罪犯及其家属。奴婢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受压迫、剥削最甚。奴隶们不堪忍受其苦,杀主、逃亡、暴动的事时有发生。由于奴隶们的斗争,通过 发奴为兵 、 免奴为客 、释放奴婢等途径,才暂时得以摆脱奴婢地位。
 
  佃客:官僚地主占有的客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依官品合法占有的,包括佃客、典计、衣食客。他们没有独立的户籍,而是登记在主人的户籍上,叫作 客皆注家籍佃客佃种地主的土地, 其佃谷皆与大家(地主)量分(两分),对官府则 皆无课役.这些,在前面已经谈过,不再赘述。佃客中的另一部分,是官僚地主挟藏的隐户 ,同样不上籍,不向国家输课役。
 
  部曲,原于汉代军队编制之名。后又借指私家武装。私家部曲,主要从事作战和防卫;后来,部曲的人数多了,战争少了。主人不愿部曲坐吃山空,于是便也开始用于生产。梁张孝秀 去职归山,居于(庐山)东林寺,有田数十顷,部曲数百人,率以力田。 夏侯夔、譒父子 有部曲万人 ,除了偶尔 为州助防 外,平时 常停于乡里 ,吴郡张瑰 宅中常有父时旧部曲数百 ,像这些部曲,恐怕主人也不会让他们长期坐耗粮谷。
 
  门生义故:门生和义故,有时合称,有时分开单称,有时又称 门徒 、门附 、 门义 或 义附 等。他们多是庶族子弟,有的家还很富庶,投靠世族豪门的目的,是求得世家的推荐作官。刘宋时,贵戚徐湛之 门生千余人,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妍,衣服鲜丽 刘宋时的刘怀珍,北州旧姓, 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宋)孝武大惊,召取青、冀豪家私附,得数千人。主人推荐门生义故作官,一般地说,并无定限,因时因人而异。东晋谢安作桓温的司马,请用门生数十人。桓温认为过多,说用一半;但桓温部下赵悦子却全用了,原因是谢安威望高,不好拒绝。宋孝武帝时,王琨作吏部郎,因为公卿权贵都来请托,王琨感到为难,于是规定:自公卿至一般士大夫,一律只用两个门生。因为门生义故有求于主人,所以他们对主人都尽一定的义务,作些杂役,如抬轿、采药、垦田等;像谢灵运那样,还让数百名义故门生 凿山浚湖 ,作很重的劳动,记载上还不多见。
 
  (3)小农的个体生产
 
  刘宋时, 山阴民户三万 ;而南齐的顾宪之则说:山阴课户二万 。山阴县宋齐之间民户与课户间所差一万户,多认为是不课户. 不课户的意思,大概是租调力役全免户。顾宪之所说的二万课户中,包括了 有资者,多是士人复除 的纳租调而不服力役户。除了这两部分外, 悉皆露户役民 ,也就是独立的个体生产者,约占全县户口三分之一左右。
 
  会稽山阴县是南北权豪集居之地,合法的荫户与非法的隐户都比较多,独立的个体小农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可能较全国其他郡县为小。就一般情况说,个体小农应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实际上并非全能如此。宋会稽永兴(今浙江省山县)人郭世道,因孝顺父母,官府免除了他的 税调.他们夫妻死后,其子原平不愿看到别人在父母坟前的田里赤身露体地劳动,于是变卖家产,花高价买了坟前的数十亩田,从此成为自耕农。但是,这个小农家庭所走过的路却非常曲折。郭世道本来家贫无产业 ,佣工以养继母。
 
