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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玄与《傅子》

2018-08-31 14:57:14来源: 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傅子》内篇无疑包含有 "上书 " "匡正 "的内容,或者就是经整理补充后的结集;宗旨是既 "陈便宜 ",又在 "匡正 ",这是给司马氏献策献计的,而不是向高贵乡公进言的。

  (一)著录情形
 
  除了本传的记载外,《傅子》一书的著录尚见于:
 
  1.《隋书·经籍志三·子部:杂家》:"《傅子》百二十卷。晋司隶校尉傅玄撰。"2.《旧唐书·经籍志下·丙部子录:杂家》:"《傅子》一百二十卷。
 
  傅玄撰。"《新唐书·艺文志三·丙部子录:杂家》:"《傅子》一百二十卷。傅玄。"3.唐马总《意林》卷五:"《傅子》一百二十卷。"4.《宋史·艺文志四·子类:杂家》:"《傅子》五卷。晋傅玄撰。"按,《宋史·艺文志》载录,又是据下列官修书目而成:①北宋仁宗时,张观、王尧臣、欧阳修等编《崇文总目》载录:《傅子》5 卷,23 篇。
 
  ②南宋孝宗时编《中兴馆阁书目》载录:《傅子》5 卷, 23 篇。
 
  5.南宋郑樵《通志》卷六六:"《傅子》五卷。晋司隶校尉傅玄撰。旧有百二十卷。"6.南宋尤袤《遂初堂书目》有《傅子》著录,不载卷数。
 
  7.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一四"子部杂家类":《傅子》5 卷, 23篇。并引《崇文总目》:"晋傅休奕撰,集经史治国之说,评断得失,各为区例,本传载内、外、中篇,凡四篇亡录(按,"四篇亡录"当为"四部六录"),合一百四十篇,今亡一百一十七。"8.清乾隆年间所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九一"子部·儒家类一":"《博子》一卷。晋傅玄。"据《永乐大典》所收,总为一卷;又据他书征引,辑得40 余条,作为附录。
 
  9.《书目答问补正》(清张之洞原撰,范希正补正)卷三"子部·儒家类:议论经济":"《傅子》一卷。晋傅玄。聚珍本,杭本,福本。"①范补:"指海续刻本②。又,严可均辑本四卷,刻《全晋文》内;又,湘潭叶德辉刻本三卷,订误一卷。"① "聚珍本"指清乾隆中排印的"武英殿聚珍版"。"杭本"又名"浙江 本","福本"又名"福建本",同属"武英殿"本系统。
 
  ② "指海续刻本",指清道光中钱祚熙增补而成的三卷本。
 
  10.孙殿起《贩书偶记》、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同有著录:请方■师集校《傅鹑觚集》五卷,附校勘记一卷。其中前二卷为《傅子》。
 
  另外,清代以来诸家辑佚而出的各种版本的《傅子》,有一卷、二卷、三卷、五卷等,均于《中国丛书综录》(上海图书馆编,中华书局1959、1961、1962 年分三册先后出版)中"总目"、"子目·子部·儒家类"可查得,不再一一列出。这些形形色色的《傅子》辑本,在校勘方面,意义不大。
 
  由上述著录可知:《傅子》原有140 篇,分为120 卷;③宋代仅存23 篇,另定为5 卷;清代以前归类于杂家,由《四库全书》起,多归类于儒家,只有叶德辉认为,唐、宋著录入杂家类,"最合流别"(《傅子·叙》)。
 
  此外,《旧唐书·经籍志上·礼类》载有:"《周官论评》十二卷。陈邵驳。傅玄评。"《新唐书·艺文志一·礼类》亦载:"傅玄《周官论评》十二卷,陈邵驳。"这部《周官论评》,由傅玄作评。原书在《隋书·经籍志一》载为:"《周官礼异同评》十二卷。晋司空长史陈劭撰。""陈肋"当即"陈邵"。但是,此书于唐以后不见著录,内容失传不存。
 
