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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圭:鸦片事略

2018-03-23 00:45:56来源: 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英人初有印地,岁征其税,后见流入中国,吸食渐众,销路日畅,于是印度人之操其业者,莫不争种。印酋英官见获利之钜也,咸命官经理其事,不许民间私种。

按鸦片自印度诸处,必先至香港,转运通商各口。核每年至香港之数,转运各口外,必余一万数千石至三万数千石不等。夫此余者,即谓香港及上海洋商船栈年终余存,与夫居香港,澳门华人自食,及煮膏运往美国诸埠、南洋各岛,多亦不过数千石、万余石,余皆漏入中国,而不输税厘者也。试合税厘计之,年中少征必数十万两、百万两。今将通商各关贸易总册,近二十余年运来洋药细数列下,其纪以西历者,缘海关沿用条约,以英月三个月为一结,皆以泰西年月结计税数也。

同治三年十二月初四日起,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六十五年,至香港者,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三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五万六千一百三十三石;余者,二万三百九十石。

同治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起,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六十六年,至香港者,八万一千三百五十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四千五百十六石;余者,一万六千八百三十四石。

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六年十二月初六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六十七年,至香港者,八万六千五百三十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九百四十八石;余者,二万五千五百八十二石。

同治六年十二月初七日起,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六十八年,至香港者,六万九千五百三十七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五万三千六百十五石;余者,一万五千九百二十二石。

同治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起,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六十九年,至香港者,八万六千六十五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五万三千四百十三石;余者,三万二千六百五十二石。

同治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起,九年十一月初十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年,至香港者,九万五千四十五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五万八千八百十七石;余者,三万六千二百二十八石。

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起,十年十一月二十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一年,至香港者,八万九千七百四十四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五万九千六百七十石;余者,三万七十四石。

同治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十一年十二月初二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二年,至香港者,八万六千三百八十五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一千一百九十三石;余者,二万五千一百九十二石。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初三日起,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三年,至香港者,八万八千三百八十二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五千七百九十七石;余者,二万二千五百八十五石。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至香港者,九万一千八十二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七千四百六十八石;余者,二万三千六百十四石。

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光绪元年十二月初四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五年,至香港者,八万四千六百十九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六千四百六十一石;余者,一万八千一百五十八石。

光绪元年十二月初五日起,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六年,至香港者,九万六千九百八十五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八千四十二石;余者,二万八千九百四十三石。

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七年,至香港者,九万四千二百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九千二百九十七石;余者,二万四千九百三石。

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四年十二月初八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八年,至香港者,九万四千八百九十九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七万一千四百九十二石;余者,二万三千四百七石。

光绪四年十二月初九日起,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九年,至香港者,十万七千九百七十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八万二千九百二十九石;余者,二万五千四十一石。

光绪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六年十二月初一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年,至香港者,九万六千八百三十九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七万五千三百八石;余者,二万一千五百三十一石。

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二日起,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一年,至香港者,九万八千五百五十六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七万四千五石;余者,二万四千五百五十一石。

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起,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二年,至香港者,八万五千五百六十五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六千九百八石;余者,一万八千六百五十七石。

光绪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九年十二月初三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三年,至香港者,九万四千三十六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八千一百六十八石;余者,二万五千八百六十八石。

光绪九年十二月初四日起,十年十一月十五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四年,至香港者,八万六千一百六十三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八千八百十九石;余者,一万七千三百四十四石。

光绪十年十一月十六日起,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五年,至香港者,九万三百二十九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五千二百五十九石;余者,二万五千七十石。

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起,十二年十二月初七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六年,至香港者,九万六千一百六十四石;自香港运至各口者,六万七千八百一石;余者,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三石。

