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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武:民国国会及政党的建构与解构

2018-12-20 17:05:24来源: 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孙中山及其追随者最终陷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不断革命境地,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后中国政党政治的走向。

  (作者:王建朗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黄克武,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所长)
 
  民初国会的建构与衰亡中华民国肇建之时成立临时参议院,作为正式国会召开之前的立法机关,但参议院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代议机构。按照《临时约法》有关参议员资格及产生办法的规定,参议院由“各地方选派之参议员组织之”,“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自定”出来的办法当然不尽是公开选举,结果参议员由推举产生者有之,由地方行政委派者有之,甚至有按军方意志产生者。于是,本来应该自下而上产生、代表民意的参议员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代表性。美国公使柔克义(W.W.Rockhill)曾批评说,以这种方式产生的参议员,只是一批刚刚从美国、日本或英国留学归来的戴着眼镜、身穿礼服的年轻空想家,脑子里装满了马上进行全面改革的乌托邦梦想,没有人确有经过考验的才干。[25]按照该院制定的国会组织法,第一届国会由参众两院构成,议员的产生与西方议会选举一样,基本是在各政党之间进行。国民党在主张议会政治路线的宋教仁主持下,对议会席位志在必得,在本部和分部均设有专门机关,强调须“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谋取国会里半数以上议席,以实现组建政党内阁的政治抱负。其他各党(如由中华民国联合会改组而成、被视为中国政党诞生标志的统一党及共和党、民主党等)也不甘落后,竭尽全力争取两院地方选票。选举结果,国民党在众议院596个席位中获得269席,在参议院274个席位中获得123席,其他各党及跨党者分享参众两院剩余的席位,国民党虽然未能在两院得到半数以上席位,比较其他各党则居于明显的优势地位。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举行开幕大典。议员到会者682人,其中众议员503人,参议员179人,占议员总数870人的78%。会议期间,两院分别举行议长及副议长选举。国民党议员张继当选参议院议长,汤化龙当选众议院议长。第一届国会的成立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近代国人自甲午之后孜孜以求的被认为导致西方国家民主自由的代议政制,终于在形式上得以建立。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届国会开会期间政党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是国民党独大的局面促成与国民党对峙的其他各党的合并。国会开会翌月,经梁启超发起,共和、民主、统一三党合并组成进步党。合并之后的新党在参议院中占有69席,在众议院中占有154席,与国民党的议席差距缩小。其次是国民党以宋案为由武装倒袁,削弱了其在国会内的力量。二次革命发生后,部分国民党议员南下反袁,留在国会内从事合法斗争的国民党议员数量减少,这对国民党而言固然不是好事,但国民、进步两大政党对峙的议会政治格局却因此而大致形成。
 
  但民初国会的发展经历了诸多坎坷。二次革命之后国民党人仍居较多席位的国会能继续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总统选举尚未完成。当完成总统选举后,袁世凯即以二次革命为由,命令北京军警将二次革命发生时仍隶国民党党籍的350余名国会议员的证书及徽章收缴。但两院议员尚有520人,国会仍拥有开会的法定人数,且其中仍有一定数量的国民党人。于是袁世凯再次下令,虽在二次革命前已脱离国民党籍并加入他党的议员,亦视为国民党,其议员资格同样取消。第二次被取消议员资格者为80余人。两次共取消438人,仅剩议员432人,已不足半数,不能举行合法会议。11月13日,两院议长发出通告,宣布本届国会“停止议事”。1914年1月10日,袁政府又下令对滞留在北京的国会议员予以遣散,“给资回籍”。袁世凯虽未宣布废除国会制度,但至少他一直视为眼中钉的第一届国会因此而中止。
 
  第一届国会中止之后,袁世凯组织了参政院,成立时间是1914年7月3日。按照新约法,参政院为总统的最高咨询机关,在立法院成立之前代行立法职权。该院存在时间不长,其首次开会的议程包括议决以下法案:违令惩罚法案;诉讼法案;诉愿法案;纠弹法案。袁氏组织的参政院既有代行立法机关的功能,立法机关存在之必要此时尚未被其完全否定,则可断言。
 
