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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说】浅谈《尔雅·释言》

2017-09-05 22:36:24来源: 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释言》可谓字字珠玑,但是要必须意识到《尔雅》所成之具体时代背景和它的实在功能局限。唯此,我们才能在利用《尔雅》的同时,拥有正确科学的训诂观念,能够把握经典之义。

 

(作者:人学研究网·中华典艺网儒栏目编辑部【水寒】)

《尔雅》是一部记录先秦典籍训义的工具书,也是经学十三部之一,被誉为训诂书籍之始祖,郭景纯在其叙中赞道:“诚九流之津涉,六艺之钤键。”《尔雅》辑录训义甚繁,是解经必备之具。刘彦和在论及“诂训茫昧”的书经时,也毫不夸饰地说道:“通乎《尔雅》,则文意晓然。”诚然如此,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白《尔雅》是一部类似故训汇纂的典籍,如要其充当词典之地位,便必定有些难遂人意。

首先,《尔雅》是随文释义,很多训义必定要放在相关典籍之相关位置和 语境,才能够领会的出经典在此之大意。这在《释言》篇中也是屡见不鲜的事实。《释言》训“基”:“基,经也,设也。”而在《释诂》开篇即有:“基,始也。”训“肇”时,《释言》篇:“肇,敏也。”也与《释诂》:“肇,始也”有异。在《释言》篇内部:“康,苛也。”后又道:“苛,妎也。”里面同字两义大都相距有差,如若说之间有其引申之曲折联系,但既然分作两解,必定意义上不能完全等同。同时,这也证明了《尔雅》训义的特点,不能把它看成是通解,而误将同字在甲处之义去理解其在乙处之义,我们必须要看此字在具体篇中之具体位置,才能理解此时此地的意义之作用。

《释言》之中有些训义不太容易理解,换而言之,在逻辑上似乎乍看之下确实有些破绽。这之中一部分,笔者试着用假借之法来释其义。譬如说:“届,极也。”如将“届”视为“界”之假借,或“界”是“届”之假借,那么“极”之义就不难看出了。其间多字亦有声训的意味:“幕,暮也。”“务,侮也。”“贻,遗也。”这些词的训义靠声训、假借理解起来便不会太难。但有些字之训义,确实可以质疑《尔雅》之辑录者,是否在原典解读之理解上,抑或是在抄录过程中出现了失误。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苏春晖曾在其硕士论文《尔雅首三篇汇训故释研究》上,对于《释言》:“宜,肴也。”的训义,提出质疑。他认为“宜”之此义在诗经中难以找到他例,皆是“适宜”的意思,于是认为“宜,肴也。”可能是辑录者,将动宾结构的连读,作为宾语补足语的连读训解。虽然作者忽略了两字可能有音韵上的关系,但是确实不能排除《尔雅》之辑录者在编排时可能出现技术性失误。故笔者也大胆进行一番假设,对某些确实义奥难解的训义从“辑录失误”这方面进行解释。如上段提及,《释言》中有:“康,苛也。”邢昺的疏如此解释:“案苛者毒草名,为政刻急者取譬焉。《礼记》孔子曰:‘苛政猛于虎。’苛名康者,以康安也。苛刻者心安之。”邢昺的“苛刻者,心安之。”确实感觉在此太过牵强,在逻辑理解上有些强解之意味。因为后面《释言》又解:“苛,妎也。”邢昺同样作疏道:“烦苛者多嫉妎。”如若两解皆能成立,则是否意味着凡是“苛者”之内在性格或品性,则皆可与“苛”字意义相通。按常理苛者还“残忍冷酷”,则苛是否也能“苛,残也,酷也。”作解?如此,则显然难以说通,若依苏春晖的意见,看做是辑录者之失误,则可如“宜肴也”一般,作“康苛也”。此“康”可用作状语,释为“对于严苛之政,心康矣,无悔也”。亦可当做人名,夏之太康、仲康、少康皆可,其一用苛政而被时人记录下来,而《尔雅》辑录时,误而作宾语补足语解释。所以在郭注和邢疏中并没能发现此解在先秦典籍中的具体出处,邢昺便只能拿出《左传》中的难以联系的例子来充数强解了。