间尝约计吸食鸦片者,究有若干人。核之中国人数,约三万万,外洋一年进口鸦片,共一千万斤,五成煮膏五百万斤,节多补少,每人日吸烟膏二钱,一年则需膏四斤八两。以此计吸烟者,得一百一十一万余人。各省自种之土烟,亦如进口之数而两倍之。共得三百三十三万余吸烟之人。若三万万中,以四之一为长成之男,即七千五百万,则吸食鸦片者,仅逾百中之四。其数,以目前而论,似尚不多。特虑进口之数不减,或且逐年增多,各省自种者亦日广一日,则流毒有不堪设想者矣!海关税务司英人葛显礼,亦尝约计土烟之产,谓每年外洋来中国鸦片约十万石,有通商口岸之省分,如辽、燕、齐、鄂、皖、豫、苏、浙、闽、粤,凡十,每省以一万石计,则适合十万之数;余如汴、晋、秦、凉、川、湘、桂、滇、黔九省,为不通商省分,每省亦以一万石计,则需九万石。核之通各关贸易总册,外洋进口之十万石,实尚不敷辽、燕等十省之吸食。试即台湾一境而论,台南之打狗,台北之淡水两关,进口鸦片,西历一千八百七十六年至一千八百八十年,此五年中,每年合计必五千石左右。台境生番所居,半皆不吸烟,其半仅内地两府地耳。以此为则,则每一通商省分,吸食最少之数,视台湾加四倍,则需二万石矣。通商省分十则二十万石矣。外洋来者十万石外,此之十万石,何自来邪?汴、晋等九省,亦以十八万石计,此又何自来邪?据此,则自种土烟,每年得二十八万石。益见禁种之令难行,而征税准售之出于不得已也。十二年正月,总署奏请饬派邵友濂、赫德赴香港,与英官商办。

先后回京,赫谓中国各口设法自行征收,固为正办,然须归各口税务司经理;邵谓运销洋药,海关实总汇之区,应于进口时先令封存,俟税捐完清给商起运,若运盐之就场征课。总署因有各关监督与税务司合力稽征之议。盖其时曾大臣于英京伦敦,业与英外部将洋药允中国税厘并征,每百斤一百一十两之约议定,于十一年六月七日画诺。其约名《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计十条附后:

(一)《烟台条约》第三端第一、第二两节所拟办法,现在议定,应由两国国家,日后再行商酌。

(二)《烟台条约》第三端第三节所拟洋药办法,今议定改为洋药运入中国者,应由海关验明,封存海关准设具有保结之栈房,或封存具有保结之趸船内。必俟按照每百斤箱,向海关完纳正税三十两,并纳厘金不过八十两之后,方许搬出。

(三)现在议定,凡照上节所载,正税厘金两项完纳之后,该货主即可在具有保结之封存处所,眼同海关将洋药拆改包装。其货包各种式样尺寸,应由海关官员,会同该口领事官,预先酌定,听货主择用。如货主于此时请领运货凭单,海关即当照给,不取分文,其所请凭单,或每包一张,或数包一张,悉听货主之便。凡有此等运货凭单之洋药,运往内地之际,如货包未经拆开,暨包上之海关印封、记号、码数,均未擦损私改,即无须再完税捐等项。此等运货凭单,只准华民持用,而洋人牟利于此项洋药者,不许持用凭单运寄洋药,不许抽送洋药同入内地。

(四)现在议定给发凭单章程,各口一律,其凭单式样开列于后:

为给发凭单事:照得单内所开盖用记号、码号之洋药,遵照每百斤箱应纳正税厘金章程,业经纳银共□□两,按照凭单背面附刊上谕批准一千八百八十五年七月十八日在伦敦所定一千八百七十六年九月十三日《烟台条约》之续增专条,凡照此凭单载运之洋药,无论在于何处,只查货包未开,海关印封、记号、码号,均未擦损私改,则一切税捐等项均免输纳,记号□□,码号□□,第□□,何处进口□□,发单日期□□,海关统务司签名。

(五)中国国家应许此等货包,在行销洋药地方开拆者,如有应纳税捐等项,或当时所征,或日后所设,或由明收,或由暗取,均不得较土烟所纳税捐等项格外加增,亦不得别立税课。如此等税捐,系照货价计课,即应将洋药与土烟价值相较均算,其较算之法,应于洋药之市价内,扣除进口时所纳厘金。

(六)现在议定,此次所定续增专条,应与一千八百七十六年九月十三日所定《烟台条约》视同一律,其实力郑重之处,亦与逐字载入《烟台条约》无异。此专条应于画押以后六个月开办施行。此指两国批准文据,已在期内互换而言。倘期内未能互换,即自互换之日开办施行。