  今存《傅子》佚文中,是否尚有《周官论评》的点滴内容,这不能肯定,亦无从考究了。
 
  (二)清代以前的辑录情形
 
  清代以前,《傅子》中内容完整较完整的文字,主要见于:1.《三国志》裴松之注引,计58 条;2.唐魏徵《群书治要》①,计27 段(无篇名);3.唐赵蕤《长短经》②,计5 篇(段);4.唐杜佑《通典》卷九二、九四"礼",计2 篇;5.明《永乐大典》,计24 篇(有篇名)。
 
  还有零星片断,甚至仅为只言片语,在《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等类书里,较多地散见各卷;《意林》里集中摘录的革条文字也不少,共有95 条之多。另外,在其他史籍(如《左传》、《史记》、《宋书》、《文选》、《史通》、《困学纪闻》等)中,偶见极少注引文字。
 
  应该指出的是,从前代典籍里全面董理、认真辑佚,并汇总而成《傅子》全帙者,是在清末,由方师、严可均、叶德辉分头完成,各臻其美的。在他三人之前,清人所辑《傅子》,主要依靠《永乐大典》。《四库全书》所采,就是如此。
 
  (三)《四库全书》收载得失
 
  ③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皆载 《傅子》一百二十卷。"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第二册里指出:"《隋志》、旧新 《唐志》及《意林》卷五均作《傅子》一百二十卷,则《提要》中一百四十卷,四 字为二字之误。"余氏所用版本或有此误。① 《旧唐书·经籍志下·子部·杂家》:"《群书理要》五十卷。魏徵撰。"《新唐书·艺文志三·子部·杂家》:"魏徵《群书治要》五十卷。""理"字乃避讳而改,应为"治"。
 
  ② 《新唐书·艺文志三·子部·杂家》:"赵蕤《长短要术》十卷。"《旧唐书》不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傅子》称收载情形是:今检《永乐大典》中散见颇多,且所标篇目咸在。谨采掇裒次,得文义完具者十有二篇,又文义未全者十二篇,篇日视《崇文总目》较多其一。疑《问刑》、《法刑》本属一篇,《永乐大典》误分为二耳。谨依文编缀,总为一卷。其有《永乐大典》未载而见于他书征引者,复搜辑得四十余条,别为附录,系之于后。
 
  辑入《四库全书》中的《傅子》,是乾隆三十九年(1774 年)内阁中书徐步云经手而成的。程瑶田补充说明是:"??纂修官徐步云从《永乐大典》中搜出《傅子》有录目者二十四篇,然皆裴松之之所未引者;又有无录目者数条。及旁搜《太平御览》、《文选·注》中碎事凡四十条,亦间为裴注之所未及引。"(《(通艺录)、<修辞余钞>、<辑逸>子书三种序》)①有篇目的24 篇《傅子》文,在《永乐大典》中的次序是:①《正心》;②《仁论》;③《义信》;④《通志》;⑤《举贤》;⑥《重爵禄》;⑦《礼乐》;⑧《贵教》;⑨《检商贾》;⑩《校工》;⑾《戒言》;⑿《假言》;⒀《问政》;⒁《治体》;⒂《授职》;⒃《官人》;⒄《曲制》;⒅《信直》;⒆《矫违》;⒇《问刑》;《安民》; 《法刑》; 《平役赋》; 《镜总叙》。
 
  附录共计48 条。出自:《永乐大典》6 条(1-6),明《诸子琼林》2条(7,8),《太平御览》33 条(9-41),《文选·注》7 条(42-48)。根据上述基本情况,我们可知四库本《傅子》的指导思想,是从政论名理的角度辑选的,即纂修官徐步云认为《傅子》当归入儒家类。纪陶所撰《提要》又大加肯定,似乎这样一来,晋代子家著作传世者,"独玄此书,所论皆关切治道,开启儒风,精意名言,往往而在","是亦可为宝贵也"。这一指导思想作茧自缚,有意限制了已知《傅子》散见各处文字的集辑,实际上只能说是选辑本。从程瑶田的说明里反映出,《三国志》中裴注所引大量《傅子》文字,纂修官不是不知,而是不取,害怕一并选进去,就与儒家治道之论相悖。这不是一种认真严谨的态度。在采用书目上,同样表现出纂修者的疏漏,即仅限于《永乐大典》、《太平御览》、《文选》这几种,更多地依赖《永乐大典》。当然,比《永乐大典》所收早出,且更为完整的唐初《群书治要》,乾隆年间日刊本未引入国内,纂修者还漠然不知,无从比对,使得采集所得的主体部分就很不完善,漏洞不小。这且不说,即便《太平御览》、《文选·注》中散见文字,也多有未录者;其他如《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等极有价值的类书,干脆不予理睬,不去翻检,则可见纂修者于匆忙中犯了常识性的错误。
 