  继母死,接受亲戚资助;事毕,便佣工加倍偿还。其子郭原平是个熟练的木工,靠作木工养双亲。父亡,原平自卖为十夫客,作为丧葬之费。十夫客是部分卖身的劳动者,与佣工者不同。吴兴乌程(今浙江湖州市)人吴逵,因传染病家中亡十三人无钱办丧事,而 逆取邻人夫直 ,即向邻人预支佣工钱;丧事毕,他 皆佣工报答焉。 他只要佣工足以偿还预支的工值就可以了。而郭原平则不同。他每月卖身十个工日( 十夫 ),一次获得部分卖身值;父亲丧事毕,便到买主家去履约,同买主的奴隶们一起劳动。直到 聚以自赎 为止。如果他不积攒足够的钱以 自赎 ,就是到买主家作多少工,也是不能改变他的十夫客身份的。因此,他把他的劳动分作两部分,一部分每月拿出十天到买主家履约服役;另外二十天是他的 私夫 ,即自己可以去支配的时间,到处为人作墓、作木工。所得,一部分用以养母,一部分 聚以自赎.自卖为十夫客,多是家中突发事故后无力应付时采取的应急措施,数量也不多。从已知材料看,除了宋郭原平外,还有南齐时义兴(今江苏宜兴)人吴达之。他因嫂亡无力办丧事,乃自卖为十夫客.他并不是一无所有的人。他有少量土地,远房弟、弟媳被人掠卖,他卖掉自己的十亩田,把他们赎回来。又把 世业旧田 (大概是族中的共同遗产)让给族弟。他当时之所以 自卖为十夫客 而不卖土地,是因为土地是一家人生活的基础,一旦卖掉便无以为生;而 自卖为十夫 后,还有 余夫 经营自己的土地,一家生计还可以维持,所以他采取了前者。当时,小农多处于濒临破产的困境,像郭原平那样 自卖后又能自赎 ,而后又买了数十亩土地,生活渐渐有起色,是因为他具备特殊的条件。第一,因其以孝得免 税调 ,减轻了一大负担;第二,他是一个熟练的匠人,又会造墓,故 求者盈门 、生意甚好;第三,有了土地以后,经营商品生产,自己又有船,运瓜到市场出卖。如果单纯从事粮食生产,又无免 税调 的优待,就困难得多。沉重的赋役负担,人们已难承受,若再遇天灾疾疫,就只有卖田宅,鬻子孙,甚至自卖为奴或破产逃亡了。个体小农是国家征调课役的基础,所以政府总是想尽力维持个体小农的存在。但由于这一点始终要服从保障地主阶级利益,服从于国家财政需要,所以始终也解决不了这个矛盾。
 
  总之,东晋南朝时期的土地占有、经营形式,主要有三种:国有的公田,地主的园墅和独立的个体小农。由于劳动人手不足,各种可能使用的劳动力都被纳入不同的土地占有、经营形式之中。从户口数量说,独立的个体小农居于多数;从在整个农业经济的地位来说,地主的园墅经济似乎又占首位;而国有公田的经营则只是前两者的补充。有一种意见认为:地主的园墅经济是一种理想的经营形式,由于生产者受到庇护,对官府 皆无课役 ,不像自耕农那样脆弱,容易破产;同时又能依靠协作的力量开发山林川泽,这都是个体小农所没有的或不能办到的。这种意见,无疑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们不是孤立的,而是从当时经济的整体上来看地主的园墅经济,认识上就会有所不同。正是由于园墅主人占有大量的荫户和隐户,对官府 皆无课役 ,国家便把全部赋役负担转嫁到个体小农身上,使它们破产,无以自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是阻碍整个社会生产发展的。因此,不可以把地主园墅经济的积极作用估计过高。
 
  3、农业技术的进步和产量的提高
 
  农业是当时的主要生产部门。东晋南朝的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农业。
 
  东晋的重农措施前面已经提到,不再赘说。刘宋元嘉八年下诏:要求地方官对农民善加劝导,使各自努力,作到地无遗利,耕田养蚕,各尽其力。对有突出成就者,列名上报,给予奖励。元嘉二十年,再次下诏:近年各地百姓依然穷困,没有积蓄,赋役稍重,人民就心怀愁怨。一年不收,家家饥寒,这都是地方官引导无方的结果。主管机关应重申旧令,严加监督执行。类似的诏令,几乎各朝都有。除了一般的号召、要求和督劝以外,对小农的破产流亡还给予了较多的注意。如徙贫民垦起湖田;开放苑囿,租与贫民;把没收罪犯人家的土地分赐贫民;令地方官好好安置流民;农民垦荒,给予免若干年租调的优待;减免农民拖欠的租调,贷与种粮,赈灾救济等,屡见不鲜。
 