(七)专条所载洋药章程,议定照行四年。四年以后两国如有欲废弃章程者,无论何时皆可先期十二个月声明,一经通知届期即为废纸。惟议定:倘查所发运货凭单,于海口运送洋药前往内地行销处所之时,仍不免其输纳一切税捐等项,则无论何时,英国即有废弃专条之权。倘续增专条既经废弃,则洋药办法,应仍照现在所行之《天津条约》所附章程办法。

(八)续专条既经开办,如查其中有应行变通更改之处,两国国家尽可会同商议酌改。

(九)《烟台条约》第三端第七节所载,派员查禁香港至中国偷漏之事,应即作速派员。

(十)此次专条所改之《烟台条约》,暨此次议定续增专条,一并由两国朝廷批准。其批准文据,应在伦敦作速交换,定约大臣各奉本国国家之命,议定续增专条,画押盖印。此专条在伦敦缮立汉文二分,英文二分,共为四分。

时总署,户部已屡次集议,至十二年十一月始有成说:拟自十三年起,由各口监督与税务司,合力办理。虑各口开办仓卒,先于十一月廿六日,总署分函密致各口监督,略谓:“洋药税厘并征一事,凡进口先封存在关具结准设之栈房、趸船,俟有华商承买,每箱按约将税厘共一百一十两照数清完,始准起岸。其详细章程,亦与总税务司筹拟,日内即奏请举行。择明年西二月初一日为开办之期,诚恐仓卒为难,先布大略。惟奸商惟利是图,倘稍漏风声,必囤积居奇,豫图避就,候奏奉谕旨,再行电达出示。”其各口税务司,由总税务司先后将应办各节,通饬预为筹办。总署随会户部于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奏请饬由各口监督与税务司合力商办,以专责成。奏曰:“窃洋药税厘并征一事,上年二月户部会同臣衙门,奏请由各省自行开办。统计洋药每箱除正税仍收三十两外,厘金加征银八十六两,各口务令一律。原以厘金抽自内地,冀可收数见增。乃试办经年,各省报收之数未见起色,且核计进口箱数偷漏愈多。臣等悉心筹虑,欲税厘之生色,总非杜绝走私不可,欲缉私之严密,非各关监督与税务司合力稽征不可。盖洋药之为物,可整可零,其质既轻,藏匿最易,即偷漏最易。今惟明定新章,刻期开办,饬各口同时举行。每箱并征之数,照约以一百一十两为度,于进口时,即应按照新章,封存海关准设具有保结之栈房、趸船等处,必俟每箱向海关完纳正税三十两并纳厘金八十两后,始准搬出,拆改包装,请领运货凭单运往内地,如货包于运往内地之际,未经拆开,暨包上之海关印封、记号、码数,均未擦损私改,即无须再完税捐等项。臣等以为刻下如照约举行,果能办理得宜,其益有四:新关职在封储,税司随时收解,互相稽核,涓滴归公,此利于国者一也;货入华商之手,厘税早清,沿途不再稽征,往来任便,此利于商者二也;不肖华商,每假设洋行,计图偷漏,口舌滋多,今则货未出栈,课已并交,奸商技无所施,案牍亦可清简,此利于官者三也;新章既行,洋药诸局卡可以裁撤,道路闾阎,无丁胥扰累,此利于民者四也。惟是口岸既多,用人必众,与夫购置巡船,添雇扦手之类,经费较繁。兹赫德拟呈节略,创始需款较多,逐年亦可递减。天下利之所在,即为弊之所生,臣等不敢谓责成监督与税司合办,必无流弊,特以此事定约已逾十稔,变计不啻百端,与其迁就观望,而巨款虚抛,何如立见施行,而利权自主。前者各省关皆以初无把握,招商包办,糜费徒多,税司除征正税外,未能相助,致难著效。一经定立新章,事在必行。各监督受恩深重,自必激发天良,认真稽核。税司咸受中国禄糈,亦必破除情面,相与有成。即以每年进口七万箱而论,所收税厘,较之近年收数,必有起色。所以臣等反覆思维,以为舍此更无办法。其一切详细章程,容再饬各关道与税务司妥商酌核,总以宽筹经费,俾布置可以周详,并须严定考成,庶课项皆归核实。万一试办以后,窒碍稍形,亦可随时变通,设法补救。”得旨后,总署电饬各省关定于十三年正月初八日为各厘局停止之期,初九日为通商各关税厘并征开办之始。凡洋药进口,由各该关税务司查明,封存准设具有保结之栈房、趸船,俟其运销时,赴关报完进口正税厘金,始准就栈房、趸船拆改,黏贴印封,包装行运。其附近香港之九龙,澳门之拱北两处,新设两关,三月间开办稽征税厘,以为积年洋药走私渊薮也。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起,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七年,洋药进口,计牛庄二百十六石,天津一千八百二十石,之罘六百八石,宜昌无,汉口一千二百六十四石,九江三千十七石,芜湖四千四百四十七石,镇江六千五百八十四石,上海一万七千九十九石,宁波四千三百八十九石,温州六十四石,福州四千九百三十三石,淡水一千六百二十二石,打狗二千六百二十六石,厦门六千三百六十三石,油头六千三百九十九石,广州七千七百二石,琼州一千三百九十六石,北海七百七十四石,九龙一千五百二十三石,拱北一千三十一石,综二十一关,七万三千八百七十七石。是年,至香港者,八万九千三百六十九石,余剩一万五千四百九十二石。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起,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止,即西历一千八百八十八年,牛庄一百十三石,天津一千五百五十五石,之罘三百十八石,宜昌二石,汉口一千一百六十一石,九江三千七十七石,芜湖三千四百石,镇江三千九百十一石,上海一万八千二百七十一石,宁波六千四十石,温州二百三十四石,福州六千一百六十六石,淡水一千九百七十四石,打狗二千六百七十二石,厦门六千八百七十三石,汕头六千八百六十三石,广州一万三千一百十四石,琼州一千一百六石,北海一千一百石,九龙二千八百五十一石,拱北一千八百十一石,综二十一关,八万二千六百十二石。是年,至香港者,八万八千八百三十石,余剩六千二百十八石,余剩之数,则为香港年终所存,及各口年终趸关者,自是香港转运各口洋药,无偷漏之患。向之厘金年终报部一万余两者,自十三年由关并征以来,第一年报部厘金四百六十四万五千余两,第二年则六百六十二万二千余两。核之因并征所增经费,每年仅三十三万两耳。此洋药厘金税关并征之明效大验也。