  余嘉锡先生既批评了纂修官徐步云"颇为疏略"之失,又引用文廷式的话,指责了总纂人纪昀:"是其学(按,指《傅子》)亦兼取诸家,真杂家者流耳。纪文达①入之儒家,非是。"(《四库提要辨证·傅子》)余氏的意见是非常正确的。
 
  ① 程瑶田序文,又可见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桓子新论》前。作 序时间是清嘉庆四年(1799 年)。① 纪昀,《清史稿》卷三二○有传。"文达"是他的谥号。
 
  但是,四库本《傅子》毕竟是第一部集辑本,尽管存在着疏略不备、归类不当的缺点,还必须充分肯定它的开创之功。《傅子》最终辑怯渐趋完善,就是从四库本开其端的。
 
  (四)方本、严本、叶本的比较
 
  四库本《傅子》出现后,清代延至民国,各种初排、重刻、辑佚、订校本相继出现。一卷("武英殿"、"汉魏丛书"、王仁俊"玉函山房"、张鹏一"关陇丛书"等)、二卷(钱保塘"清风室丛书"、方师五卷合收本)、三卷(钱祚熙补增"指海"本、叶德辉"观古堂"本)、四卷(严可均重辑)、五卷(傅以礼"傅氏家书"本、孙星华重辑本、民国"丛书集成"本),还有附录或单刻的订校增补者,均重复或错互面世。其中可取者,为方师、严可均、叶德辉的三种辑本。
 
  1.方师本。光绪二年(1876 年),由方师搜辑而成,并由广州书局刊印的《傅鹑觚集》五卷本中,卷一、卷二为《傅子》。据方《序》称,他是以所得日本刊魏徵《群书治要》中的《傅子》文,与《永乐大典》、《四库全书》收载,"彼此互勘,正其讹字,顺其次序,计得篇目三十"①。这用的是"互补法"。接着,方氏又检辑《三国志》裴注,搜辑《初学记》、《意林》等所见佚文,另为一卷。
 
  2.严可均本。嘉庆庚午岁(1810 年),严氏即开始对《傅子》进行辑补。据严氏《按》(《全晋文》卷四七)语称,他"以唐魏徵《群书治要》所载二十四篇,校《大典》本,多出二千五百许字;又从《三国志·注》写出六千三百余字",进而"遍搜各书,得件文数百条,重加排比,以《治要》、《大典》等书所载整篇为二卷;以各书所载,依《意林》九十五事,次第类附而间厕之,为补遗二卷。凡四卷"。这四卷《傅子》,于《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的《全晋文》卷四七至卷五○有收,是人们利用最方便的资料。
 
  3.叶德辉本。光绪十七年(1891 年),叶氏辑成《傅子》三卷,并附《订讹》一卷。他在《叙》中交代了辑录经过,其方法与方氏、严氏大致相同,是以《群书治要》为主,参订《永乐大典》;博采群书,务求不漏,又仔细甄别,考订真伪,具有比方本、严本更谨严的学术价值与更可靠的使用价值。有关这三种《傅子》辑本的取材情况详见下表。
 
  ① 这30 篇分别是:"《四库》所收校之同者十三篇,补《大典》所缺者六 篇,缺无可补者二篇,无篇名而补入者六篇;又《大典》有而《治要》无者二篇; 又《治要》有而《大典》无者一篇。"详参后面表列。三本收录
 
  材料始出处
 
  方师《傅鹑觚
 
  集》五卷中第一、卷二《傅子》
 
  严可均《全晋文》卷
 
  四七至五○《傅子》
 
  叶德辉《傅子》三卷,
 
  附"订讹"一卷
 
  唐魏徵《群书治
 
  要》27 段,无篇名。
 
  明《永乐大典》
 
  未载有"※"号者,其他均有篇名,有的仅为节录。
 
  卷一:
 