  袁世凯死后,“法统重光”。此时国家已隐然南北对峙。北方推出黎元洪接任大总统,却因究竟是依据《临时约法》还是依据袁氏颁行的《大总统选举法》,导致新旧约法之争。争议包含了国会恢复这一更加重大的问题。南方因利益所需,主张恢复旧国会,但就法理分析,还有诸多难以解释的疑问。盖被袁氏解散的国会,从1913年4月8日开幕起,到1916年4月8日,已满三年法定期限,按国会组织法,众议院议员应当解职。即便恢复旧法统,也只应适用旧国会选举法,重新改选。若以国会代表民意的原则而论,则民意并不恒定,故应依旧法改选方才合理。但改选需要较长时期,而此时国民党的势力范围不过西南数省,改选必为北洋势力所操纵,故坚持恢复旧议员之说。李剑农认为,北方拥戴黎氏是为政治上的方便,南方拥护旧国会也是为政治上的方便。新旧约法的争议表面上是“护法”,实际上是政治上的势力之争。[26]直到1916年6月25日李鼎新以宣布海军独立,段祺瑞确定黎氏依《临时约法》“继任”,旧国会亦宣告复活。
 
  但复活后的国会仅维持了一年,便因对德宣战案引出的复辟而再度解散。其间国会改造的问题被多次提出。北方在段的操纵及研究系鼓吹下,对旧国会进行强行改造,结果造成安福系控制国会的局面,而南方根本就不承认北方对国会的改造。旧国会一被解散,海军总长程璧光即辞职南下。孙中山亦于1917年7月20日抵粤,旋即发表护法宣言,并邀请国会议员南下。因不到法定开会人数,乃于8月25日召开国会非常会议,不久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正式成立护法军政府。因孙中山与西南军阀存在政见分歧,非常国会除了完成对孙的选举之外,别无表现。
 
  迨第一次直奉战争以直系获胜结束,国会才再次重开并完成制宪。但曹、吴的政治作为激起的反动对国会亦影响甚大,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国会分裂。在总统选举紧张进行时,参众两院部分议员鉴于北京已成直系的势力范围,发起“国会南迁运动”,试图阻止直系操纵大选。国民党、政学系、安福系多数议员等,相继离京至沪,以上海湖北会馆为国会移沪集会筹备处,以“大寿第”为办事处,展开政治活动。反直议员本欲使北京国会因不足法定人数而不能召开会议,以阻止直系控制的总统选举,但因南下议员人数有限,且一些议员南下之后复被拉拢北上,未能遂愿。其在南方从事政治活动的初衷亦因江浙方面的抵制而未能实现。
 
  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曹、吴政权崩溃,段祺瑞重新执政,国会的命运因此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在直系的政治统治业已被推倒的形势下,对反直各方而言,废除旧国会乃顺理成章之事,当时舆论也不乏这样的主张。
 
  国会参众两院为维持自身存在做了最后的努力。此时的国会实际上已分裂为留在北京的旧国会议员和因反对贿选而南下驻沪的议员两个部分。在举国上下对贿选的讨伐声中,拒贿议员为避免玉石俱焚,一面极力与曹锟“划清界限”,一面积极活动反直各方实力派,寻求支持。1924年11月4日,参众两院拒贿议员吕复等80余人,在聚会之后发出通电,声称曹锟贿选,“论法律则干犯国家刑章,言道德则破坏社会廉耻,此次擅开战祸,牺牲国家人民生命财产,更难数计,仅令退避,不足蔽辜,应行严加监视,依法诉追,方足以伸纲纪而正人心”。[27]10日,移沪国会议员召开会议,做出清除贿选分子及“伪会”等决议。23日,国会反贿选议员在北京召开非常会议,推举代表谒见段、张、冯等,希望能维持“民意机关”的存在,并主张由非常国会“选段为临时总统”。北京的旧国会议员因涉嫌受贿,对于自身命运更为关注。政变不久,众议院便召开秘密会议,讨论“国会自卫”问题。
 