然而,税银三十两列之条约税则,不换约不得有毫厘之加,而约载商洋止准在口销售,一经离口即属中国货物,止准华商运入内地,则内地厘金应征多寡,其权犹自我操,每百斤即征至数百金,外人不能藉口也。今并此厘金亦列入专条,一则曰:“不得较土烟税捐格外加增,不得别立税课”;一则曰:“运送洋药前往内地,仍不免其输纳税捐,无论何时,英有废弃专条之权,仍照津约办理。”据此,则权自我操之厘金,不换约亦不得有毫厘之加。其与土烟并论者,盖深知我重征土烟,一时难办,以此愚我。而遂其阴狡之谋。所幸者,尚有“四年以后,皆可先期知照作废”一语。窃愿专条废弃,仍由我自行征收,无虞掣肘。特恐积习相沿,前辙易蹈,未必能如各关之稽征,一律涓滴归公耳。

当道光年间,中国吸食鸦片者尚少,印度烟税亦不过重。烧烟之信传入外洋,英上下两议院臣民,多以鸦片贸易本干中国禁令,以此用兵其曲在我,遂有耶稣教会递禀求禁,并请勿任印度栽种罂粟,又有人在英京伦敦作鸦片烟罪过论,以为既坏中国风俗,又使中国人猜忌英人,而碍商局,英主颇是之。时义律意在用兵,议遂寝。迨通商弛禁后,英之传教士游历各省,见民间吸烟日众,劝止不可,因于同治十二年春,在议院论及,大要谓:印度鸦片流毒中国,华人怨之,邻国非之,损我英名。因合英之善士联名禀院,致书各国,有能痛陈鸦片利害者,著为论说,仅六阅月内函达伦敦,择其尤善者,酬金六百,次者半之。通得五十四论。中有四论为华人所著。取众论编印成书,以资国人观感,期有以歆动之。十三年秋,有曾在中国传教之雒魏林、理雅格、丹拿等三人,曾在中国为商之马特生,及其国中富商、文士,共六十五人,于伦敦倡设劝禁鸦片会。光绪元年五月,复禀请议院设法渐令印度减植罂粟。议院以四端批覆,谓:“鸦片为东方人性情所好,日所必需,一也;华人自甘吸食,与英何尤,二也;众士所陈鸦片为害情形,过当难信,三也;罂粟关印度度支,欲禁必倍征他项。恐激而变生,四也。”观其末端,可知英人意向矣。二年,礼部左侍郎出使英法大臣郭嵩焘既至伦敦,会中官绅陈鸦片宜禁各节。郭大臣于三年二月初八日,与副使候补五品京堂刘锡鸿具疏,略谓:“西洋通市于中国,历无嫌怨,道光二十年议禁鸦片烟,遂至失和。宜如何疾首蹙额相为戒禁,以示无忘国耻之义。就臣等耳目所及言之,鸦片之禁始自雍正时,其初但充药品,贩运内地,所恃政教修明,民间懔懔畏法,无敢吸食,至道光初,而其风始炽。由印度传至云南,而南土兴矣,展转至四川,而有川土;又传至甘肃,而有西土;由是而至贵州,至陕西、山西。一二十年来,废田而种罂粟,岁益浸广,西洋贩运亦渐增多,势将尽中国之人,皆失其生理。西洋人士和鸦片烟为害之烈,与中国受害之深也,将与设为公会,广劝禁止栽种贩卖,臣至伦敦,其地世爵忧弗斯伯里,及议政院绅士马克斯求尔德,及教士里格丹拿毕士等五十余人,相就论此,义形于色。窃以为禁止鸦片烟,不在繁为禁令,在先养士大夫之廉耻,而其要尤在长官稽查督察,使不能有所宽假。宜先示限三年,责成督抚分饬州县,多制戒烟方药,施散劝谕。逾期不能戒者,官吏参革,生监、举人褫斥长官不举发同罪,而共文武试士子,例具五童互结,宜以鸦片烟为首禁,客隐者一并除名。童生皆先停考,滥入场者禀保坐黜,廪生吸食皆先停止,保人滥保者教官亦坐黜。至三年期满学校中不准复有吸食鸦片烟者。用以激励士民之心,而作其气,亦在使知所耻而已。其川、滇、甘、陕各省,栽种罂粟,则必以课吏为先。臣闻种罂粟一亩,所出视农田数倍,工力又复减者,州县因之添设陋规,私收土税,亦数倍于常赋。官民皆有所利,以致四处蔓延,男、妇相率吸食,不能如印度所出烟土禁民吸食,而南洋附近之暹罗,东洋之日本,皆有厉禁,民间无吸食者。独中国贩运销行,每年课税数千万,为英国入款一大宗。而其地绅士会议,犹勤勤焉,谓烟土贻毒中国,引以为咎,倡言禁止。伏乞皇上坚以持之,宽以期之,责成各省学政整顿学校,责成各省督抚整顿属官。而于栽种罂粟,又须由督抚责成州县劝谕绅民,整顿所属地方。