  1.《治体》
 
  2.《举贤》
 
  3.《授职》
 
  4.《校工》
 
  5. 《检商贾》
 
  8. 《义信》
 
  11.《法刑》
 
  12.《重爵禄》
 
  13.《平役赋》
 
  14.《贵教》
 
  15.《戒言》
 
  16. 《正心》
 
  19.《曲制》
 
  20.《安民》
 
  ※ 21.《□□》
 
  22.《问政》
 
  23. 《问刑》
 
  26. 《矫违》
 
  28.《假言》
 
  卷一:
 
  1.《治体》
 
  2.《举贤》
 
  3.《授职》
 
  4.《校工》
 
  5.《检商贾》
 
  6.《仁论》
 
  7.《义信》
 
  8.《礼乐》
 
  9.《法刑》
 
  10.《重爵禄》
 
  卷二:
 
  11.《平役赋》
 
  12.《贵教》
 
  13.《戒言》
 
  14.《正心》
 
  15.《通志》
 
  16.《曲制》
 
  17. 《安民》
 
  19.《问政》
 
  20.《问刑》
 
  21.《信直》
 
  22. 《矫违》
 
  24.《假言》
 
  卷一:
 
  ( 篇名全同严本,但文字取舍有异。下面不再列篇名,异文另详。)
 
  比对三本,通过上表,我们可发现:第一,三本收录范围之广,辑怯内容(或条目)之博,是比较接近的,亦为《四库全书》所收远远不能企及;第二,三本同时注意到《群书治要》的重要地位,井以之与《永乐大典》所收互勘,使得文字有所增,篇名有所依,异文有所取,这一优势比之《囫库全书》本,是显而易见的;第三,方氏、严氏、叶氏三人,在各自的辑录本里,对所取材料均作了技术上的处理,或加注语,或用按语,说明了理由。总之,这三种《傅子》辑录本的先后出现,标志着今可见《傅子》中散见各处的文字汇集为全本,接近于网罗殆尽。
 
  不过,相比之下,叶德辉辑本更显优势。叶本当然远胜方本,这很好辨识;即便是严本,也与叶本有较大差距。兹分述于下。
 
  第一,叶本卷一互校去取,最为得当。叶氏《傅子·叙》称:余读唐人《群书治要》所载《傅子》,考其篇次虽分二十七段,以文义相连缀,实只二十二篇。①知宋以来所存二十三篇,并不能溢出《治要》以外也。
 
  以《大典》本校《治要》,《治要》少《官人》及《镜总叙》二篇。初疑明人所见之书,不应多于唐宋;及读《初学记·镜部·总叙》引《韩(非)子》文②,乃知《大典》误以《韩子》为《傅子》,并误以"总叙"为篇名。又读宋本《意林》引《官人》篇语③,知《大典》即从此钞撮而出??叶氏对《崇文总目》所出《傅于》23 篇之数,作出了判断;他由此追索,又发现了《永乐大典》增出的《官人》、《镜总叙》不在23 篇之内,而是各有所出。①毫无疑问,叶氏判断远较方氏乱增篇目为优;其发现又纠正了方氏、严氏之失。这些当然更是《四库全书》本无可比拟的。
 
  第二,叶本卷二、卷三所收秩文,选用原始版本,不仅辑佚有增,而且订讹有功。他所用原本《北堂书钞》、宋本《意林》,均显示出远较易见后刻版本的特殊意义来。这也是方本、严本相形见继之所在。比如,他以原本《北堂书钞》辑肤,所得比方本要多得多,也比严本有较多增入。再比如,他以宋本《意林》为依据,就较好地解决了《傅子》文与杨泉《物理论》文的区分问题,而从后刻《意林》很难将二者判属得当。方氏没有做这项工作,故叶氏附录"订讹"列出的"武英殿"本《意林》中的12 条《物理论》文,而误入《傅子》者,方本当成了《傅子》文辑入;严氏是用力校了《意林》的,②虽结论与叶氏相近, 12 条应属《物理论》文亦不取,但他没见宋本,立论不如叶氏坚实。
 