  史书上的这些记载,一方面是宣扬封建帝王的德政,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关心赋役来源。虽然如此,这些措施对农业的发展也会有些积极影响。
 
  这时,农业生产技术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原来,江南主要是用 火耕水耨的方法进行耕作。东晋以后,铁犁、牛耕渐渐推广。梁武帝为了放水淹驻在寿阳的魏军,派康绚在淮水上作浮山堰,将京城东、西二冶所存数千万斤铁器,全都倾倒河中。这些铁器, 大则釜(xín,音寻思之寻,大釜),小则鋘(húa,即铧)锄。库存这样多的铁鋘和铁锄,说明铁农具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不过,因为铁器难得,当时人仍较珍视。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将申元吉破魏重要军事据点碻磝城,获得大量战利品,其中便包括 铁三万斤,大小铁器九千余口。 牛耕也在逐步推广。宋孝武帝和明帝时期,在农耕即将开始的春天,都曾下诏禁止太官宰牛。太官是少府卿的的属官,负责皇帝的膳食。皇帝于春耕前下诏禁杀牛,象征重农之意。也反映牛在农耕中的重要地位。宋王玄谟为徐州(今江苏徐州)刺吏,以百姓饥馑,散私谷十万斛,牛千头赈饥。这些牛,平时必有一部分用于农耕。齐戴僧静为北徐州(今安徽凤阳东)刺史,买牛给贫民令耕种。 这里,牛用于耕田非常明确。齐明帝时,徐孝嗣以 军国虚乏 ,建议于淮南及江汉地区大力开展屯田, 田器耕牛 由中央政府按实际需要供给。尽管此事没有施行,但它依然明确地告诉我们,农业已广泛用牛耕田。不过,应该注意一点,这里所举三例都说的是长江以北地区。江南如何呢?齐末南郡(今湖北江陵)太守萧颖胄响应萧衍起兵,曾 发百姓车牛 ,说明当时民间有牛,用它驾车,自然也可以用它耕田。萧颖胄给萧衍献很多粮、钱、盐,但牛只有两头。萧景先临终遗嘱:有 牛数头 ,二头交国家,一头送太子。齐明帝将自己常骑的白牛赏给萧颖胄。这些事例说明:江南牛少,多用于驾车、骑乘,甚至达官贵人也常用牛代步。其用于耕田者当不及江北那样普遍。
 
  南方,江河湖泊,纵横交错,水资源丰富;但水旱不时,经常闹灾。为了保收、增收,地方官在屯垦的同时,多能注意修筑配套的水利工程,灌溉农田。这些水利工程,对农业增产起了保证作用。(将在下面各地经济开发中作具体说明)
 
  与汉魏比较,这一时期南方农业经济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作物种类的增多。在两汉,江南的农作物主要是水稻,而此时则有稻、麦、黍(黏谷)、粟(谷子)、菽、麻,以及其他各种杂谷。它们在播植时间上和耕地的利用上,可以与水稻交错进行。这样,土地的利用率和粮食的产量,在总体上就会大大提高一步,使南方的农业生产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宋元嘉二十一年(公元444年)七月下诏说: 近来农稼受损,除了水旱灾害外,也由于未能因时因地种植。自今,南徐、兖、豫三州及扬州之浙江(今浙江富春江及其上游)以北各郡,皆督令种麦,以救粮谷之缺乏。尽快运鼓城、下邳等地现存麦种,交刺史贷与贫民。徐、豫二州的许多地方宜于种稻,而百姓却习惯种植陆地作物;可通知二州考察各地旧有水利工程,已崩坏者应及时修补,并督课百姓耕垦,为来年丰收作准备。孝武帝大明七年(公元463年)九月又下诏: 浙东干旱,稻稼多伤;种植二麦尚不为晚,加之最近连续下雨,可通知浙东各郡抓紧种麦,贫无麦种者,官府宜酌情贷给。宋周朗建议,凡不是火耕水耨之田,皆种豆、麦。由此可见北方作物在南方有逐渐扩大的趋势。北方陆地作物的大量移植到南方,有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粮食产量的增加,对缓解春荒也有好处。
 
