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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少杰:解构中国传统管理思想之法家

2017-08-15 11:57:05来源:《组织形态管理》 已浏览人数:
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法家管理思想的话,就是安分守法,这是中华民族专制、集权思想的源泉。

(作者:杨少杰,第一位系统研究组织形态管理规律的独立学者,组织形态管理理论、组织形态进化规律的提出者)

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法家管理思想的话,就是安分守法,这是中华民族专制、集权思想的源泉。

安份守法的法家思想

法家之所以被称为法家,乃是其强调治国之道是以“法”治国,这是与儒家思想所强调之以“礼”治国最明显的差异。从春秋到战国,中国的封建体系土崩瓦解,中央集权的萌芽顺势产生,这时法家思想的目标放在“富国强兵”之上,和当时各国生死存亡的时局一致,因此法家思想是顺应时代发展而产生的管理之道,其中依“法”治国的思想对社会进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组织愿景——天下大治

法家思想走向成熟的过程也是社会环境日益恶化的过程,因此法家提出的组织愿景是“大治”。“天下大治”是针对“天下大乱”而言,法家认为“仁政”无法实现国家治理目标,因为人性非善,而有恶,即便“先王兼爱天下”,但人们仍然相互残杀,社会始终无法安定,管理依然非常混乱,“仁政”不是有效的解决方法,因此法家就提出了“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的思想。

法家的“天下大治”也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国泰民安”,“泰”是太平之意,也就是国家太平、人民安定的意思。国家建立法治,使国家成为一个高效运作的机器,从君主到平民都是这个机器上的部件,实现“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的目标。

法家实现“天下大治”的政治路径是建立强大的诸侯国,并使之“并诸夏、灭封地、擅其号”,最终天下一统而大治。法家思想率先在秦进行了实践,几代统治者均用法家思想武装自己,并且坚持贯彻实施,终于建立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国家形态的帝国,但“大治”就相去甚远,始皇一死,“大治”又变成了“大乱”,可见单纯的依“法”治国也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管理理念——“法治”

要想实现“天下大治”的目标,建立“六亲相保,终无寇贼”的理想社会秩序,国家就需要“不务德而务法”,建立一套完善的“法治”体系。

法家思想在“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原则,首先有法可依,不断完善“法”的内容;二是有法必依,所有人必须守法;三执法必严,不守法必然受到的严厉惩罚;四是违法必究,强调公平性,无论是谁都要都到惩罚。十六字指导方针乃法家首创,只不过没有这种表达而已。法家理论构想也是颇具合理性,通过在整个社会中建立一套“法治”体系,保证社会秩序稳定,实现国富兵强。可惜法家之“法”非今日之“法”,乃帝王之“法”,“法”由“君”制定,体现“君”的利益诉求,“君”很有可能游离于“法”之外,这是整个“法治”体系的致命伤。这个致命伤韩非比谁都清楚:“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如果做不到“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则完全变为管治工具,人们不仅仅是遵循“法”,更有可能是恐惧“法”,最后发展为反对“法”。

最终法家的“法治”不是为了实现公天下,而是为统治者服务,因此事为创造一个家天下,目标是帝王价值最大化,也正因如此法家思想成为了管理者的重要指导思想。

管理模式——集权控制

在管理模式上,法家提出了建立中央集权的方式,这对中国历史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两千多年的中华帝国一直延续(除了西晋),而中国的管理者们从此牢牢的被这种思想主导,并在管理行为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模式极大的凝聚了中华民族,从曾经引领中华民族走向辉煌,但也由于这一思想一度与世界发展格局相去甚远。

秦虽然建立了中央集权政府,法家思想的实践却以失败告终,但为其继任者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到了汉朝,儒家的等级管理与法家的中央集权开始结合,终于确立了中国传统管理模式的框架,后经历代帝国统治者的苦心经营,不断优化、调整,最后终于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这就是“金字塔”形的管理模式,权力高度集中在顶端(顶层),因此社会变革与发展主要取决于顶端(顶层)设计。

这种管理模式在封闭的环境中,无疑体现出明显得优越性,一旦处于开放的环境中时,中央集权就会显得僵化,无法适应频繁变化的环境。

管理基础——“法”

构建“法治”管理体系的基础是“法”,“法”为何物?