  第三,叶本各卷各篇(条)下,必详注诸出处,并卷次、异文。这在校勘方面,既优于方本,又长于严本。
 
  第四,叶本对《傅子》卷一收24 篇取自《治要》之文。
 
  于正文内义加注按语,援引他处所见佚文,系于上下文的处理办法,似比严本另录他卷、再加按语的方式更为可取。
 
  叶本的显著优点如上。因此,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肯定了叶本"持论较严氏更为精密"的成就。但是,他接着对叶氏提出两点责难。其文曰:??且有严氏已辑入而叶氏本夫载者,如《晋书·何曾传》所引司隶校尉傅玄著论称(何)曾及荀是也,二本正可互相补宜;而叶氏《叙》中不及严辑本一字,纵因其书刻入《全晋文》,易于忽略,① 叶氏疑《安民》篇之后《□□》篇("傅子曰:利天下者??"一段)力《安民》篇未段。他实际辑录《治要》所收为24 篇。若《安民》、《□□》合一,则为23 篇。
 
  ② 叶氏本附录"订讹"里注出,这段话("古之人目短于自见??"》是《韩非子·观行》里的文字。③ 叶自注:"今本(《意林》)羼人《物理论》中。"① 叶氏考定,《官人》篇在《意林》,《镜总叙》非《傅子》文。故余嘉锡 认为,严氏"无所考证。叶氏始知其谬,故其说较严氏为尤精"(《四库提要辨 证·傅子》)。
 
  ② 严可均《傅予·按》曰:"乙亥岁(1815 年),余校《意林》??知《意 林》所载《傅子》,乃杨泉《物理论》也;所载徐幹《中论》,仅前二条又半圣是 《中论》,其第三条之下半条,及第四条,乃《傅子》也;所载《物理论》,仅前 四条是《物理论》,其第五条至第九十六条,乃《傅子》也;其第九十八条至末, 乃《中论》也。"(《全晋文》卷四七)。
 
  而《铁桥漫稿》不容不见,何以不加称引,此事之不可理解者也。
 
  余氏责难叶氏的两个问题,未必符合实际。
 
  关于叶本《傅子》失载《晋书·何曾传》引文问题。这是叶氏有意不辑,而非失检,他后来又撰辑成《傅玄集》三卷本(1902 年刊印),《晋书·何曾传》中所引傅玄之论,一字不漏移置于文集内。这比严氏置诸《全晋文》卷五○之中作为《魏书》中内容,阑入《傅子》,显然要合理得多。仔细对比后,我们只发现,严本多于叶本者,唯《北堂书钞》卷一五八中一条("(傅)说身隐胥余??"),其他不少;①相反,叶本多出严本条目者,为数却不少,约有16 条左右。
 
  关于叶氏未提及严辑本问题。据严可均《傅子·按》,他订校成稿在1810-1815 年间,然而他在世时(1762-1843),规模宏大的辑录稿亦没有写成清槁,点划涂批,堆放在那里。又据《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王毓藻序、方功惠跋透露,直到光绪丙戌(1886 年)广雅书局设立后,仍"未逞及此";后经勘定整理付刻,光绪癸巳(1893 年)方刻竣问世。而叶本《傅子》却是光绪十七年(1891 年)完成的,刻印推迟到《傅玄集》三卷亦成的光绪壬寅(1902 年)。所以,叶氏集辑时,不可能见到未刊刻而成的严辑稿。不过,据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傅鹑觚集五卷附校勘记一卷》提示,叶德辉是看到了方师辑本(1876 年刊刻)的,因为王重民取录本上有叶氏两方印记,说明叶氏参考过方本,因增辑而成《傅子》、《傅玄集》各三卷。对此,叶氏序文中只字不提。尽管他所辑后来居上,方氏本远在其下,但连提也不提,总不大度。当然,叶氏或许如他所说:"凡前人己辑已刻者,亦未及取校。我行我法,不羞雷同也。"①这段表白聊可参考。
 