  虽然国会为挽救自身命运做了最后的努力,仍回天乏术。1924年11月19日,参与天津会议的反直各实力派代表议决解散旧国会,决定现在将办未办之选举,一律停止,并议剥夺第一届“贿选”议员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与此同时,临时执政府司法部敕令逮捕“贿选”议员。11月30日,地检厅派出大批司法警察,分头会同各区巡警大捕“贿选”议员。“受贿”议员人人自危,纷纷逃避。其被出票捉拿者,共有百余名,有彭汉遗、陈家鼎等10余议员被捕。12月8日,地方检查厅检查官率同法警至众院搜索“贿选”证据。12月14日,北京临时执政府会议正式做出推翻“法统”的决定,并拟就三项命令:(1)“去年十月所公布之伪宪法,兹撤消之”;(2)“民国元年,临时约法,失其效力”;(3)“参众两院除拒绝贿选议员,参与建国大计外,所有两院机关,应即消灭”。[28]尽管如此,执政府的举措,也只在废除既存国会,并不具有废除国会制度的含义。段祺瑞在执政之初,曾宣告将通过召开国民会议来解决国家根本建设问题,并任命林长民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长,负责制定新的宪法,以后又设立了参政院,作为临时立法机构。1925年12月11日,国宪起草委员会以逐条表决的方式,通过《中华民国宪法案》,并咨达临时执政府,请提交国民会议讨论通过。从宪法草案可知,在未来的正式国家机关中,国会制度仍将保留。未来的国会“仍采两院制,然参议院颇近似与普通上院性质迥异之德国新宪法之联邦参议院”。[29]然而,由于1926年以后段祺瑞政府面临统治危机,国民会议没能如愿召开,新宪法无法通过,从而形成旧国会废除,新国会的产生没有法理依据的局面。至是议会完全消灭,民国初期之议会政治乃告一段落。
 
  国会政治是一种民众普遍参与的政治,当多数本应参与其中的人形成国会“万万不能存立”之共识,国会制度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即十分薄弱。民初国会政治消亡,此实关键因素。这种共识的形成既与民初国会政治实验不甚成功有关,也与当时国人思想日趋激进,对于在中国仅仅试验了13年的议会政治失去信心和耐心有关。在国人追求政治“新事物”的过程中,1924年堪称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苏俄与北京政府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表示放弃帝俄时代获得的条约权利,赢得国人好感。列宁在部分国人(至少是知识精英)心中的地位一举超过威尔逊,跃居“世界伟人”之首。与这一转变几乎同时发生的,是国人在政治上对西方的疏离和与苏俄的接近。在主张废除旧国会并且对国会制度消亡应负重要责任的国民党领袖中,相当一部分人具有亲俄并效仿其制度的倾向。在苏俄的影响下,中国政治中激进化的步伐加快,以英美作为样板的西方的代议制度自然会被国人“重新估价”。
 
  由于政治思想激进,在审视政治现象时,很容易简单地将本来属于人的问题当成制度缺陷,从根本上予以否定,不知道一种制度从建立到成熟完善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不必讳言,民初国会政治弊端重重。
 
  但这种现象并非中国独有,在世界政治史上,各国代议制的实施也都出现过许多不尽人意的现象。以选举为例,即便代议制最为成熟的英国,也一度出现“贿赂公行”,选票“涨价”的情形。[30]在美国,“参议院在提名方面的丑闻”更是成为“全国以极大的兴趣关心、注视和讨论的少数几件事情之一”。[31]对于议会政治中的这类现象,西方国家不少政治学者曾经从制度角度展开分析和批判。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意识到有严重弊端,西方国家仍然通过改良,保留并完善了议会制度。中国政治家和民众对议会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人的道德这一层面,基本上没有就制度的弊端做深刻分析,却废除了旧国会,并在事实上否定了国会制度。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无怪乎当时便有人提出“此又岂制度之过哉”的质疑。[32]正是在一般国人对国会乃近代民主最重要的制度建构缺乏认识的这一思想及政治语境下,政治家得以毫无顾忌地处置国会。国会制度在民初政治舞台上消亡,从政治实践角度观察,很大程度上是实力派考虑政治利益得失的结果。
 
  以反直各方的政治关怀为例。段祺瑞具有集权倾向,向来不喜欢国会捆绑其手脚。担任临时执政之后,为解决财政困难并示好各国,段曾试图在满足法国要求的前提下解决金佛郎案并召集关税会议,却遭到国会议员的反对。一些议员甚至还反对段祺瑞担任执政,认为段氏执政“在国法上毫无依据”。段氏最终决定以“革命”手段解决国会问题,议员“不合作”应当是主要原因。孙中山在经历长期“护法”之后,此时已放弃“法统”,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寻求“根本解决”。孙氏之所以放弃“法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此时国民党议员在国会中的人数已十分有限,国会议席对国民党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已无多大价值,而召开国民会议,国民党则可用党团操纵的方法加以控制。因此,孙中山对国会持极力否定的态度。奉张则于此问题素不十分重视,其看重的是实际政治权力,无国会故可随心所欲,有国会亦可凭借实力实施操纵。
 