法家认为“法”是由君制定的、以刑为核心的、所有民众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也就是说“法”是由组织管理者制定的,要求所有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制度与行为规范。法家力图在“法”的基础上建立一套价值平衡系统,通过“法治”使组织能够有效运行,这与儒家的“礼”出发点完全一致。

法家认为“法”是约束人们行为而且是公平的,因此非常强调法的一致性、平等性,要求法“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通过国家权力保障“法”在组织系统中的贯彻执行,这与儒家的“礼”则形成鲜明的对比,如果说“礼”属于强调自我约束,那么“法”则强调组织约束,约束力量明显不同。在社会秩序日益涣散、混乱的战国时代,建立以“法”为基础的管理系统,无疑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推动,否则不会有秦统一六国的事实。

管理方式Ⅰ——二柄

法家明确了天下大治的组织愿景,建立了以“法治”系统之后,接着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方式。法家的管理方式的特点有二:一是使管理者价值最大化,二是使组织成员价值最小化。

法家的管理方式之一就是二柄,“二柄者,刑德也。杀戮之谓刑,庆赏谓之德”,通俗来讲就是奖与惩、赏与罚这两种手段。看似简单,但是法家却深深的抓住趋利畏威的人性特点,除非人性中没有这种特征,否则法家思想始终都会有用武之地,而且用之则灵。法家思想这些管理手段必然是人性恶的基础上,这也是当时的社会背景所决定。

在二柄中,给人印象深刻的是“徙木立信”,却弱化了轻罪重刑的另一面。法家刑重,并不是因为受刑者罪行恶劣,而在于重刑下的观众效果——重在威慑。商鞅曾言“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则无刑也”。由于法家主张轻罪重罚,所以立法必须缜密,执法要严峻。通过严刑峻法、重奖重罚的管理手段,实现最终管理目的。司马迁在《史记》中描写到“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从逻辑上判断,大悦不可能,否则培养不出陈胜、吴广,理应是“道不敢拾遗,山不敢有贼”更合适。

管理方式Ⅱ——法、术、势

法家管理思想除手握“二柄”外,还强调了“法、术、势”三合一的综合管理方式。“法”由君定,因此提倡君要善于用“法”,把“法”的作用充分发挥;术”指管理的方式方法,法家却推崇掌握权力、驾驭群臣的权谋和技巧;“势”指权势,是君独有的气场与风格,没有气场就体现不出来君的威严,无威即无法无法服众,更无法驭人治国。法家提倡“法”“术”“势”要综合运动,为达目的,可谓煞费苦心,而且不择手段,这三样最后成为中华帝王管理“三宝”。虽然“二柄”与“三宝”最初都是帝王的专利,但是却延伸到整个管理阶层,终于把中央集权这种管理模式发挥到极致,以至于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无法在两年多年的历史中始终坚持一种管理模式不动摇,这是中华民族权谋管理思想的源泉,可谓影响深远。

法家的管理方式可以用“安份守法”四个字来来概括,“安分”要服从国家的管理政策,不需要有更多的想法,“守法”就是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定的“法”,不要节外生枝。不难发现,法家思想中也没有多少创新的元素,因为思想与行为都被“法”所限定。

行为准则——“霸道”

在法家眼中,既然道德仁义根本不起作用,甚至有可能亡国,只有把自己变得最强,才能消灭一切不利因素,这就是法家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霸道”的背后是力量的较量,在战国时代与诸侯争霸的时代特征相吻合,秦国进行的一系列的变革措施都体现出这种思想。无论是在奖励军功、重农抑商、轻罪重罚,还是废井田、开阡陌、建立郡县、迁都咸阳等这些政策目的只有一个,使国家权力高度集中,能够凝聚所有组织成员力量,成为一个具有强大攻击力的机器,把其他诸侯国都消灭掉,让自己过上太平日子。法家思想与实践相结合,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终于为中华文化的稳固奠定了基础。

“霸道”作为一种行为准则而言,只有在开放的环境中才有价值,一旦处于封闭状态,“霸道”则无用武之地。因此,一旦国家统一反而导致秦帝国迅速灭亡。

法家的管理思想中也能够体现“稳”,与儒家不同的是法家的“稳”用国家机器除掉一切不稳定因素,甚至包括思想,从而彻底消灭内忧外患,“法”成为了一种维持稳定的工具。法家强调管理效率、效果,提倡机械化的管理,把国家变为一台精准的机器,这样就能稳定并且高效运行。但是,这种“稳”会也导致组织严重缺乏创造力,“焚书坑儒”是典型的法家对自由思想的限制,从此也使中华民族养成一旦需要巩固中央权威时就开始禁锢民族思想的习惯。禁锢方式大致有四种:一是独尊,二是消灭,三是删减、四是篡改,这导致中华民族长期以来不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偌大的民族找不出几个思想家,这与西方形成鲜明对比。

法家思想的“法”体现的是“家天下”之“法”,与今天“公天下”之法具有本质区别,但“法”却经常披上“公天下”的外衣,这一特点在中华帝国历史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因此“法”一直以来都小心翼翼的隐藏在传统思想的最深处,却无时无刻的不对民族的人性特征产生影响。

法家管理思想体系逻辑比较严谨,但都是建立在一个假设条件下——人性恶,这个假设一旦成立,整个管理体系运作起来就能立竿见影,而且操作简单。

人学研究网·中华文明栏目编辑:紫天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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