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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时: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

2016-06-13 13:22:54来源:人学研究网 责编:紫天爵 已浏览人数:
中国的政治传统中一向弥漫着一层反智的气氛;我们如果用“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这句成语来形容它,真是再恰当不过了。但是首先我们要说明什么叫做“反智”。

五 儒学的法家化

秦朝亡了,汉朝代之而起,而法家所建立的制度却延续了下去。汉代一直被古今历史家认作是儒学得势的时代,尤其是从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贤良对策,正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中国的思想界似乎已成了儒家独霸的局面。因此近代学人攻击儒家在历史上与君主专制互为表里,便往往以汉武帝的“复古更化”为始点。

在秦始皇时代已不容存身的儒学,过了几十年,在汉武帝的时代不但卷土重来,而且竟“定于一尊”。这真是思想史上的一个奇迹。这个奇迹的出现说明了在这几十年中儒学本身和客观的政治情势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详细解释这一段历史发展势将远远超出本篇的范围。我现在只能以本文论旨为中心,简单地说一说汉初儒学在政治性格上所发生的一种基本改变。为了讨论的方便起见,我姑且把这一改变称之为“儒学的法家化”。但是我必须郑重地补充一句,“法家化”只是汉初儒学发展的一种特殊的方面,决不是它的全部。

所谓“儒学的法家化”,其意义不是单纯地指儒家日益肯定刑法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远在先秦时代,荀子《王制》和《正论》两篇已给刑法在儒家的政治系统中安排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汉初儒学的法家化,其最具特色的表现乃在于君臣观念的根本改变。汉儒抛弃了孟子的“君轻”论、荀子的“从道不从君”论,而代之以法家的“尊臣卑臣”论。

汉代第一个在政治上得意的儒生是高祖时代的叔孙通。我们知道刘邦是最鄙视儒生的,但叔孙诵居然用“朝仪”这件事得到了刘邦的常识。原来刘邦虽做了皇帝,而同他一齐打天下的功臣却都不知礼节。史称“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史记·叔孙通传》)于是叔孙通提议由他到鲁地去征召他的弟子来“共起朝仪”。他说他愿意“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他是否有“古礼”作根据似乎大为可疑,因为鲁地有两个儒生便拒绝受召。他们对叔孙通说:“公所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无污我!”但是叔孙通曾任秦廷博士,他所说的“秦仪”恐怕确是货真价实的。由此可见他为汉廷所订的朝仪其实即是秦廷那一套“尊君卑臣”的礼节。难怪在施行了之后刘邦要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南宋时朱熹便看穿了叔孙通的把戏。朱子说:

叔孙通为绵蕝之仪,其效至于群臣震恐,无敢失礼者。比之三代燕享,君臣气象,便大不同。盖只是秦人尊君卑臣之法。(《朱子语类》卷一三五)

叔孙通的“尊臣卑臣”手段尚不止此。后来汉惠帝继位,在长安的未央宫和长乐宫之间造一条路,已经动工了,叔孙通向惠帝指出这条路设计得不妥,会影响到高祖的庙。惠帝倒肯接受批评,立刻就要毁掉已造成的路段。但是叔孙通却又不赞成,他说:

人主无过举。今已作,百姓皆知之。次坏此,则示有过举。

这就是说,皇帝是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即使真是错了,也不应公开的纠正,使人民知道皇帝也有过错。所以皇帝必须用其他曲折的方式来补救自己已犯的过失。“人主无过举”这句话从此变成皇帝的金科玉律,皇帝的尊严真是至高无上的了。(这句话据褚少孙补《史记·梁孝王世家》是周公对成王讲的,但我看正是叔孙通一类儒者造出来的,为的是和法家争结帝王之欢。)太史公说:

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

这位“与时变化”的“圣人”把“尊君卑臣”变成儒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他是汉代第一个法家化的“儒宗”。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侯拜相”的儒生是汉武帝时代的公孙弘。《史记·平津侯列传》说:

丞相公孙弘者,齐菑川国薛县人也。字季。少时为薛狱吏……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弘为人恢奇多闻,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人臣病不俭节。……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于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说之。二岁中,至左内史。弘奏事,有不可,不庭辩之。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闲,汲黯先发之,弘推其后,天子常说,所言皆听,以此日益亲贵。尝与公卿约议,至上前,皆倍其约以顺上旨。

公孙弘真可以说是中国政治传统中“两面派”的开山大师。他的“人主广大,人臣俭节”的主张把“尊君卑臣”的原则更进一步地推广到君与臣的生活方式之中;他不肯“面折庭争”便是要阉割先秦儒家的“谏诤”传统。总而言之,在任何情形之下他都不愿意损伤君主的尊严。