  反直三角同盟首脑的利益关怀,从政治上决定了旧国会的命运和国会制度的前途,而在舆论上对这种政治决策提供支持的,则是民众业已形成的国会当废的认知。正如国会议员刘以芬事后分析的那样:“三角同盟之领袖,其态度既已如此,即令无贿选罪名,而国会能否保存,尚属疑问,况自贿选以后,又为全国所共厌弃乎?
 
  民初政党的建置与蜕变民国初年,由于结社合法化,加之内阁政治前景的引诱,各色各样的政党组织如雨后新笋,大量涌现。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国内新成立的公开团体共有682个,其中政治团体就有312个,政党政治的前景开始显现。但是,政党太多亦难以实践政党政治,所谓“政党少则国事举,政党多则国事废”,说明了这层道理。中国号称政党的组织大多够不上政党资格,针对这种情况,一些政治家(如章士钊、章太炎等)曾顺应政党发展趋势,主张“毁党造党”,对既有政党加以改造,促使其朝着成熟方向发展。到第一届国会开会之初,经分化组合,中国的政治性团体虽仍为数不少,但以相对稳健的进步党和较为激进的国民党为主轴的两大主流政党相互竞争的政治格局,已初步形成。
 
  然而要指望民初政党在短时间内发育成熟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一阶段的中国政党突出表现出以下特征。
 
  其一,缺乏共同的政治信仰。虽然每个政党都标举自己的“党纲”,却没有成为党员的共同信仰。为争取议会中的多数席位,各党都拼命拉人入党。以国民党为例,国会召开前夕,国民党为造成大党声势,千方百计拉人入党,程德全、张謇、梁士诒、赵秉钧、朱启钤等“思想政见枘凿不相入者”,都成为争取对象。黄兴甚至“劝袁世凯出来作国民党的领袖,说要如此,政府方有后援,政局才能安定”。袁世凯老谋深算,当然不会入其彀中,却发现可以借此将自己的人打入国民党内部,使之反过来为其所用。到1912年9月赵秉钧组阁时,终于出现“府方授意一体加入国民党”这一政党史上奇特的现象。[34]其二,缺乏对异党的宽容精神。实施政党内阁不能只有一个党,必须有与之对立的党。既有对立党,则主张、利害必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对于他党,必有优容之气量”。[35]对此,民初不少政党领袖均津津乐道。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人们看到的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形。国民党骂进步党为“官僚党”,喋喋不休;进步党骂国民党为“暴民党”,没完没了。两党议员在国会开会时经常大打出手,国会大厅成了党人斗殴的场所。更有甚者,则公开主张杀人。不仅袁世凯该杀,就是唐绍仪、熊希龄、章炳麟也都在该杀之列,丝毫没有政治上宽容异己的精神,使人们对政党政治大失所望。
 
  其三,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政党应当植根于社会,植根于民众之中,这是政党力量的源泉。然而,民初的政党差不多成了“读书绅士阶级的专用品”。进步党系旧日立宪派人士所组成,他们当中多新旧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其疏于与社会各阶层的联系自不待言。就连同盟会和后来的国民党成员,除了孙中山和少数几个人外,都相当保守。他们不仅很少关心改进下层民众的状况,保障妇女的权利,甚至对要求这些权利的民众实施镇压。这就使民初政党缺乏社会根基,如水上浮萍,稍遇风雨,便会被打得七零八落。
 
