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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周对立时期的北方经济

2016-05-22 01:58:49来源:人学研究网 责编:紫天爵 已浏览人数:
北魏后期,经济有了进步,同时也隐伏着危机。随着经济的发展,皇帝和鲜卑贵族们的生活日益腐化,肆意挥霍,赏赐无度,攀比斗富,奢靡成风。

  


 

北魏末期的经济大破坏

北魏后期,经济有了进步,同时也隐伏着危机。随着经济的发展,皇帝和鲜卑贵族们的生活日益腐化,肆意挥霍,赏赐无度,攀比斗富,奢靡成风。政治上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地方官吏 聚敛无极.豪强横行乡里,肆意掠夺土地、高利放贷,迫使人民破产流亡,均田制也濒于崩溃。

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阶级矛盾又尖锐起来。从孝明帝正光四年(公元523年)起,在北魏境内,先后爆发了破六韩拔陵点燃的六镇起义(公元523-524年),杜洛周、葛荣领导的河北起义(公元525- 528年),山东邢杲领导的流民起义(公元528年),莫折大提率领的关陇各族人民起义(公元524- 528年)。在镇压起义过程中,形成一批军阀势力。尔朱荣在镇压河北人民起义后,杀了在中央专权的胡太后,专擅朝政。不久,又发动 河阴之变 (公元528年),杀王公大臣2000余人。北魏末年的大战乱,使北魏初步繁荣起来的经济又受到了严重打击。 郡国荒废,农商废业 ; 烟火断绝 , 尽为丘墟 ; 伏尸流血 , 白骨不收.过去的繁荣犹如昙花一现,留下的是满目疮痍。

这时,北魏的统治,已走到了它的尽头。公元523年,在镇压六镇起义中起家的地方军阀高欢率部攻入洛阳,尽杀权臣尔朱氏之党,并废杀魏节闵帝,立元修为帝(孝武帝)。元修高欢发生矛盾,逃奔关中的宇文泰。高欢随即立元善见(孝静帝)为帝,迁都邺,史称东魏(公元534- 550年)。后宇文泰杀孝武帝,另立元宝炬为帝(文帝),都长安,史称西魏(公元535- 557年)。东西魏没有维持多久,公元550年,高欢之子高洋废掉东魏,建立北齐(公元550- 577年)。七年以后,宇文泰之子宇文觉也废掉西魏,建立北周(公元557- 581年),形成了周、齐对崎的局面。

大致说来,东魏北齐据有的地区,北至沙漠,南至江淮,东至海,西部以黄河及河南洛阳以南一线与西魏北周为邻。西魏北周的疆域,东与东魏北齐为界,西至流沙,北至河套,南至巴蜀、云贵和汉水流域。这是两个并立于中国北方的王朝,却呈现出不同的经济风貌。

东魏北齐经济的盛衰

(1)东魏经济的畸形繁荣

魏末大破坏,主要是在黄河以北地区,并非整个北魏境内都已残破不堪。

战争中耗减的人口,由于六镇人进入中原得到补充。东魏孝静帝武定元年(公元543年),一共有200。8万户。二年,高欢派孙腾、高隆之为 括户大使 巡行郡县清理户籍,又查出无籍户60余万。加上这时对外战争掠来的人口,到北齐初,北齐拥有户近300万,口2000余万。这是恢复、发展北方生产的基本力量。

东魏北齐拥有的地区,地处黄河南北,本是当时最富庶的产粮区。东魏政府比较重视农业,迁邺后,为了帮助徙户尽快安居乐业,尽可能地拿出了一些土地进行分配;颁布了七条 劝田事.同时,宣布对新降附地区免除十年租调,开官仓出粟130万石赈济穷人,又给衣服、种粮,派使者到各地问人疾苦。这些措旅的实施,使东魏初有了一个发展经济的外部环境。