清代的学者如何焯和沈钦韩都力辨公孙弘本是杂家或刑名(法)家,并非真儒者,其实这一点并非关键的所在。公孙弘的同乡老前辈,即景帝时和黄生争“汤武受命”的辕固生,曾同他一道被征到汉庭,辕固生那时已九十余岁,他警告公孙弘道:

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史记·儒林传》)

可见这位坚持原则的老儒早已知道公孙弘是靠不住的了。但是公孙弘之所以能致身卿相,却正是由于他打的是儒家的招牌。《儒林传》中保存了他请立太学的一篇文献,读起来岂不句句讲的是儒家“礼乐教化”的道理?《儒林传》说:“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学士靡然乡风矣。”大批的法家改头换面变成了儒生,更加速了儒学的法家化。

汉武帝最欣赏公孙弘以儒术缘饰吏事,而《汉书·循吏传》序也说:

孝武之世……惟江都相董仲舒、内史公孙弘、儿宽居官可纪。三人皆儒者,通于世务,明习文法,以经术润饰吏事。天子器之。

那么什么才是“缘饰”或“润饰”呢?《史记·张汤传》说:

是时上(即武帝)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传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

据《汉书·儿宽传》,儿宽便是因习尚书而补为张汤的“廷尉史”的。可见帝王要杀人,除了引据法律条文以外,还要在儒家经典中找根据。现在让我举一个实例来说明“儒术缘饰”的作用。《史记·淮南王传》:

赵王彭祖、列侯臣让等四十三人议,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无道,谋反明白,当伏诛。胶西王臣端议曰:淮南王安废法行邪,怀诈伪心,以乱天下,荧惑百姓,倍畔宗庙,妄作妖言。春秋曰:臣无将,将而诛。安罪重于将,谋反形已定。臣端所见,其书节印图,及他逆无道事验明,甚大逆无道,当伏其法。

懂得汉代法律的人一定知道,“大逆无道”、“谋反”等罪名已足够置淮南王于死地,而胶西王更引春秋“臣无将,将而诛”之文,显见为架床叠屋,似无必要。其实不然,中国历史上有些帝王杀人,不但要毁灭人的身体,更要紧的是毁灭人的精神。戴震说:

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与某书》)

又说:

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孟子字义疏证》)

汉代的“经义断狱”比戴东原所说的还要可怕,人不但死于法,而且同时又死于理。这才是“更无可救矣”!董仲舒著了一部《春秋断狱》(又叫《春秋决事比》),把《春秋》完全化为一部法典,更是“儒学法家化”的典型例证。王充说:

董仲舒表春秋之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然而春秋汉之经,孔子制作,垂遗于汉。论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暗蔽也。(《论衡·程材》篇)

所以“缘饰”两字,我们万不可看轻了,以为只是装潢门面之事。其实法律只能控制人的外在行动,“经义断狱”才能深入人的内心。硬刀子和软刀子同时砍下,这是最彻底的杀人手段。清代的赵翼说“汉初法制未备”,所以才要用“经义断事”(《廿二史札记》卷二),那简直是不着边际的历史断案。叔孙通尝“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见《晋书》三十卷《刑法志》)这显然是在为统治者扩大并加密法网,竟至傍及律外,更不可视为“法制未备”了。马端临论《春秋决事比》时曾沉痛地说:

决事比之书与张汤相授受,度亦灾异对之类耳。(武)帝之驭下,以深刻为明;汤之决狱,以惨酷为忠。而仲舒乃以经术附会之。王(弼)、何(晏)以老庄宗旨释经,昔人犹谓其深于桀、纣,况以圣经为缘饰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杀乎?其罪又深于王、何矣。又按汉刑法志言,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下,张汤以峻文决理,于是见知腹诽之狱兴。汤传又言,汤请博士弟子治春秋、尚书者补廷尉史。盖汉人专务以春秋决狱,陋儒酷吏遂得因缘假饰。往往见二传(按:公羊、毂梁)中所谓“责备”之说、“诛心”之说、“无将”之说,与其所谓巧诋深文者相类耳。圣贤之意岂有是哉!(《文献通考》卷一八二)

