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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仕元:孔子、孟子、荀子之“礼”论

2018-05-23 15:33:54来源: 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儒家是“礼治”的极力讴歌者,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孟子、荀子都是先秦儒家的重要代表。他们对于“礼”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对后世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影响。

  (作者:胥仕元,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孔子把尊礼看做“正名”的重要手段,并认为“礼”规范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孟子把“礼”与国家的存亡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主张尊礼时要善于权变;荀子认为“礼”对社会的意义是全方位的,礼是为政的大节,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是个人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是人与动物区另 的主要标志,同时主张礼法并用。他们三人“礼”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礼”关乎国家存亡,都主张用“礼”来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秩序。但是,由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背景和各自的思维路径不同,孟子在“礼”论中摆设了“仁政”的前提,而荀予以儒家为宗,同时吸收了法家的营养,以“礼”为纲,以法为纪,主张“礼”法皆用。荀子的思想也许更实用,孟子的思想则富于理想化。但不论怎样,实用的思想自然不会被抛弃,而理想化的思想也没有因为在当时无法实现而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对当时社会乃至后世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礼”是指人们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说文》讲“礼,履也。”广义上的礼,包括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原则和各方面的文化规范。儒家是“礼治”的极力讴歌者,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孟子、荀子都是先秦儒家的重要代表。他们对于“礼”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对后世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影响。因此,对他们的“礼”论作一考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现实借鉴意义。
 
  一、孔子以“正名”为务的礼论孔子,出生于周公的封地“鲁”,周公的子孙从伯禽开始世代在此经营。鲁地以推行周公之礼而著称,存有大量的文物典籍,所以,西周灭亡后,世间皆言“周礼尽在鲁”。这种客观环境为孔子习礼提供了条件。同时,孔子祖上是宋国的贵族,贵族家世也对他提出了习礼的要求。尽管到孔子时,其家庭地位已下降为“士”,但“士”在殷商、西周仍是贵族 ,只不过等级最低。到了春秋战国之交,“士”才成为知识阶层的通称,因此,生活在春秋时期的孔子,属于贵族的最底层。当时社会上区分贵族与平民的分水岭就是是否知礼。《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适周问礼”,即孔子向老子请教周礼。孔子不但从小就特别重视对礼的学习,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直在向知礼之人请教,进而逐渐形成了一套他自己的“礼”的思想。到晚年时,孔子一边讲学,一边编纂包括“礼”在内的“六经”。
 
  1.“以仁释礼”与“损益古礼”
 
  “仁”和“礼”是孔子思想的核心概念。更有学界前辈认为,“孔子的“仁”的思想实从属于‘礼’的思想。就‘克己复礼’为‘仁’的命题来看,‘仁’与‘礼’相结合而受到了约束。”孔子的礼,主要是指周代的礼仪制度。“礼”被周人奉为立国之本,周文化被称为“礼文化”,范围相当广泛。《礼记·经解》说:“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由此可知,周礼包含了社会政治制度的结构形式和人们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子日:‘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论语·八佾》)因为在孔子看来,周代的礼仪制度是对夏商两代制度损益的结果。《论语·为政》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这句话中,所谓“因”即因袭,所谓“损益”即损其糟粕益其精华。孔子认为,只有在周礼的规范下,春秋这种礼崩乐坏的局面才能被遏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僭越行为才能被杜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社会秩序才能建立。
 
  2.“礼”与礼治孔子谈礼,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就是最好的写照。他把礼治(即恢复和巩固周礼的统治地位)作为救世的良方。孔子在与其弟子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言志时提出了“为国以礼”的主张。“为国以礼”落实到实际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首先,礼用来正名。在孔子的礼治思想中,“正名”是关键。“名”指的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社会中的“名分”,是一种等差序列。在孔子生活的“礼崩乐坏”的年代,王室衰微、诸侯纷争、大夫执政,社会中的等差序列遭到严重破坏。《史记·太史公自序》写道:“《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孔子对此痛心疾首,“觚不觚,觚哉!觚哉!”(《论语·雍也》)强烈要求“正名”的愿望溢于言表。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日:“必也正名乎!”子路日:“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论语·子路》。
 