求实效而不为虚语,务力行而不责近功,其道无他,在疏通民气而已矣。中国民情常若隔阂,臣以为禁止鸦片烟,当使教化转移之意多,院禁操切之术少,使天下臣民,喻知此意,自有不敢不禁不忍不禁者存乎?皇上一心之运用,中外人心无不响从。臣等正月内接据粤绅唐德俊等禀称咨请总理衙门转奏,其后屡见英国士绅力陈鸦片烟之害,发于至诚,又复集多人陈述此义,人心向义之机,不敢不据实缕陈。”会中亦上北洋李大臣书,陈明其事。郭大臣嗣有请禁鸦片条奏。其略曰:“鸦片烟为害中国共五十年,通计各省士民陷溺其中,率十之四五,其害日广,其毒亦日深。道光十九年,特诏严禁,至激成海疆之祸,而吸食者愈多。至咸丰九年,例禁已开,更无顾忌。臣于此时复为禁止鸦片之议,人皆知其难行,而臣揆之事理,验之人心,顾独以为至易。盖使国家严立科条,责成地方官禁之,徒以扰累百姓,其终必至愈禁而愈开。使人民自为禁制以奖励其廉耻,而激发其天良,则动于诏旨一二言,而人心自振,积弊亦将自除。此臣熟筹深计,而决知其必然者也。仅就愚见所及,略具数条,敬为皇上陈之:一曰,权衡人情以定限制之期。臣前折议禁鸦片烟,以清理学校为先,所有文武职官及举贡士绅,一例示限三年,自属一定不移之章程。而其中情节实各不同,有因治病吸食者,有年逾五十,精力已衰,不能骤戒者。惟当责成各地方官,清厘整饬,万不可搜剔窥伺,及开揭告之风。其绅士五十以上,已至垂暮之年,亦可毋庸示禁。盖此次议禁之意,在严绝其将来,不在追咎其既往,庶几人心不至惊惶,即督抚大吏因病吸食者,亦可无忧反噬。朝廷但有觉察,无难处办。至于学校出身之阶,正本清源,端在于是。自府县试互结,即须以鸦片烟为首禁,应纂入学政全书,万不宜丝毫宽假。此权衡人情之大端也。二曰,严禁栽种,以除蔓延之害。臣前折叙述陕、甘、云、贵、山西、四川等省,栽种罂粟情形,沿西数千里之地。日肆蔓延,内而江南之滁州,浙江之台州,亦皆种植罂粟,有滁土台土之名。向皆销行内地。是各省多种一亩罂粟,即民间多增一亩之害端,国家亦多废一亩之生产。臣在京师,闻山西抚臣鲍源深□禁栽种罂粟,出省阅兵,各州县先期拔去驿路两旁罂粟一二亩,改种禾麦。近年吏治废弛日甚,欺诬粉饰,莫知为非,非得督抚臣深体朝廷之用心,切实推求,断绝根株,万不能实有裨益。此严禁栽种之大端也。三曰,严防讹诈,以除胥吏之扰。朝廷明示例禁,督抚下其令于州县,即授其权于书差,乘势苛扰,得贿包庇,其害且有不可胜言者。自咸丰时开鸦片之禁,旋禁旋开,又旋加禁,亦复无此政体。臣之愚见,以为当时开禁仅及商民,官绅仍照旧禁止。是今日之设禁,与咸丰之开禁,用意正属相同。而一以劝戒为义,则差役之骚扰,不能不先示严禁。但有因事生风,借禁烟为名,稍事讹诈,应听民人呈控。交涉书差者立行拿惩,交涉地方官者亦立予严参。总期使民间实受禁烟之利,而不至虚贻禁烟之害。此严防胥吏之大端也。四曰,选派绅员,以重稽查之责。近年广东设立劝禁鸦片烟会,臣常嘉其用心之善,然出自民间私议,有劝导之功,而无董率之责,其势不足以振发人心。应饬各省督抚臣举派在籍公正,知事体绅员一二人,使专司示禁鸦片烟之责。以次责成各府各州县及学官,各举派总办一人,帮办二三人,仍由府绅总其成,以达于省绅,而稽考其成效。亦不必设立公司,开支经费,但由地方官及各绅民捐资,广制戒烟方药,分散四乡。责成各族族长稽查一族,各乡乡长稽查一乡。督抚即因以推知州县之奉行与否,及各府县绅员之得力与否。一除粉饰之心,而坦然示以大公,恻然推以至诚,绅民未有不感动,踊跃自为禁制者。此举派稽查之大端也。五曰,明定章程,以示劝惩之义。窃查鸦片烟之盛行,在道光中叶以后。风俗人心,因之日趋于浇漓,水旱盗贼相承以起,贻患至今。是鸦片烟之为害,不独耗竭财力,戕贼民命,实为国家治乱之机一大关键。是以道光中设为厉禁严刑,原属惩奸之要义,立法并无稍过。惟当纪纲废弛,风俗颓败之余,法令愈严,推行愈多梗塞,不能不以整齐之令,寓诸从容劝导之中。而人心法已甚,其骤难禁革之积弊,尤应明定章程,以使知利病之切身,而自求变计。