由于以上措施,东魏时,农业恢复得比较快。天平初(公元534年),自洛阳迁都邺城,出粟136万石以救济贫民。其后,政府在各州沿河的津梁之处,都建有官仓,而且都装得满满的。元象、兴和年间(公元538- 542年),由于连年丰收,谷粟一斛只卖到9钱,同魏末斗粟值练数匹,形成鲜明对比。

北齐建立之后,继续兴办水利和屯田。《隋书食货志》说:齐废帝乾明中(公元560年),在石门等地屯田,岁收数万石,自后淮南军防粮廪充足.孝昭帝时,又开幽州督亢旧陂,在长城左右屯田,岁收稻粟数十万石, 北境得以周赡.河内郡(今河南沁阳)等地的屯田,则用来保证河南的军粮。在水利方面,除了对北魏时期的旧渠加以利用外,又开了一些新渠,如在邺城附近决漳水,建万金渠 (又称天平渠 );在南荆州开立陂渠;斛律羡在幽州导引高梁水等,皆有利于农业之发展。

东魏初,很重视海盐的生产,政府在沧、瀛、幽、青四州(今河北、山东地区)的沿海地区设盐官、傍海煮盐。沧州有盐灶1484口,瀛州452口,幽州180口、青州546口,每年可产盐20。97余万斛。民间盐户向政府交纳一定税金后,也可以煮盐出卖。海盐的生产,对东魏北齐经济极有裨益。《魏书食货志》说,扩大海盐生产后,仅盐业一项的收入,就能保证政府军费和日常开支了。有时用盐税、调绢折卖粮食,使仓库充实,有水旱灾,即能随时赈济。

此期的钱币,仍然沿用北魏的 永安五铢.但由于私铸盛行, 雍州青赤 、 梁州生厚 、 紧钱 、 吉钱 、 河阳生涩 、 天柱 、 赤牵 、河阳钱 等名目繁多货币,充斥市场。有的小而薄,有的杂以铅镴(là,音腊,铅锡合金),还有加生铁的。东魏北齐一再三令五申,采取了重刑、铸新钱 常平五铢(公元553年铸)和加强管理等方法企图加以制止;然而和铸之风 至于齐亡,卒不能禁。不过,钱币的混乱,似乎对商业的影响甚微,商业依然活跃异常,商人数量增加,商人的地位也比北魏有较大提高。这时,法律明确保护商人,无故夺取商人财物者,要受免官处分。商人与政权、达官贵人的联系也更加紧密。李延寿说:北齐宗室诸王 多取富商群小,鹰犬少年 为臣佐幕僚;尚书右仆射段孝言掌选举, 富商大贾,多被铨擢;齐后主时, 州县职同,多出富商大贾 。纵观北齐一朝,不与商人来往的官僚贵族,几如凤毛麟角。《北史杨愔传》说,杨愔与太保、平原王高隆之为邻,一天看见高家大门外有胡商数人,禁不住感叹: 我家门前幸好没有这些东西! 可是,此期商业的繁荣,商人地位的提高,并非商品经济发达的表现,也不是社会发展的反映,而是与东魏北齐社会上奢侈之风、政治腐败密切相关,是一种十分不正常的现象。

东魏至齐初,经济取得了初步繁荣,可与此同时,社会上再次乱起了魏末那种奢侈之风。皇帝、执政者带头穷极侈丽 ,官僚贵族竞相奢侈,宫女们也宝衣玉食,一条裙子值绢万匹,一座镜台花费千金。甚至连宫中的狗马鹰鸡,都连带着享受 三公 、 公主的待遇。整个社会奢靡之风如此,以至于贵族韩晋明请客,一席万钱, 犹恨俭率 ,连叹自己寒酸。

奢侈享受和政治上的贪污腐败,是一对孪生子。权贵们挥金如土,享用的全是民脂民膏。所以,东魏北齐的政治,从一开始就不太清明,到了后期,更是文武在位,罕有廉洁。 官吏们勾结商人, 競为贪纵 , 剥削生灵,劫掠朝市。权贵门前: 富商大贾,朝夕填门,他们权钱交易,狼狈为奸,残害人民。