  可见,孔子认为,治国先要“正名”。如何“正名”呢?孔子一贯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君有君的本分,臣有臣的本分,父有父的本分,子有子的本分。孔子对僭越违礼的行为痛恨至极,鲁国季氏的“八佾舞于庭”,为“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很明显,孔子维护的是“周礼”中的等级制度。“因为他很明确地意识到,礼仪不仅是一种动作、姿态,也不仅是一种制度,而且它所象征的是一种秩序,保证这一秩序得以安定的是人对于礼仪的敬畏和尊重,而对礼仪的敬畏和尊重又依托着人的道德和伦理的自觉,没有这套礼仪,个人的道德无从寄寓和表现,社会的秩序也无从得到确认和遵守。”正如《论语·季氏》中提到的“不学礼,无以立”,以及《尧日》中也提到的“不知礼,无以立也”。再如,他对“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的行为持否定的态度。赵明先生认为:“先秦儒家的基本使命其实在于通过‘正名’而昭示重建礼制秩序的方向和意义。”
 
  其次,统治者应该遵循礼的规定来治理国家。孔子认为,礼对于治理政事非常重要,有关的言论在《论语》中多次出现,如:“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八佾》)“能以礼让为国乎? 何有? 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里仁》)“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宪问》)“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再次,孔子强调君臣之礼,以“礼、忠”等观念维护君臣关系,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也有严格强调君臣有别的,如“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子罕》)最后,重视家庭中的父子之礼。正如《论语·为政》所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总之,孔子强调“礼”的目的,是要用礼来挽救当时征战不休、僭越违制的社会局面,使“礼治”成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主要手段。
 
  二、孟子以“仁政”为核心的礼论孟子,世称“亚圣”。他出生在距孔子去世大约100年左右的战国中期,当时各诸侯国之间还在不断地征战,生灵涂炭。孟子对当时社会持一种批判态度。他也像孔子一样,游历了齐、宋、滕、魏、鲁等不少国家,曾一度担任齐宣王客卿。那么,孟子游历这些国家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推销他的仁政。从《孟子》一书中能够了解到,他从孔子的思想中继承的主要是孔子的“仁学”,后来形成了他的“仁政”的主张。
 
  1.“仁政”与“礼,门也”他宣扬“仁政”,主张给民以“恒产”,“省刑罚,薄税敛”,救济鳏寡孤独。有关如何行仁政,孟子的论说还很多,但当时的客观环境没有为他提供行“仁政”的平台,因此,笔者把重点放在他如何看待“礼”这一层面。孟子谈到“礼”的地方很多,只是相对于“仁政”学说而言,“礼”在他的整体思想中处于次要的地位。他认为,:有辞让之心,就是礼的萌芽。正如孟子的“四心四端”说:“侧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他还认为,礼是能够成为君子之人的必经之门。“夫义,路也;礼,门也。”(《孟子·万章下》)可见,孟子是非常重视“礼”的。
 
  2.“礼”与“礼治”首先,“礼”关乎国家的存亡。《孟子·离娄上》说:“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灭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意思是说,无论城墙不坚固、兵甲不充分,还是田野不垦辟、物资不富裕,都算不上国家的灾害;然而,如果在上者缺少礼义,在下者没有教养,不轨之民猖獗,国家沦丧就没有几日了。这里,孟子将在上者“缺少礼义”与国家的沦丧联系起来,说明在他的意识中“礼义”对于国家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强调朝堂和贵族之礼。孟子认为:“礼,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不腧阶而相揖也。”(《孟子·离娄下》)万章曾问士不投靠诸侯生活的缘由,孟子回答:“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孟子·万章下》)也就是说,落难贵族的去所如何,严格遵循了儒家所倡导的礼制原则。
 
  再次,从接待的礼节程度为君子是否做官提供参考。据《孟子·告子下》记载,陈子日:“古之君子何如则仕?”孟子日:“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饥饿不能出门户,君闻之,日,‘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从其言也,使饥饿于我土地,吾耻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最后,孟子对礼的理解和运用比较灵活,注重权变。这从《孟子·离娄上》中的一段对话中可见一斑。淳于髡日:“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 日:“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日:“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这说明,孟子首先强调了礼,其次又突出了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对待——善于权变,否则,“犹执一也”,执一,“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尽心上》)
 
  此外,孟子谈到个人的修养时,认为“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孟子·离娄上》)。他还提到礼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维护仁爱关系的稳定。如“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学”并将其发扬光大,同时孟子也丰富和发展了儒家思想的其他方面。今天读《孟子》并不难感觉到他礼治思想的火花。
 
  三、荀子“隆礼重法”之礼论荀子是战国时期赵国的一位儒家“巨子”。他游历过齐、燕、秦等国,在齐国的稷下学宫,曾三任祭酒。荀子礼法俱重,在儒家派别中自成一派。
 
  1.继承孔子之礼,视“礼”为“人道之极”
 