其法,即取卖贩鸦片烟之利,以为禁烟之资。凡贩运鸦片烟土者,无论城、村、市、镇,概准厘税加征五倍,永不停免。亦责成绅员互相稽查。一由厘局征收,而酌提为制造方药之费。其各省栽种罂粟者,亦皆示限严禁,各视土地所宜,责令改种五谷。其田土有多寡,又有承佃及自耕之田,逾期不改种二十亩以上。酌提一半充公。承佃出自业户之意,全数充公,出自佃民之意,责成更佃。不遵办者,亦全数充公。二十亩以下,勒限惩责。其充公之田,各就其乡添设小学及各善举,由地方官督饬办理,有侵蚀者亦听呈控惩办。此明定章程之大端也。六曰,禁革烟馆,以绝传染之害。鸦片烟为害之烈,尤莫甚于烟馆。无艺平民及子弟之有管束者,无不从烟馆吸食,以至积而成瘾。其害亦人所共知,而不能禁革者,在官之耳目不能敌书差之包庇也。闻两江督臣沈葆桢严禁烟馆皆相率移至城外。以沈荷桢切实认真,其力亦不过周及城内而已。非责成各处士绅自相稽查,万不能有实际;而非督抚及地方官有实求整饬之心,亦万不能责绅士之奉行。是以自古兴利除弊,尤以察吏为先。在京各城司坊等官,在外各州县巡检典史,能不以收陋规为事,禁革烟馆,即亦非难。此严禁传染之大端也。