  最后,略就叶本不尽如意处,提点看法。卷一最后两篇:《宫室》出于《水经注·渭水》,似应置诸他卷佚文处;《释法》出于《艺文类聚》卷五四"赋"文,似应置于《傅玄集》中。这两篇文字添于24 篇之后,不但不妥,而且不类。(这个问题在严本中也有。)②卷一《仁论》篇在《永乐大典》引录时,文中有一大段荀悦《申鉴·杂言》文,《治要》中不载,叶氏于正文中删去,而于附录"订讹"中肯定是"误入"。其实,叶氏有点武断,不如严氏不删而指明这段文字所自的谨慎态度可取。因为《傅子》政论文里,常见引用前代诸子诸贤的论述,这就不能排除此处亦属引用情形。还有,叶本诸卷内,校记嫌少,不如严本对佚文所属、异文异字所出之详。叶本、严本在这方面确有"互相补直"(余嘉锡语)的必要:尽列出处与详校异同,各见其长。
 
  以叶本而言,我们对各卷的看法是:卷一26 篇。保留前24 篇,将《宫室》移入卷二,将《释法》改置《傅玄集》;附入卷二中赵英《长短经》所出4 篇《傅子》文,即《量才》、《知① 严辑《傅子》中,由一条从《艺术类聚》卷四四辑文("筝者??")叶本《傅子》不载。而于《傅玄集》二卷有录。
 
  ① 这段文字是叶氏光绪丙午(1906 年)冬致书筱翁太夫人中的话。引自 《艺风堂友朋书札》(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中华文史论丛》增刊"版。
 
  ② 严辑本卷二,也收录了《释法》另有《镜总叙》、《大本》两篇,共计 三篇。其中《镜总叙》错收,《释法》亦当附入他卷;《大本》仅6 字,署题不能 成立,当去篇题,移文于附录卷。人》、《大体》、《定名》(?)。去二增四,合计28 篇。
 
  卷二81 条。增入严辑1 条(《全晋文》卷四九:"说身隐??"),移人《宫室》条;删掉"乐广为河南尹"条①,撤去《长短经》文4 条。增移2条,删撤5 条,合计成78 条。
 
  卷三131 条(内《自叙》4 条)。删《口铭》②条,成130 条。
 
  附"订讹"17 条。其中《仁论》篇文中所引荀悦《申鉴·杂言》一段,略加按语说明,仍保留不去为好。
 
  (五)内、外、中篇的内容与写作时间
 
  本传对《傅子》一书的介绍,因题失文佚情形太严重,史籍再难见更详细的记载,仅凭现存资料,很难说清端尾。严可均《铁桥漫稿》卷六臆测曰:或问《傅子》为内、外、中篇,有四部六录,云何区别?曰:内篇撰论经国九流;外篇三史故事,评论得失;中篇《魏书》底本,而以《自叙》终焉。四部六录,莫考;《崇文总目》作"四篇亡录",盖误。
 
  他在《全晋文·傅子》按语里,还提出:"案,百四十首而百二十卷者,或元有缺篇,或数篇合卷,今莫能详。"即认为:本传所出"百四十首",指的是篇数;宋以前著录"百二十卷"出的是卷数,二者不是一回事。
 
  关于《傅子》内、外、中篇的大体划分,我们的意见是:内篇为"撰论经国"的内容;外篇、中篇为撰论"九流、三史故事"的内容,因遗文不多,己难强为区别;《魏书》底本肯定收入了《傅子》一书,或为中篇的组成部分。这一看法,略与严氏推测有异。
 
  1.内篇"撰论经国"之理关于《傅子》内篇,本传还有一段重要文字,曰:(傅)玄初作内篇成,子(傅)咸以示司空王沈。
 
  沈与玄书曰:"省足下所著书,言富理济,经纶政体,存重儒教,足以塞杨(朱)、墨(翟)之流遁,齐孙(孙卿,即荀况)、孟(轲)于往代,每开卷,未尝不叹息也。'不见贾生,自以过之,乃今不及'①,信矣!"王沈(?-266),《晋书》有传。他在曹魏高贵乡公在位时(254-260 年),以散骑常侍、侍中之职,"典著作",并与荀、阮籍等"共撰《魏书》",常与曹髦一起"讲宴属文",被号为"文籍先生"。曹髦攻打相府前,他向司马昭告密,其后,他出居外任。司马炎即晋王位(265 年),始回京重用。① 此条辑自《艺文类聚》卷六"郡部·河南郡"。严辑本、叶辑本均错收。《晋书》本传有乐广为河南尹及其掘墙得狸之轶事记载。据《通鉴》卷八二,乐广为河南尹在元康七年(297 年)前后,此时距傅玄去世时已有近20 年,显然非傅玄所记。《类聚》有误。
 