  北方传到南方的另一种生产技术,便是区种法。区种法本西汉成帝时汜胜之总结出的一种精耕细作的耕作方法,通过深耕细作、肥水充足适当,使产量成倍增长。西晋末河内积县(今河南济源县)名士郭文避乱南渡,住在今杭州西数十里的无人山谷中 区种菽麦,采竹叶木实,贸盐以自供。竹叶可入药,木实野果可食,拿到市场售出后买盐,加上自己种的麦、豆就可以活命了。他不仅供自己食用,还有 余谷 救济附近的穷人。嵇康说区田亩产 可百余斛,这虽不一定可信,但这种方法能高产应该无疑。它在南方的传播情况如何,因无记载,就不好妄言了。
 
  生产技术的进步,水利的兴修,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也提高了。东汉时,仲长统说肥瘠土地平均亩产3斛,良田高些,瘠土则少于3斛。汉末,钟离牧在永兴(今浙江肖山县)种稻20余亩,舂米60余斛,平均每亩得米三斛。
 
  按谷二米一计,则亩产谷6斛。
 
  梁夏侯夔在寿舂立苍陵堰,溉田千余顷,得谷百余万斛,平均亩产十斛,大概是属于 良田 了。宋雷次宗说豫章郡(今江西南昌市)江西岸有盘石,其下有良田,极膏腴者,一亩二十斛。 那时的1斛相当于今日2斗多;20斛则相当今之4石,产量是相当可观了。当然,这是膏腴上田的产量,至于一般土地,亩产五、六斛也就不错了。
 
  由于生产技术的改进和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士庶地主都储存大量粮食。宋周朗说: 今长江以南,到处都是丰收现在可令民得爵:凡能向国家缴纳供五十人吃一年的粮食者,赏爵一级;不过千家,便可得养近十万人吃一年的粮食,然后让接受口粮的人到淮南去屯田。 周朗说 不过千家 即可得近十万人吃一年的口粮,意思是说:平均一个地主一年所能输纳的粮食不止五十人的年食量,而可能是加倍。按当时每人每日五升食量计算,每人月食米一斛五斗,按每斛谷出五斗米计算,折谷三斛,年食量则为36斛,百人则为3600斛谷。当然,这是平均数,有的大地主剩余粮食可能更多。宋明帝时,因为战争屡起,财政困难,又许民上米、钱、杂谷得官,标准如下:
 
  米200斛300斛400斛500斛700斛
 
  钱5万8万12万15万20万
 
  杂谷500斛1000斛1300斛1500斛2000斛
 
  得官边远县令。
 
  五品正令史,或四品在家。
 
  四品正令史,或三品在家。
 
  三品正令史,或署内监在家。
 
  边远郡守或署诸王国三令在家。
 
  这次赐入米、钱、杂谷者为官,主要是针对庶族地主的,说明当时庶族地主中许多人都有大量的粮食。这是农业发展的标志之一。
 
  4、南方开发的概貌
 
  自公元317年司马睿于江东立国,到公元589年隋灭陈,东晋南朝共经历了270多年。如果再加上孙吴(公元222- 280年)的59年,则六朝共经历了330多年。在这三个多世纪中,由于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共同开发,南方的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以下,让我们按西晋的行政区划扬、荆、梁益、交广几个大区作个考察。
 