伏查此次议禁大旨,全无妨碍。俟奉有禁止明文,臣即照会英国外部,渐次禁止栽种贩运。此时开办之始,惟当从容涵泳,宽以二十年之期。先官而后民,先士子而后及于百姓,一以渐摩劝戒为义,明示以朝廷爱民之苦心,力拯陷溺,力除苛扰,与天下相感以诚。而其大要尤在责成各省士绅,自立章程,切实劝导。谨奏。”

四月初二日,奉上谕:“郭嵩焘奏鸦片烟为害中国,拟请设法禁止一折,官员、士子、兵丁人等吸食鸦片烟,例禁綦严,近来视为具文,吸食日众,为害愈深。该侍郎等请以三年为期,设法禁止。著各将军府尹,各直省督抚。斟酌情形,妥筹具奏。其各省驻防旗营,著各督抚会同该将军酌度办理,将此各谕令知之。钦此!”

英人知有此奏,由是入会者年多一年。七年四月初二日,英议防诸臣会议,有大臣丕斯者,亦会中人也,出会中所递请禁鸦片禀词,多至二百通,内一通来自苏格兰,具名画押者五千余人。丕斯因向众力陈鸦片之害,谓印度倘能别求生财之道,撙节用项,此害去亦匪难,且应将昔年烟台所议条款第三端核准永不向中国更改。诸臣多是其说,独管理印度大员哈丁登以有碍印度度支为辞。十七年三月,上海得英京电报:当下议院辟门聚议时,大员佐些卑士倡议停给在印度种制罂粟及发售烟土之牌照,院员是其议者一百六十人,非其议者一百三十人。准以英人从众之例,则牌照弗给,可以行矣。不谓旋接复电:英廷批驳,谓议员动于群言,是其议者非出本心,当作罢论。随又闻英廷臣语佐些卑士曰:“印度所收鸦片税,年中数实不赀,今使禁之,是将革除此税也,他日入不敷出,势必另增他税,华民害去,英民害来,夫岂谋国之道!”盖至此,英之隐衷,始揭以示人。夫必欲禁者教士也,不欲禁者执政也。政与教原判两途,教以救人除害为心,政以富国强兵为本。鸦片为害人之物,人人知之,知之而设会禁之,不复有所迟回,不容有所顾虑,此彼教士但知为人计,而不再为己计也。印度自种植罂粟。政府重抽其税,设官戍兵,地方经费,多从此出。使一旦禁绝,费无从出,此为人计,而不为国计,彼政府所以不敢出也。

揆诸同治十三年,英国新闻纸载印度每年收税共五千万镑,内鸦片税尚仅八百万镑,其时禁亦易易。今日印度即不欲禁,风会所至,非人力能强,必有禁之之日;禁之又必自易罂粟而植茶始。中国土烟既收税厘,是禁种罂粟之令大弛,民间种植必因之渐广,或至尽易茶而植罂粟,数十年后,中国或无植茶地,印度则广植之。中国无茶以运外洋,印度亦无鸦片以至中国。漏卮塞矣,利源涸矣,而民间嗜食者,亦必犹淡巴菰之人人习为固常,则亦不禁之禁,弛而不弛矣。

虽然,事本乎情,令出自上。斯时也,诚得曲体郭大臣揆事理人心之言,与英议院停给牌照之意,申明而发号焉,庶几弛而复张。合乎弛张,自然之道。先后直书其事,览者其亦有感于斯编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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