(2)土地兼并与均田令的重新颁布

官僚地主在醉生梦死,劳动人民的生存条件却在日益恶化。

如前所述,东魏北齐的统治区,与北方其它地区相比,经济要发达一些,但同时大地主的土地兼并也更为严重。例如关东地区,除了有崔、卢、李、郑这些头等士族外, 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 等,都是烟火连接,比屋而居 , 一宗近将万室 的大地主。他们勾结官吏,强弱相凌,持势侵夺,富有连畛互陌,贫无立锥之地。 百姓丢去土地之后, 轻致藏走 ,到处流亡。到齐文宣帝后期,情况已经严重到 户口租调,十亡六七,给政府财政造成了极大的危机。

土地兼并,人口流亡,财政减少,日益尖锐地摆在高齐统治集团面前。

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北齐重新颁布均田令。规定:男子受露田80亩,妇女40亩,不再给倍田;每个给桑田20亩作为永业田;奴婢受田与良人同,受田人数按官品高低,限制在300至60人之间;丁牛一头受田60亩,限四牛,设 富人(民)仓 ,以赈贫民;以垦田、人口、教化的政绩考核官吏等等。在颁布均田制同时,对租调制也作了调整:18- 65岁均田农民的租调额是:一床(一夫一妇)输调绢一匹、绵八两,垦租(田租)二石,义租(赈灾的 义仓 租)五斗。未婚者纳半床租调,奴婢纳普通人的一半。有牛者,一头交绢二尺,垦租一斗,义租五升。北齐的均田制与北魏相比,大体相同,只是奴婢受田有些限制,奴婢的租调有所增加,意图可能是对王公贵族和地主豪强的权益给予大保护,小限制。北齐均田制规定:邺城周围三十里皆为公田,按等级分赐六镇鲜卑,这可能造成部分汉人的财产被剥夺,只是客观上有利于六镇鲜卑的封建化。新租调制比北魏有所增加,加上征收时,调绢帛 幅度长广 ,或调外加收, 所在征税,百端俱起,人民的实际负担比规定的要多得多。

在均田制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豪强同官吏勾结, 贵势皆占良美,贫弱咸受瘠薄。 权贵们的奴、牛皆先占满均田定额,而贫民或不能得。当时人宋世良曾请求 请以富家牛地先给贫人 ,在朝诸公,也都认为合理,但就是不能执行。这虽是北齐均田制前不久的事,推行均田制时,也不会有什么两样。北齐境内豪强势力强大,推行均田制又无有力保证,加之均田令颁布较晚,所以还未见什么效果时,北齐便被北周吞灭了。

西魏北周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西魏的政治经济改革

同王四渎(江、河、淮、齐)之三、统九州之五的东魏北齐相比,西魏北周的经济底子要薄得多。在西魏的统治区中,只有号称 天府 的关中是产粮区。但这片地区在经过数百年的战火后,已元气大伤。穷则思变。大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吧,西魏北周从建立开始,便不间断地进行改革。其中经济改革及与经济相关的措施主要有:制定 中兴永式 :这项工作,从西魏建国便已开始。史称:当时执政大臣宇文泰,因戎役屡兴,吏民劳弊 ,严重影响生产,于是命有关部门斟酌古今,参考变通 ,立新制 二十四条。继而又 奏行十二条制.穷十年心血,方最后确定益国利民,便时适治 的中兴永式 三十六条,班行天下,其要点是禁贪污、任贤才,减冗官等,为经济发展创立良好环境。

建立计帐 、户籍制度:大致与此同时,宇文泰又命关中名门、号称 博物多通的苏绰建立 朱出墨入及计帐户籍之法。 其主要内容如何,从隋唐史籍和计帐的发现知道,这是一整套的制度,包括编制户籍、计帐及国家预算等。大致是先由县登记户籍(包括人口、田宅、奴婢等),称为手实。根据手实编制计帐,送州并上报尚书省,作为全国户籍的底本。尚书依据全国的户籍编制下一年的财政预算,收入用黑墨水写,支出用红墨水写,叫作朱出墨入.中央将预算收入总额按人口分配给各州,按计划征收。