这才真正揭破了汉代“春秋断狱”的真相。两千年来,中国知识分子所遭到的无数“文字狱”不正是根据“诛心”、“腹诽”之类的内在罪状罗织而成的吗?追源溯始,这个“以理杀人”的独特传统是和汉儒的“春秋断狱”分不开的。换句话说,它是儒学法家化的一种必然的结果。马端临责备董仲舒的话也许太过。董氏在主观愿望上很可能是想因势利导,逐渐以“德”化“刑”,但就此下汉代历史的实况说,马端临的论断是很难动摇的。汉以后虽不再用“春秋断狱”,但汉儒既已打开了“诛心”之路,程、朱的理学便同样可资帝王的利用。明太祖和清雍正便抽象地继承了汉武帝的传统。章太炎解释戴震“以理杀人”的历史背景道:

明太祖诵洛(程)闽(朱)言,又自谓法家也。儒法相渐,其法益不驯…… 洛闽诸儒制言以劝行已,其本不为长民。故其语有廉峻,而亦时时轶出。夫法家者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与行己者绝异。任法律而参洛闽,是使种马与良牛并驷,则败绩覆驾之术也。清宪帝(雍正)亦利洛闽,刑爵无常,益以恣难。……吏惑于视听,官因于诘责,惴惴莫能必其性命。冤狱滋烦,莫敢缓纵,戴震生雍正末,见其诏令谪人不以法律,摭取洛闽儒言以相稽。觇司稳微,罪及燕语。九服非不宽也,而迥之以丛棘,令士民摇手触禁。其壶伤深。(《太炎文录初编》卷一《释戴》)

章太炎对法家的看法,尚不免有理想化之嫌,因此他的论断,说“任法律而参洛闽”是“败绩覆架之术”,也还有讨论的余地。然而他所指出明、清两代儒、法在政治上互为表里的历史事实,则是无可否认的。儒学的法家化并不限于汉代,它几乎贯穿了全部中国政治史。[参看萧公权《法家思想与专制政体》(英文),《清华学报》新四卷第2期,1964年2月。]

汉代儒学的法家化,董仲舒曾在理论上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让我们稍稍检查一下他的政治思想中的法家成分。董仲舒在第三次“贤良对策”中说: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

我们把这一段文字和前面所引李斯的奏议对照一下,便可以看出这两者在形式上多么相似。两者都是要统一思想,都是要禁绝异端邪说,都是要“上有所持”而“下有所守”。所不同者,董仲舒要用儒家来代替法家的正统,用“春秋大一统”来代替黄老的“一道”和法家的“一教”而已。诚然,董仲舒没有主张焚书,激烈的程度和李斯有别。李斯对付异端用的是威胁,所谓“世智,力可以胜之。”董仲舒则用的是利诱,只有读儒家的经书才有宫做。《汉书·儒林传》说“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这正是给董仲舒所谓“绝其道,勿使并进”作后盾的。所以尽管董仲舒“复古更化”的具体内容颇与法家有异,尽管董氏的用心也许只是希望儒家之道可以藉此机会实现,但是对于大一统的帝王来说,他的主张却同样可以收到“尊君卑臣”客观效果。

先秦儒家的君臣观在董仲舒手上也经过了一番相当彻底的法家化。周辅成在《论董仲舒思想》中曾征引了以下几条《春秋繁露》中的材料:

是故春秋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臣之义比于地,故为人臣下者,视地之事天也。(《阳尊阴卑》。按:周氏书中误作《王道通三》)

人主立于生杀之位,与天共持变化之势……天地、入主,一也。(“王道通三”)功出于臣,名归于君。(《保位权》。按: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六云:“此篇颇参韩非之旨。”)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要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为人者天》)

他接着解释道:“这种尊君的程度,虽然太好,但是溯其来源,仍在先秦儒家。”周氏的解释是错误的,先秦儒家并无此类说法。董仲舒事实上是穷取了法家的“尊君卑臣”之论。前面所引韩非《主道》篇“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之语,便是董仲舒“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的思想之来源,不过董氏托其说于“春秋”而已。这也是儒学法家化的一个显型。董氏的《春秋繁露》中,“尊君卑臣”的议论甚多,如《竹林》篇亦云:

春秋之义,臣有恶,君名美。故忠臣不显谏,欲其由君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唯我君之德。(按:此《尚书·君陈》篇语)此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

这正是“善皆归于君”的具体说明。叔孙通“人君无过举”,公孙弘“不肯面折庭争”、“有不可,不庭辩之”,在这里都获得了经典上的根据。《礼记·坊记》说:

子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

《礼记》中纵有先秦材料,但其书至少曾经汉初儒者整理。魏张揖甚至说它是叔孙通所撰。无论如何,像“善则称君,过则称己”的话,大概可以断定是出于法家化了的汉儒之口。

董仲舒把“尊君卑臣”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社会关系方面,于是就产生了著名的“三纲”之说,《春秋繁露》的《基义》篇说:

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这就是后世儒家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教条。现代人攻击儒家,尤其集矢于“三纲”说。但事实上,“三纲”说也是法家的东西。韩非《忠孝》篇说: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

儒家“三纲”之说渊源在此。(周辅成已指出此点。前引书,15页。)由此可见,董仲舒所要建立的尊卑顺逆的绝对秩序根本上是儒学法家化的结果。

韩非在《忠孝》篇中主张“定位一教之道”。他最反对孔子把君臣父子的关系解释为相对性的,以致鼓励了犯上作乱的行为。如舜之放父(瞽瞍),汤、武之弑君(桀、纣),都是万万不可以为训的。他说:

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

总之,他和黄老派一样,是坚决主张“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的。韩非在君臣、父子之外又将夫妇关系纳入尊卑的系统之中,这是和他一向轻视妇女的思想分不开的。他在《亡徵》篇中一则曰:“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再则曰:“女子用国……可亡也。”他在《六反》篇中提及当时杀女婴的恶习,不但毫无同情的表示,而且还解释为当然。他说: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三纲”说之由韩非发其端,决不是偶然的。(按:韩非在《五蠹》篇中曾说:“君之直臣,父之暴子。”又说:“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他因此认为公私相背,事君事父难以并存。这一点在表面似与《忠孝》篇兼言忠孝有矛盾。有人因此怀疑《忠孝》篇不出韩非子之手。但《忠孝》篇旨在驳孔子“未知孝悌忠顺之道”,与《五蠹》篇并无真正的冲突。这种辨伪是无根据的。《忠孝》篇所言是一般正常的情况,所以要普遍地维持尊卑上下之分。《五蠹》篇所言是非常的情况,事君(公)事父(私)不能兼顾。在这种情况下,韩非当然主张“破私立公”。儒家也早就遭遇到这个“公私不能兼顾”的难题。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孟子认为舜为天子,而瞽叟杀人,则舜当弃天下,“窃负而逃”。这种办法是否合理是另一个问题,但显然表示原始儒家不愿意轻易牺牲“孝”来成全“忠”。后来儒家在忠孝不能两全时提出了“移孝作忠”甚至“大义灭亲”的主张,那正是接受了韩非《五蠹》篇的原则,也是儒家法家化的一种结果。)

与法家合了流的黄老学派也同样是维护绝对性的政治、社会秩序的。马王堆发现的《称》篇说:

凡论必以阴阳□大义。天阳地阴。春阳秋阴。夏阳冬阴。大国阳,小国阴。重国阳,轻国阴。有事阳而无事阴。信(伸)者阳屈者阴。主阳臣阴。上阳下阴。男阳[女阴]。[父]阳[子]阴。兄阳弟阴。长阳少[阴]。贵[阳]贱阴。……制人者阳,制于人者阴。诸阳者法天,天贵正……诸阴者法地,地[之]德安徐正静,柔节先定,善予不争。此地之度而雌之节也。

像这样把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按照“阳尊阴卑”的原则加以划分,岂不正是为“三纲”说提供了一种形而上学的根据吗?《经法》的《道法》篇说:

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立(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鞣(柔)刚。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贵贱之恒立(位),贤不宵(肖)不相放(妨)。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使民之恒度,却私而立公。

这里所描绘的是一个永恒不变而尊卑分明的社会秩序,这一秩序又是和宇宙的永恒秩序合而为一的。董仲舒在“贤良对策”的第三策中曾有“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名言。这种说法也不见于先秦儒书。如果我们一定要为这句名言寻找思想史上的根源,那么它正可以从上引《道法》篇的议论中提炼出来。

我们在上面对董仲舒的援法入儒作了一番极简单的清理。我们不能不承认汉儒的法家化实已达到了惊人的程度。以往研究董仲舒的人都注意他吸收阴阳五行的学说的一方面,对于他受法家影响的部分则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也许是由于他“缘饰”的手段巧妙之故罢。但是我并不是说董仲舒只是一个阳儒阴法的思想家,从“贤良对策”和“春秋繁露”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他并未完全抛弃儒家的立场。他想用“天人感应”说来限制君权,一方面可见他的阴阳化的程度,另一方面却也可见他并不甘心把“道统”整个地托付给帝王。这在精神上尚符合先秦儒家的传统。就在这一点言,他和清初的“理学名臣”李光地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后者则希望“治统”和“道统”在康熙的身上合而为一。董仲舒和辕固生在时代上是衔接的。因此他对汤武革命的理论依然加以肯定。(见《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正是由于这一思想背景,他至少还敢于假借“春秋之义”来“贬天子”,虽则所贬的只是历史上的天子。无论如何,董仲舒对后世儒家的“庶人议政”传统多少还有一些正面的影响。(按:苏舆《义证》卷七谓《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篇“非董子文”,并疑此篇即辕固生与黄生争论之语。其论证之一谓景帝既不许人言汤武受命,而“董生笃学,岂容忽先帝遗言”?盖苏氏于清末主编《翼教丛编》反对变法、革命,此处辨伪殊不可从。)