  从政治运作层面观察,与国会命运多舛相似,发育尚不成熟的中国政党歧路亡羊般走上了与其标榜效法的西方政党不同的发展路径。
 
  第一次国会召开前夕,中国的政党政治一度呈现可能走上西方路径的前景。在宋教仁等人努力下,同盟会做出艰苦的改建政党的努力,通过合并友党,组建中国国民党,将过去的革命党初步改造成在议会舞台从事合法政治活动的政党,以激进的姿态,与相对保守、后来合组成进步党的各党围绕即将召开的国会席位竞争角逐。在此过程中,政治家初步形成两党政治的观念。宋教仁曾明确提出“政党宜二大对峙”的主张。[36]梁启超亦认为两党制是世界政治的潮流,各国政党皆有激进、渐进两派,中国近年来亦大致形成两派,不同政党若能一心为国,各谋发达,中国之进步将不可限量。[37]对于政党政治不可或缺的宽容精神,宋、梁等人亦极力提倡,强调从事政党政治须有包容异己的器量,对于他党不可有嫉忌心,且尤必望其发达,彼此竞争角逐,共谋政治进步。
 
  不幸的是,因宋教仁案发生,中国刚刚开始的政党政治发生了方向性改变。一方面,国民党重新回到革命党的政治立场,另一方面,留在议会内的各党派也越来越不成其为政党。随着国民党在后来国内政治斗争中获取胜利,中国的政党政治再也没有回到在议会舞台上多党运作的状态。
 
  宋案发生后,留在国会内的国民党议员和其他各党议员曾做出维护国会及政党政治的积极努力。宋教仁被刺身亡,作为同样主张议会民主制的进步党党魁,梁启超不免有物伤其类之感。为维护政党政治正常运作,经梁极力主张,进步党开始谋求与留在国会内的国民党人合作,以抵制政府戕残国会的阴谋。二次革命发生后,袁世凯采取种种手段迫害留在国会内从事合法政治活动的国民党议员,致使国民党议员人数急剧减少,这构成了对国会本身的威胁。梁启超对此深感忧虑,他意识到,如果问题不能在国会内部加以解决,“其势非假院外势力以解决之不可”。为抵制袁世凯对国民党的进一步迫害,他甚至正告袁世凯,不要以为“兵威既振,则国会政党不复足为轻重”,指出凭借武力来维持的局面,终究是难以长久的。[38]但梁启超的悉心呵护并没有让国会逃脱厄运,依托国会而存在的政党亦随着国会舞台的坍塌而星散。
 
  在袁世凯死后国会重组过程中,曾经的政党纷纷改变名称,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当时不少政党改称“会”,如进步党蜕变成宪法讨论会和宪法研究会,国民党之一部组成欧事研究会,另一部组成宪法商榷会,从宪法商榷会又衍生出政学会等;有的改称“俱乐部”,如林森、居正等在宪法商榷会中隐然独立的丙辰俱乐部及王正廷、褚辅成脱离益友社组成的政余俱乐部;有的成为以某些政治人物聚集场所为代称的团体,如客庐、韬园等;有的被称为“系”,如从进步党演化出来的研究系以及新旧交通系、安福系。到曹锟时代,又有与保派联系紧密的宪友俱乐部、宪法学会,有吴景濂以民宪同志会为基本力量组成的诚社、匡庐,有从匡庐分裂出的南庐及民治社等。逮及段祺瑞任临时执政,新旧交通系转而投靠张作霖;安福系分裂为以王揖唐为首的安徽派和以曾毓隽为首的福建派,争衡于段之左右;政学会与国民党开始有大批党人出入国民军中;研究系则以1917年联段渊源,对段表示同情。
 
  当时几乎所有政治团体都不再以“党”作称谓,应与民初政党政治呈现乱象招致国人批评有关,而“君子不党”的传统观念在民初遭到批判之后此时再度复活,亦发挥了潜在影响。从组织结构上看,与民国元年、2年不同,这时所谓政团及结社大多没有基层支部,其力量和影响可想而知。但这些改头换面的政团仍不甘销声匿迹,最典型的是研究系。当反复辟成功、段祺瑞执政之后,脱胎于进步党系统的研究系以为有了用武之地,希望通过改造国会,实践政党政治理想,却因安福系和交通系把持,无法发挥作用。研究系是国民党议员大部离开国会后唯一保留政党性质的派系,其改造国会努力的失败,标志民初政党政治的终结。
 
  而离开国会之后的国民党,则改变政治路线,回归革命党立场。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同盟会领袖在民国肇建时虽然接受了“改会为党”的既成事实,但思想认识仍停留在革命时代,在民国已经建立的历史条件下,表现出明显的“继续革命”甚至“不断革命”的思想与行为倾向。
 