此类例子还有,《释言》:“惄,饥也。”邢昺疏写道:“毛传:‘惄,饥意也’。郑笺释云:‘惄,思也。’然则惄之训本为思耳。但饥之思食,意又惄然,故又以为饥。惄是饥之意,非饥之状。故郭及毛传皆言‘饥意’。”这里邢疏好像把《汝坟》这里的“惄如调饥”结合起来解释“惄”之意。如若“惄”之位置上任意调换一个能表达“思”之意味的字,那么这个字也可能被解释为“饥意也”。所以在此,好像这个“饥意也”的含义并不只是在解释“惄”字,更好像是章句梳理,是在解释这“惄如调饥”四个字的大致意思的。所以,康成在此单解“惄”作“思”讲,很可能是毛传在此句本是“惄如调饥,饥意也。”或为“惄句,饥意也。”但是“惄”后面几个字被遗漏掉,所以《尔雅》在辑录时也就将错就错,而邢疏在此,也不得不强为解释了。当然,以上诸例皆只是笔者猜想,发端于苏春晖硕士之论文观点而展开的联想,只是提供一些理解的面向和思路,如若不尽合理,权作一笑耳。

当然,除了可能在辑录时会出现失误而导致训义难解之外,还有便是辑录者在整理训义时可能存在理解有偏差的情况。如《释言》:“疑,休,戾也。”邢疏:“戾,止也。《书》曰:‘疑谋勿成。’《月令》曰:‘百工休是。’疑、休皆为止也。”而在孔安国作传的《尚书》里:“疑成勿行。”孔颖达疏:“所疑之谋勿成用之。”于此可看出“疑”之义在此仅为“怀疑,疑问”,并未引申成“止”义。而郭景纯注“疑者止也”,更是有点强为其解,“疑”者不一定“止”,还可以进一步“探索”,所以这里可能是《尔雅》的辑录者把这整句话的章句大意错将会意成“疑”解,而致此有“止”义。不仅在《释言》一章,在开头的《释诂》上便有:“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香港学者郭鹏飞教授认为:“林,烝,君也。”,学者多以“君”为“群”义,由此来释“林、烝”二字实可商榷。而以“君”为“群”的论述主要出自《白虎通·三纲六纪之义》:“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以及《韩诗外传》:“君,群也。”这些只是以人君质量出发,这种声训的方式出于宣扬儒家伦理思想,在语义上很难说明两者之关系。笔者认为,如若仅以“君,群也”为证来解此条,则难以说明“君”与其他释字“公、侯”等的关系。所以也有可能是辑录者在此会错意,理解失误,出现这种情况。当然,此说也非定论,还要有待更多证据加以讨论,笔者学力尚浅,仅能在此提供一些思考的角度。

另外,反训在《释言》中也间有涉及。“反训说”在训诂学术界中争议由来已久,各家分执一词。笔者无意在此作出判决,仅想以《释言》之例来说明一二。《释言》:“肃,声也。”引《周颂·有瞽》“肃噰和鸣”,但是《十三经注疏》对此并没有注明“肃”之“声”义,倒是后面《雝》:“有来雝雝,至止肃肃。”笺云:“雝雝,和也;肃肃,敬也。”此“肃雝”笔者以为可以相当于《有瞽》之“肃噰”。故意义应该相当,那么《尔雅》的“肃,声也”可能是将“噰”之义错戴于“肃”之义上;抑或是“声也”是形容“肃噰”的整个“和乐声”之状态——“噰和”而“肃静”,而误被冠在“肃”之上。而在《释诂》里也还有类似之例:“使,从也”这一类的反训。郭鹏飞教授认为“使、从”它们的形构主导义都比较强,不太能够解得通。笔者倒认为孔颖达的说法很有道理:“不可使者,君有不正,我不从之,君则以我为不可使也。可使者,君虽不正,我亦从之。如是则君以为我可使也。”这里的“使、从”是分两个主体而解释之——甲“使”,则是乙“被从”,而在批注时,往往浑言不析,没能注意主宾语的不一样。笔者觉得孔说解此条,甚有道理。同时也可说明,形构主导性强的“使从”二字,可能要变化主体,或者是两字主被动状态的不一样才可在语义上相连接。所以,《尔雅》里的反训还应多加讨论与不断举出材料证明之。

《释言》可谓字字珠玑,但是要必须意识到《尔雅》所成之具体时代背景和它的实在功能局限。唯此,我们才能在利用《尔雅》的同时,拥有正确科学的训诂观念,能够把握经典之义,从而有理有据地抒发阐明自己的见解和感想。

人学研究网·中华文明栏目编辑:紫天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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