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汉武帝之所以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却决不是因为欣赏他的“贬天子”之说,而是因为他巧妙地用儒家的外衣包生了法家“尊君卑臣”的政治内核。当时有一位黄老学派的汲黯便当面揭穿了这一事实。《史记·汲黯传》说:

天子(武帝)方招文学儒者。上曰:吾欲云云。黯对曰: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

“外施仁义”便是以儒术“缘饰”,“内多欲”则非做法家型“惟我独尊”的人主便无以操纵自恣。儒家所谓“礼乐教化”不但在武帝一朝未见实效,就是到了他的曾孙宣帝的时代也还是纸上空谈。下面是汉代一个极有名的故事,可以使我们知道所谓“独尊儒术”的真相。《汉书·元帝本纪》载元帝为太子时:

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请看宣帝骂儒生“好是古非今”的话,岂不完全是秦始皇、李斯的口吻,哪里有一丝“仁义”的味道?颜师古注引刘向《别录》云:

申(不害)子学号刑名。刑名者,以名责实,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宣帝好观其君臣篇。

可见西汉的皇帝从高祖到宣帝,基本上都采用了法家的路线;他们内心所最关切的问题可以说只有“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八个字。不但西汉如此,晋室南渡,已成君弱臣强之局,做皇帝的还是向往着法家路线。《资治通鉴》卷九十《晋纪十二》云:

(元)帝好刑名家,以韩非书赐太子。庾亮谏曰:“申、韩刻薄伤化,不足留圣心。”太子纳之。(元帝太与元年三月庚午条)

司马氏号称儒学大族,而晋元帝即位后第一件事便是赐韩非书给太子,君统与法家关系之深,可以推见。历史上叔孙通、公孙弘之类的“儒宗”看清了这一点,“与时变化”,入法家之室而操其戈,逢君之欲而长其恶,才在表面上夺得思想界的统治地位。然而个别的儒家要真想当权,首先就得法家化,就得行“尊君卑臣”之事。他不但有义务帮朝廷镇压一切反对的言论,而且连自己的“谏诤”之责也要打一个七折八扣。理由很简单,“忠臣不显谏”,“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皇帝是不能公开骂的。这样的儒家在政治上最后也只能成为“反智论者”。所以“尊君卑臣”的格局不变,知识分子的政治命运也不会变。但是中国政治史始终陷于“尊君卑臣”的格局之中。《朱子语类》载:

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且如三皇称皇,五帝称帝,三王称王,秦则兼皇帝之号。只此一事,后世如何肯变?(卷一三四。按:《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载陆宣公答唐德宗语曰:“古之人君称号,或称皇,称帝,或称王,但一字而已,至暴秦,乃兼皇帝二字,后代因之,及昏僻之君,乃有圣刘、天元之号。”朱子议论当即本于陆宣公此节奏语也)

朱子能议论及此,才真不愧是旷代臣儒。现代人都说中国君主专制的传统在精神上是靠儒家支持的。这话不知道算是恭维儒家还是侮辱儒家,至少韩非的“孤愤”之魂一定会委屈得痛哭的。现代人之所以读错了历史,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叔孙通之流“缘饰”的成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历代帝王中很少有人像汉宣帝、明太祖那样坦率可爱,肯公然地说:“决不施仁政”!

朱子答陈亮云:

老兄视汉高帝、唐太宗之所为而察其心,果出于义耶,出于利耶?出于邪耶,正耶?若高帝则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已不可谓之无。太宗之心则吾恐其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直以其能假仁借义以行其私,而当时与之争者才能知术既出其下,又不知有仁义之可借,是以彼善于此而得以成其功耳。若以其能建立国家,传世久远,便谓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败论是非,但取其获禽之多而不羞其诡遇之不出于正也。千五百年之间,正坐为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陈同甫”,四部丛刊初编缩本,579页)

从朱子到今天,又过了八百年,因此我们只好接着说:

二千三百年之间,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初稿

一九七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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