  在国民党回归革命路线的过程中,二次革命是一大关键。这次革命的原因及表象十分复杂,经过政治家的诠释和学者的研究,也就更加云遮雾障了。曾经担任袁世凯幕僚的张一麐在事隔20多年后写道:“宋案之始,洪述祖自告奋勇谓能毁之。袁以为毁其名而已,洪即嗾武刺宋以索巨金,遂酿巨祸。袁亦无以自白。小人之不可与谋也,如是。”[39]今天看来,当时所有针对袁世凯的怀疑都合乎情理,后来袁世凯复辟称帝的历史亦证明了孙中山革命倒袁的正当性。但这里有两个问题不应忽略:其一,所有认为袁世凯就是刺杀宋教仁主谋的判断迄今都还没有找到直接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从法律上讲,嫌疑犯不等于罪犯,不能率尔认定袁是宋案主谋。其二,袁世凯虽有帝制自为倾向,但毕竟上台不久,尚无充分政治表现,非比后来称帝败露之时,反对者可以取得师出有名的主动。在这种情况下,成熟的政治家一般不会轻举妄动,而是等待其政治敌手劣迹充分暴露后再行发难。相信“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一种政治智慧。孙中山则不然,在没有找到袁世凯就是宋案主谋的直接证据、袁帝制自为尚未充分暴露且自身力量不足以推倒袁氏的情况下贸然发动二次革命,是其政治生涯中的一次败笔。汤化龙说:“今昔情形迥异,革专制之命,其名顺;革共和之命,其名逆。”[40]本来,孙发动二次革命是希望维护自己参与首创的共和民主制度不被践踏,但在未能真正说服国人,甚至连身边的多数革命党人也还没有被说服就贸然宣布武装倒袁,显然使自己陷于“革共和之命”的尴尬境地。二次革命发生后孙中山等人很少博得社会同情,旋归失败,是有原因可寻的。
 
  唐德刚认为:“在民国史上,第二次革命实际上是第一次内战。坏事怕开头,打了第一次内战,以后就有第二次了。如果说第一次是个偶然,第二次就是必然了。”[41]其实,与后来频繁发生的内战一样,民国“第一次内战”的爆发亦非偶然。袁世凯的专制集权及民初政治的乱象固有以成之,但国民党人也责任攸关:在“毕其功于一役”的革命未能立奏肤功的情形下,在“革命军起,革命党消”的主张备受批判的思想政治语境中,国民党以革命手段来解决与袁世凯为代表的政治势力的矛盾,是符合其自身思想逻辑的。而这种思想和行为倾向,又不可避免会激起本来就有“反革命”冲动的敌对一方先发制人的考虑。故当孙中山等人谋划发动二次革命时,袁世凯很快就找到了发兵镇压的理由:“现在看透孙、黄,除捣乱外无本领。左又是捣乱,右又是捣乱。我受四万万人民付托之重,不能以四万万人之财产生命,听人捣乱。自信政治军事经验,外交信用,不下于人。若彼等能力能代我,我亦未尝不愿,然今日诚未敢多让。彼等若敢另行组织政府,我即敢举兵征伐之!”[42]于是,民初政治形成这样的恶性互动:革命一方以极端的思想行为向反革命一方不断提供以同样极端的手段加以对付的合理性证明,而反革命一方的倒行逆施又反过来不断证明着革命的合理性。双方互激互促,民初政象也就益形险恶。
 
  二次革命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改变了国民党的政治路线。严格地说,倒袁并非革命,真正赋予这一事件以革命含义的是,在这次行动中,孙中山再次改组其党,打出“中华革命党”旗帜,重新制定党纲党章,公开回到革命党立场,在事实上摒弃了西方式的议会政治道路。孙中山特别强调中华革命党“为秘密团体,与政党性质不同”。在活动方式上,将以“积极武力”,组织“革命军起义”,扫除障碍,“奠定民国基础”。鉴于二次革命已告失败,以武装颠覆现政权为目标的“三次革命”主张不旋踵即已提出。中华革命党的一份党务报告称:“吾党欲图三次革命,与袁氏反对,则吾党所占之地位,即为先天之国家。”有了二次革命,复图三次革命,以后又主张“四次革命”。[43]孙中山及其追随者最终陷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不断革命境地,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后中国政党政治的走向。
 
  选自王建朗 /黄克武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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