建立这种制度的优越性,主要在于可避免逃匿,百姓赋役负担公平,政府财政收入有保证。

尽地利和均赋税:大统十年(公元544年),苏绰又提出加强内政建设的六条建议。其中涉及经济的有两条。第一条是 尽地利.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强调 令民废农者,是则绝民之命 ;抓农时应同抗洪救火、打击盗贼一样紧急。第二条是 均赋役.重点在强调不优容豪强,不压抑贫弱;不放纵奸巧,不使老实人吃亏。其余四条强调选贤任能,是非分明,办事公正,民风淳朴等。宇文泰对苏绰的建议十分重视,他建议魏帝(西魏文帝)用诏书形式颁下,史称 六条诏书. 宇文泰下令特别规定:凡不通晓 六条诏书 及计帐户籍法的人,不准当官。

以上制度,贯穿着一个基本精神,就是以清正廉明的吏治,淳朴敦厚的社会风气,公平合理的赋役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而达到革易时政,强国富民的目的。

西魏初期的经济,不及东魏。但同时关中门阀士族的力量也相对较弱,阻力较小,加之不断深入改革,贯彻有力;故改革能取得成功。

(2)周武帝释放奴婢和灭佛

北周建立之后,周孝闵帝、周明帝继续贯彻太祖(宇文泰)遗志 ,致力于政化循理,黎庶丰足 ,巩固改革成果。到周武帝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又继续进行了三项改革。

第一,释放奴婢、杂户在整个魏晋南北朝,都存在着使用奴婢进行生产的情况。奴婢是主人的私产,可以像畜牲那样任意转让和买卖,甚至刑杀。杂户,有时与隶户互称,是指分配给官府和贵族、官僚作杂役或从事被当时人视为贱技之人。杂户多来自罪犯或俘虏,一旦沦为杂户,几乎终身不得解放。北周的统治者,特别是因武帝受儒家德政或仁政的思想影响,大量释放奴婢和杂户。公元554年,西魏攻破肖梁的江陵,把俘虏来的10余万居民,除200家外,全部没为奴婢,并将其中的一部分赏赐给有功将士。但是,第二年即颁下免奴为良令,宣布免江陵战俘为奴婢者数千人为良人。以后,北周诸帝释放奴婢的人数一次比一次多,涉及面越来越广。周武帝平齐(公元577年)以后,终于开始大规模释放奴婢和杂户。

这一次释放奴婢、杂户的范围,根据史料记载,涉及以下三类人:一是黄河以南诸州自公元572年以来被北齐掠为奴婢者,不论官私,一律放免;二是释放北周境内(包括北齐)自北魏以来的全部杂户,并废除抑配杂户的刑律;三是释放北周境内自公元534年以来在东西战争和南北战争中所有被掠为奴婢的人。

周武帝下令释放奴婢和杂户,主要是想体现北周是体恤百姓疾苦,以宽仁为怀的统治者, 施轻典于新国 ;同时也由于认识到 一从罪配,百世不免 ,世世为奴的不合理性。北周释放奴婢和杂户,使东汉以来的奴婢问题在北方得到了缓解,使被束缚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同时也标志着鲜卑族比较彻底地摆脱了奴隶制的锁链,大步踏上了封建制的大道。

第二,灭佛、铲除寺院经济北朝佞佛(nìng,音宁,迷信之意),源远流长。而僧侣地主横行不法,又与政府争夺劳动力和收入,乃是北朝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这个道理,北朝的历届统治者不是不明白,但由于信佛,就是对佛教下不了手。周武帝则不同,他是一个 克己励精 的皇帝,怀有 必使天下一统 的决心。要统一天下,首先要 富国强兵 ,尽量扩充国家的兵源、财源。为了富国强兵,周武帝毅然下决心,向佛教开刀,以 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庙塔之下。 建德三年(公元574年)五月,周武帝下诏废佛,把北周境内几百年来僧侣地主的寺宇、土地、铜像、资产全部没收,充作以后伐齐的军费之用。