  ② 《口铭》(又题《口诫》),应入《傅玄集》。
 
  ① 王沈引文,出自《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原文是:"吾久不见贾生,自 以过之,今不及也!"引文与此稍异。这是汉文帝赞叹贾谊的活。贾谊刚从楚地 被召回,回答鬼神之事后,汉文帝很佩服他的学识。次年即泰始二年(266 年)五月就去世了。泰始三年(267 年),晋武帝才下诏追赠他为司空。
 
  傅玄初成之《傅子》内篇,由其子傅咸送呈王沈的时间,必在王沈任侍中、"典著作"的几年中。其间,王沈文名甚盛,又心向司马氏。这是傅玄要让他过目的原因所在。至于傅玄本人,高贵乡公在位期间,他正在温县令任上,不在京城;其子傅咸,年龄在17-22 岁间,或在太学就读。这就是为什么内篇要由傅咸去送的原因所在。至于司马昭即王位后,王沈、傅玄都被召回重用,二人间过从甚多,内篇无需由傅咸单独送达。
 
  本传称,傅玄任职温令、弘农太守期间,"数上书陈便宜,多所匡正"。
 
  《傅子》内篇无疑包含有"上书""匡正"的内容,或者就是经整理补充后的结集;宗旨是既"陈便宜",又在"匡正",这是给司马氏献策献计的,而不是向高贵乡公进言的。
 
  我们认为,今存《傅子》较完整的内容,即《群书治要》所存27 段文、赵蕤《长短经》另录4 段文,共计31 段文字,正是内篇遗文。为什么这么说呢?理由有三。其一,王沈评语与《傅子》今存的这些残篇文字,内容是吻合的;其二,傅玄于温县任职时,接触到民情民生,了解到农业生产的实际,这在他的内篇中必然要有所反映,而上举篇段里涉及到了这类问题;其三,内篇写成前后,司马氏最终代魏还没有实现,反叛的事时有,局势怎么控制,政体如何确立,选人用人怎样才好,等等,司马氏急不急且不管,傅玄很急,所以他要陈述己见,以求采纳。王沈将傅玄比作怀才有识的贾谊,令他开卷受益,为之叹息,这说明二人心有相通,都是忠于司马氏的。有唐之初的谏臣魏微所以要在《群书治要》里大量引录《傅子》文,这又可从后代初建国之际的借鉴角度,证明这些文字正是内篇遗文。所以说,内篇是"撰论经国"之理,为司马氏代魏谋求"南面术"的。
 
  2.中篇或为撰论包括《魏书》在内的"三史故事"傅玄"撰集《魏书》"的时间,本传有大略说明,是他初人仕后的事。
 
  上一章我们指出,始于景初三年(239 年)齐王曹芳即位之后,终于正始十年(249 年)正月高平陵之变。大体而言,正始年问傅玄在参撰修史。
 
  严可均认为,今存《傅子》遗文中"言三国事甚多",则所谓"撰集《魏书》","此或即底本也"。因而严氏《全晋文》辑《傅子》四卷,有意将这些文字集中排列,自卷三末至卷四末,并附按语说明。卷三末有4 条,即涉及荀攸、袁涣、曹仁、诸葛亮者;卷四《自叙》前有33 条(篇),有的原是分见成条而共涉一人事迹者,因连缀成篇,如管宁、郭嘉、刘晔、傅嘏等传记史料即是。这些汇集排列的史料,绝大部分来自《三国志》裴松之注,也有个别条目取自《北堂书钞》、《太平御览》、《意林》等处。严氏的意见大体不差,基本可信。但他也有不当以《魏书》底本看待而收错人间其中的史料。这是我们要谈的一个问题。
 
  首先,曹魏时几次组织人力修撰《魏书》,起限应自汉献帝建安改元算起,上续《东观(汉)记》的下限,即汉灵帝之未的记载。这也就是说,《傅子》中凡涉汉未桓、灵之世的文字,不当归之于《魏书》范畴。例如,严辑《傅子》卷四中关于灵帝时卖官事,《三国志》裴注引桓帝时梁冀事(《三少帝纪》),应属本传所指"三史故事",不是《魏书》中文字。
 