  扬州:西晋时的扬州包括今江苏大部,浙、闽、赣的全部和鄂、皖的各一部。苏皖的淮南地区,处江、淮之间,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两汉时已有一定的基础。汉末、三国间,淮南成了魏吴争夺的焦点,曹魏在淮南大兴屯田,兴修水利,成为重要的粮食产地。西晋末,北人南下,许多人停留在这里,利用旧有的灌溉工程,开发淮南。东晋的伏滔说:寿春有 龙泉之陂,良畴万顷.因为土地已经开发,地主阶级逐渐壮大, 豪右并兼之家,十室而七。刘宋元嘉初,刘义欣镇寿春,派人修理年久失修的堤坝,引淠水入陂, 良田万余顷 得以灌溉。直到元嘉末,一直保持着发展的势头。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魏战争,淮南遭到严重破坏。齐、梁时期,依然惨淡经营淮南,寿春附近,有 陂田之饶 ;阳平不鳖(今江苏洪泽县南) 田稻丰饶 ,在一些地区仍然维持一定水平。齐在齐郡垦废田二百余顷,决沈湖灌。梁在豫州修苍陵堰(芍陂附近),溉田千余顷,每年收谷百万石。不仅官府,私人也在这里垦辟。河东(今山西夏县)人裴之横,自曾祖父起流亡南下,寓居于寿春。之横少好交游,不事产业,兄之高特为他作窄被、蔬食来激他。之横遂发奋图强,与僮属数百人,于芍陂大营田墅,遂致殷积。 ⑥像他这样寓居淮南的侨人,开发致富者,必不止裴之横一人。
 
  建康是六朝的都城。历朝对以建康为中心的京畿地区都苦心经营,东晋在曲阿(今江苏丹阳)立新丰塘,溉田八百多顷。宋在湖熟(今江苏湖熟)起废田四千多顷。又向京口(今江苏镇江),姑熟(今安徽当涂)移民开垦。
 
  齐在句容(今江苏句容)修赤山塘。陈时,京东的丹徒、兰陵二县因涨水形成沙田千顷,当即有人建议耕垦。梁末,姑熟地区已是 良田美柘,畦畎相望,连宇高甍,阡陌如绣 了。
 
  吴郡、吴兴、会稽三郡,号称 三吴 ,当时人比之两汉之三辅、三河,是东晋南朝的财政基地,经济发展尤为突出。东晋在吴兴乌程(今浙江湖州)筑荻塘,溉田千顷。宋又在乌程筑吴兴塘,溉田二千余顷。宋孝武帝不顾大臣们的反对,把山阴(浙江绍兴)的贫民迁到浙东沿海的余姚、鄞、鄮三县开垦湖田, 并成良业 。会稽郡 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顷,膏腴上地,亩直(值)一金,鄠、杜之间,不能比也。 鄠音户,今已改为户。户、杜是西汉京城长安附近两个土地最肥沃的县,而会稽的数十万顷,有的又超过它们,可见会稽土地之肥沃了。梁沈约说:江南立国,土地辽阔,但外奉贡赋,内充府实,止于荆、扬二州。 而扬又以丹阳、吴郡、会稽最发达, 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由此可见这些地区开发之广度与深度了。
 
  丹阳、吴、会的发展,带动了今浙江西部和南部的进步。临海、东阳(今浙江金华)、新安(今浙江淳安西北)等地也逐渐开发。梁在临海乐安县(今浙江仙居) 堰谷为六陂以溉田 。经济开发的结果,出现了像刘瑱那样有 资财巨万 的大地主。东阳《隋书地理志》把它列入吴、会一类, 川泽沃衍,有水陆之饶 的富庶地区。土豪留异,世为东阳着姓,梁陈之际,曾运大批粮食支援陈文帝。新安(今浙江淳安)地处山区,梁张率为新安太守,
 
  一次便自郡送三千石米到吴郡老家。郡中豪强程灵洗, 性好播植,躬勤耕稼,至于水陆所宜,刈获早晚,虽老农不能及也。 如此熟悉耕艺的大地主,自然是当地农业发展的产物。湖南的松阳县,也修建有通济堰,观阮堰等水利工程。至梁代,永嘉(今浙江温州)已成为 东南之沃壤,一都之巨会。 新安、乐安、永嘉,以及松阳等地发展,反映了丘陵及谷地都已渐渐开发。
 