同时把近百万的僧侣、僧祇户、佛图户编入民籍,进行生产。又选其中壮丁为兵,进一步扩大了府兵队伍。灭佛的成功,增大了赋税面,充实了军力,缓和了阶级矛盾。周武帝能在3年后灭齐,废佛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周武帝从国内的行动中体会到了灭佛的好处,于是平齐之后,立即扫平寺院经济。佛教经典的记载说:北齐被灭前,境内佛教很盛,有寺庙4万座,佛教徒300万。周武帝灭齐后,寺庙赐给王公作第宅,佛教徒或充兵,或为编户从事农业生产。佛像被捣毁,佛经被烧掉,寺院财产一律归公。这样,通过两次彻底的灭佛,北周的国力大大充实了。

第三,颁行 刑书要制 如前所述,北齐末年政治腐败,官吏贪污成风,均田制成为一纸空文。

大族劫掠财物,隐没户口,强占土地。周灭齐后, 齐之旧俗,未改昏政,贼盗奸宄,颇乖宪章。 周武帝鉴于此,于灭齐当年下令颁布刑书要制,其中的一条重要规定就是:官吏监守自盗20匹(绢)以上,豪强隐没户口5户和10丁以上,或土地3顷以上,一律处以死刑。

刑书要制 是封建法令,本质上是镇压人民的。但周武帝在灭齐之后,立即颁布这一法令,却明显含有打击北齐豪强势力的意味。挟战胜之威,以重典抑制豪强,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3)均田制和北周的经济建设

西魏北周在进行改革的同时,并没有完全抛弃过去封建王朝有关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的好的作法。如天子亲耕籍田、下劝农诏、灾年开仓济贫以及各种类型的蠲赈、罢苑弛禁等等。其中的一条重要措施,就是均田制及其相关制度的颁行。

均田制的施行,可能自西魏初即开始,但正式颁行,大约是在西魏废帝三年(公元554年)。《随书?食货志》称: 太祖作相,创制六官.紧接着就记载均田、租调、榷盐诸法。掌握这些政令实施的长官如 载师 、 司均 、司仓 、 司赋 、 司役 、 掌盐 等,为 六官 (天、地、春、夏、秋、冬)中 地官 下属。而史载宇文泰直至废帝三年才自任 太师 、 大冢宰 、 初行周礼,定六官。 因而其各部职掌及有关制度的正式颁行,大致当在此时。

西魏北周的均田制,参照了北魏制度,也有一些创新。其主要内容有:有室(已婚丁男)者授田120亩,未婚丁男授田100亩;租调量为有室者每年纳租5斛,绢10匹,绵8两,未婚者纳半数;凡民18- 64岁皆纳赋,每年具体所征又视年成而定:亩收4釜(fǔ,音斧,容器。一釜合6。4斗,一说合10斗)为上年,全赋;亩收3釜为中年,半赋;亩收2釜为下年,征1/10;官吏俸禄的发放比例,与征赋额相同。百姓服役年龄为18- 59岁,丰年服役1月,中年20天,下年10天;凡征发徭役,家出1人,不得超过。

此外,对各种情况下的免赋、免役,也作了具体规定。

这个制度,同 中兴永式 、 六条诏书 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租粟看似偏高,但若综合中、下年的减免看,总体上还略低于北魏和东魏、北齐的数量。徭役日期有了明确规定,不再滥征,是一大进步。特别是赋、役征发及官吏俸禄的发放,均视年成而定,很有弹性,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实际负担能力的。