  其次,傅玄参与《魏书》撰写,下限应在嘉平元年(249 年)高平陵之变。从《三国志》注引与他处摘引材料看,大量内容涉及曹操争雄创业的人和事,也有曹魏建基以后文帝、明帝时的内容,可知后期当事人的时间有:刘晔卒(234 年),管宁卒(241 年),胡昭卒(250 年);曹爽败(249 年),傅嘏迁河南尹(249 年),李丰、夏侯玄被诛(254 年),诸葛诞被诛(258年)。上述时间里,胡昭卒、李丰等被诛、诸葛诞反三处,记到高平陵事变后。这大概是傅玄后来又补进去的笔墨。况且,傅玄在世时,高平陵之变后,已视为司马氏政权之始,他本人也离开修史职任,因而他所撰《魏书》下限,不应该再往后。严辑《傅子》卷四将《何曾、荀传论》中4 条引文(见《晋书·何曾传》)一并排列,无疑是不妥当的。因为事涉人晋之际,文为论赞,应入文集。
 
  再者,严可均认为,傅玄《魏书》底本后有《自叙》。这个看法有道理。但他所辑《傅子》卷四之未,只列两条,容有遗漏。卷三傅说条("说身隐肯余?"),卷四傅曼条("傅曼字南容??"),亦应一并置于《自叙》后。
 
  还有一个问题是,《魏书》底本当入何篇。从《三国志》裴松之注引的情形来看,傅玄"撰集《魏书》"的文字收入到了《傅子》中。按照严可均推测意见,这部分内容独立于中篇。我们则认为,《魏书》底本应为统称"三史故事"①中一部分,或为中篇同时收入。从现存文字看,《傅子》记三国事,以曹魏为主,兼及蜀、吴。曹操未及称帝,仍是汉献帝的丞相。傅玄《魏书》虽称曹操为"太祖"、"武皇帝",亦偶然在曹操旧属(如刘晔)后事中道及"文帝"(曹丕)、"明皇帝"(曹叡),但主要是反映汉未这段历史的,承续的是《东观记》的记载,属于"三史"的补充内容。也就是说,《魏书》内容包括在"三史故事"之中,与其他评断前史记载的文字共成一篇,或为"中篇",是撰论史事的合篇。
 
  3.外篇或为撰论"九流"的杂记《傅子》存文中,除了政论色彩很明显的内篇没有疑问外,撰论史事的内容或为中篇,其余或为外篇。本传所称"九流",泛指各家学说,包括对诸子学说的评议,前代史籍撰著的论断,以及各种典章制度方面的意见等等,似乎属于杂记性质。这些内容独立成篇,比较合理。
 
  以上我们根据《晋书》本传记载及《傅子》今存文的实际,对内、外、中篇的内容作了大体的划分。这些意见虽与严可均的意见不大一致,但也属推测性质,只供参考。
 
  至于《傅子》成书的时间,我们认为,主要内容是入晋以前完成的,少量文字是人晋以后补充而成的。《魏书》是正始年间傅玄担任史官时修撰的,内篇是高贵乡公在位、司马昭执政期间写成的,这从本传记载完全可以认定。除《魏书》外,其他撰论"三史故事"的文字,成于史官任上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内篇、中篇完成于入晋以前,这大体可以成立。外篇有些内容,特别是议论礼乐方面的文字,很可能是入晋以后所作,这跟他的职任有很大关系;但其他方面的内容,则不能排除写于人晋以前的可能性,例如关于对前代撰述、学说的评断意见,与修史、政论的联系就很紧密,未必是入晋以后所写。外篇、中篇有可能修订补充于入晋以后,或有新增内容,但占的比重不会很① 魏晋人士所称"二史",《史记》、《汉书》而外,不指当时私撰之《后汉 书》、《后汉记》、《续汉书》等,当然更不可能指后世范晔的《后汉书》,而是指 东汉时从班固至蔡邕等先后参加的官修《东观(汉)记》。
 
  选自魏明安、赵以武《傅玄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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