  与浙江相邻的,南为闽中,西为鄱阳湖及赣江流域。闽中, 东晋南渡,衣冠士族多萃此地以求安堵。 其中,林、黄、陈、郑,号为 闽中四姓.侯景之乱时,浙东灾荒, 而晋安(今福建福州市)独丰沃 ,陈宝应就从海路攻浙东,又载米粟与浙东贸易,由此大发横财。可见福州开发之一斑。
 
  鄱阳湖周围及赣江流域,《隋书》说:豫章郡(今江西南昌市) 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又说: 一年蚕四、五熟,勤于纺绩,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呼为鸡鸣布。 从此可以想鄱阳湖周围小农勤于耕织的情况。豫章又是优质米产区, 稻米之精者,如玉映彻于器中。 豫章之周昙朗,临川南城(江西南城东南)之周迪,皆是当地著名豪强。侯景之乱,迪同族人周续起兵反景,迪募乡人响应。周续 所部渠帅,皆郡中豪强.这批 豪强 的出现,反映临川开发已久,大概是山越、宗部开发的贡献。
 
  荆州:西晋时的荆州以洞庭湖为中心,包括今两湖地区和河南的西南部,以及川、陕、赣的各一小部分,东晋南朝的荆、湘、郢、雍四州之地。说到六朝经济,一般总是强调荆、扬二州。梁沈约,一则说 外奉贡赋,内充府实,止于荆、扬二州 ;二则说 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柟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这里都说可与扬州并驾齐驱的只有荆州。江左大镇,莫过荆扬 。这里所说的 荆 是荆州首府江陵, 扬 指扬州首府丹阳,即建康。江陵西通巴蜀,东连吴会,北达襄樊,南极湘沅,是四通八达的一大都会。江陵附近的上明(今湖北枝江西南对岸), 以田地肥良,可以为军民资实 。江陵西北的沮水西岸,田土肥美 ,皆成良田。梁与魏通和罢义阳(今河南信阳)镇兵后, 江湖诸州并得休息,开田六千顷。三年之后,仓廪充实。萧憺为荆州刺史,也曾广辟屯田。湖州治长沙,本自荆州分出。湖州 民丰土闲 ,开发潜力很大。
 
  齐末,长沙太守刘坦运30万斛米支援萧衍起兵。梁张缵为湖州刺史, 在政四年,流民自归。户口增益十余万。 孙谦在零陵作官, 常勤劝课农桑,务尽地利,收入常多于邻境。 华皎作陈朝的湘州刺史,搜得大批粮食、竹、木、油、密、脯、米等送到建康。汉水流域原属荆州,淝水战后始侨立雍州于襄阳,宋正式置立雍州。 襄阳左右,田土肥良,桑梓野泽,处处而有。东晋初,桓宣镇襄阳,以他在淮南的旧部曲为主体设立义成郡,又招怀流亡,劝课农桑。他以车载锄犁,或亲自耘草于陇亩,田畴垦辟,甚得众心。 胡亡氐乱(后赵瓦解和符坚败于淝水)之后,北人又一再南下,也多留驻襄阳,因此于襄阳附近又设立了一些侨郡县。如在襄阳设立京兆郡,其西北置扶风郡,西南置安定郡,东南置冯翊和天永等郡。因为处于对敌前线,历任官长都比较重视发展生产。宋张邵在襄阳 修立堤堰,开田数千顷,郡人赖之富赡。刘秀之作襄阳令,修治六门堰,溉良田数千顷。沈亮作南阳太守,修复从前遗下的石堰,又修治马人陂, 民获其利。 所有这些,都反映原荆州地区的普遍开发。襄阳地区本有发展之良好基础,只是由于处于兵家必争之地,几度易手,发展也受到了影响。
 