由于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实施,均田制的颁行,西魏北周的经济发展得比较快。农业方面,除了关中地区较快地得到了恢复以外,随着益州、荆州及关东地区的产粮区相继并入北周版图,寺院经济的铲除,农业劳动人口、耕地面积猛增,农业基础更为雄厚。屯田规模也扩大了。大统(公元535- 551年)初,西魏为满足战争需要, 欲大置屯田 ,任命薛善为司农少卿,管理同州夏阳县(今陕西韩城南)二十屯。魏废帝时,又在梁州置屯田, 数州丰足。周武帝保定二年(公元562年)在蒲州开河渠,在同州开龙首渠,水利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官员注意 恩威并重 、 政尚仁恕 ,使许多少数民族也开始了定居农业。如申徽在大统十二年(公元546年)为瓜州(今甘肃敦煌西)刺史,为政勤劳廉慎, 俭约率下 ,农业连续5年丰收, 边人乐而安之。澧州(今湖南石门)民俗 不营农业 ,周孝闵帝时,刺史郭彦 劝以耕稼 ,一举由缺粮区而仓廪充实 。周明帝初,元定为岷州(今甘肃岷县)刺史, 威恩并济,甚得羌豪之情。 于是许多羌人出山,交纳赋税。

此期的手工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冬官 之下,设有工部、匠师、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织等大小50多个部门,较之北魏,分工更为详尽。一些官手工场,规模巨大,如夏阳诸山的铁冶,营造军器,拥有工匠8000人;一些工艺品,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西魏文帝时造的 仙人 、 水芝二欹器,精巧绝伦,令人叹为观止。此外,北周的盐业十分兴盛,有海盐、池盐、井盐,还有制成虎形,以供祭祀和接待宾客之用的 形盐 和作药用的 饴盐.政府垄断盐业,凡百姓取用,都要征税。

西魏北周时期的货币仍然比较混乱。政府先后造 布泉 、永通万国 、五行大布 、五铢等钱,仍不能制止民间私铸及杂伪钱的流行。不过钱币的混乱,对商业影响不大。西魏中期以后,修复了关中至汉中、巴蜀的通道,又与西域大规模通商,卉服氈裘,辐凑于属国;商胡贩客,填委于旗亭。商业更加兴盛。地方守宰多经营以致赀产 ,民间亦颇多富商大贾,商人有持金20斤入京师贸易者。河西诸郡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 ,皇帝以银钱赏赐臣下,说明此期金银作为货币开始流通。值得一提的是,在与西域通商过程中,一些地方官有意识地利用商业扶贫,发展地区经济。如韩褒为西凉州(今甘肃张掖西)刺史,州内贫富不均,民俗嫌贫爱富,穷人备受欺凌。于是每当西域商人到州之际,韩褒便先令贫者与胡商交易,从中获得丰厚利润。于是州内贫富渐均,户口殷实。 以商扶贫政策获得成功。

当然,西魏北周的经济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战争较频繁,对整个社会生产影响较大,修宫室、筑长城等土木工程,给人民带来的徭役还是相当深重;官吏聚敛、贪污之事也时有发生;周武帝灭齐后,有穷兵黩武的苗头出现。然而,无论如何,从大的方面看,西魏北周紧紧抓住了长期以来影响中国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即豪强、僧侣地方隐占土地、户口,与国家争夺劳动力;编户的逃亡失散和奴婢杂户的存在这三大问题。前两个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生产,造成重赋——民户逃亡——再加赋——民户加速逃亡的恶性循环。后一因素则极大地影响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回顾北朝历史,我们看到,在如何解决这三大问题上,北魏孝文帝曾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在解决豪强隐占土地户口及民户逃亡问题上,他做得较好。但遗憾的是,寺院经济和奴婢问题,他都没有涉及。

东魏北齐则做得更差一些——三大问题的种种恶果,在东方地区都表现得比较充分。只有西魏北周通过两步改革,使这三大问题都得到了程度不同的解决。这就是西魏北周能够由弱变强,最终灭掉北齐,并奠定了以后隋朝统一全国的经济基础的根本原因。

  参考文献:史仲文、胡晓琳《中国全史百卷本魏晋南北朝政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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