  益州:在西晋泰始二年以前,益州包括今巴蜀、汉中和云、贵等地;其后,遂分为梁、益、宁三州。益州,尤其是以蜀郡为中心的川西平原地区, 沃野千里,土壤膏腴 ,物产丰富,号称 天府.秦汉时,益州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汉末,庞统对刘备说: 今益州户口百万,土沃财富,诚得以为资,大业可成也。然自汉末以后,益州也进入政局动荡的时期,政权频繁易手,大小战争不断,影响益州经济的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它具有一些发展生产的有利条件,经济发展仍然保持着一定的水平。晋末,关陇氐羌反,晋曾以鹿车(小车)载成都米以供军需。天水等六郡饥荒,十余万人流入汉中,官吏就上表说: 蜀有仓储,人复丰稔,宜令就谷。 他们至蜀后,立即得到开仓赈济,继而 随谷佣赁 ,赈饥问题比较快地解决了,说明蜀中确实比较丰实。成汉时, 海内大乱,而蜀独无事,故归之者相寻(续)。事少役稀,百姓富实。公元342年,桓温灭成汉,到公元413年晋朱龄石灭益州割据者谯纵,中间60余年,政局动荡,生产破坏。此后,蜀土安定,至元嘉年间,逐渐兴旺起来。元嘉九年(公元432年), 仇池大饥,益、梁丰稔。 远方的商人带上 百万 资本到蜀土经商。元嘉二十二年(公元445年),陆徽为益州刺史, 民物殷阜,蜀土安悦。 元嘉二十五年(公元448年),刘秀之作梁、南秦二州刺史,镇汉中,因 梁、益二州土境丰富,前后刺史经营聚蓄,多者致万金。所携宾僚并京邑贫士,出为郡县,皆以苟得自资。 ④这一批 京邑贫士 是特意来到梁益搜刮百姓的。以上的情况,说明益州虽历经战乱,但经济依然保持着一定的发展水平。当然,就整个益州而论。各地的发展并不平衡,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蜀地发展最快,梁州次之,宁州又次之。
 
  交广二州:汉代于今两广、越北立交州,至吴分交州立广州。宋明帝又割交、广立越州。交、广地域辽阔,民族复杂,统治松散。 广州诸山并俚、仃,种类繁炽。西晋的陶璜曾说过,当地人多不着籍,也不输纳课役, 广州南岸(即西江及其上游以南以区)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及桂林(今广西柳州东南)不羁辈复当万户,至于服从官役,才五千余家。 五千对六万,十分之一不到,余下的十分之九不 服从官役 ,可见当时统治的薄弱。这是交广地区的第一个特点。其次,两晋南朝的统治者害怕南方各族人民掌握冶铸技术,制造武器,反抗他们,所以特别强调防止冶铁技术传给南方各族人,陶璜切切的告诫他的部将,断绝与夷越人的盐铁贸易就可以打败他们。但是,实际上还是禁绝不了。东晋庾翼执政时,三吴人为避赋役多逃往广州,广州刺史邓岳大兴冶铸, 诸夷因此知造兵器 ,农具便更不用说了。早在东汉任延作九真(越南北部)太守时便已教农犁耕,如今又学制造农具,生产力便提高了一大步。广州的俚人, 巢居岸处,尽力农事,陈徐陵为广州刺史欧阳頠作  米商(贩卖)盐、盈衢通肆,有千金之租,田多万箱之咏。 这里,万箱之咏有夸张成分,但米同盐一样,成为市场的主要商品,也反映农业有一定的发展。据载,交州的水稻,一年两熟,米不外散,恒为丰国。当然,也有不从事农耕的地方。西晋的陶璜说合浦(今广西合浦西北)土地瘠薄,无人种田,百姓皆以采珠为业,贸易往来,以珠换米。这至少说明合浦的沿海一带,农业还非常落后。不过,从广义上说,开展采珠业,也是一种开发。广州地近海, 外接南夷,宝货所出,山海珍怪,莫与为比。因此,广州的海外贸易特别发达,这在下面的商贸一节还要提到。——史仲文胡晓琳《中国全史百卷本魏晋南北朝政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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