  荀子在政治上主要继承了孔子的礼治思想并将其发扬光大。荀子将“礼”视为“人道之极”(《荀子·礼论》),《劝学篇》中有“学恶乎始,恶乎终” 的疑问,“日: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意思是说,学习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呢?回答是:从读《尚书》开始,到读《礼经》结束。《劝学篇》又道:“《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所以,“荀子的思想中最突出的是‘礼’。
 
  2.“礼”与礼治在《荀子》一书中,礼字出现的次数比《论语》中礼字出现的次数还多。其一,荀子探讨了“礼”的起源。荀子认为,礼是由圣人(先王)而制并用来止乱的。荀子得出这一结论是基于对人性恶的认识。首先,人性恶表现在感官欲望上,“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荀子·性恶》)这种欲望实际上是人的自然本能。其次,人性恶表现在人的权势欲望上。“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王霸》)人们欲望的不断膨胀,导致人与人间财物的尽情占有和掠夺,正如《荀子·富国》篇所言“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争夺造成天下大乱,正常的生活秩序遭到破坏,必须有一种人们所遵循的规矩来约束这种失范的局面,故荀子在《礼论》篇中说明了他对礼的起源的看法:“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其二,荀子阐述了礼的全方位作用。
 
  (1)礼是为政的大节,是治理国家的根本。
 
  其主要观点如下:“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大略》)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
 
  “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荀子·议兵》)
 
  “彼国者,亦有砥厉,礼义节奏是也。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荀子·强国》)
 
  “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正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
 
  (2)礼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为了维持这样的等级秩序,荀子延续了儒家“上行下效”的思路,主张君主及统治集团成员应该首先“隆礼义”。他认为:“大国之主也,不隆本行,不敬旧法,而好诈故,若是,则夫朝廷群臣亦从而成俗不隆礼义,而好倾覆也。朝廷群臣之俗若是,则夫众庶百姓亦从而成俗于不隆礼义,而好贪利矣。”(《荀子·王霸》)
 
  (3)礼是个人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荀子认为礼是用来端正身心的,正所谓“礼者,所以正身也”(《荀子·修身》),“故学也者,礼法也”(《荀子·修身》)。所以,学习就是学习礼乐法度。掌握了礼义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还应该付诸实践,即符合礼义的道德行为,“君子行不贵荀难,说不贵荀察,名不贵荀传,唯其当之为贵。”(《荀子·不荀》)也就是说,君子行事不因事情难办为贵,言论不因明白清晰为贵,名声不因广泛流传为贵,只有它们符合礼义时才是可贵的。
 
  (4)礼是人与动物区别的主要标志。荀子从多个方面阐述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人有礼仪,而动物则没有。《荀子·非相》中说道:“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其中的“辨”就是“别”,“别”是礼的重要标志。
 
  其三,荀子主张礼法并用,但他认为礼是治国之本。在强调“礼”的同时,荀子也重视法。“孔孟以‘仁义’释‘礼’,不重‘刑政’,荀子则大讲‘刑政’,并称‘礼’、‘法’,成为荀学区别于孔孟的基本特色。”
 
  荀子的法有两种含义:一是先王之道,如“王者之法”、“三王之法”等;二是政策、法律、法令。但他认为,法与礼并不是同等重要的。“《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也就是说,礼是治国的根本。《强国》篇重申了礼的根本性:“彼国者,亦强国之剖刑已。然而不教诲,不调一,则人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教诲之,调一之,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彼国者,亦有砥厉,礼义节奏是也。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人君者,隆札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
 
  由上可知,荀子的礼治思想其实就是主张礼法并用。“在荀子看来,推行礼治,实施王道,固然是儒家思想的治道。但是,如果纯粹的王道无法在现实中推行,那么退一步实行以法治强国的霸术也是可以的。王道与霸术二者之间不是绝对对立的,就像礼与法不是根本对立的一样。”这在以单纯的道德说教已经不能完全起作用的战国时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荀子还设计了理想中的“王制”社会。他在《王制》篇中是这样设计的:王者之人,饰动以礼义,听断以类。明振毫末,举措应变而不穷,夫是之谓有原,是王者之人也。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贰后王谓之不雅。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色,则凡非旧文者举息;械用,则凡非旧器者举毁。夫是之谓复古,是王者之制也。王者之论,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是王者之论也。王者之(法),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理道之远近而致贡,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是王者之法也。
 
  荀子希望治国者能够以“礼义”修饰自己,遵循先王之法,选拔贤能,论功行赏,制定有益于民生的财政经济政策。而在这其中,以礼治来统领全局则是他思想的精髓。孔子、孟子、荀子礼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礼”关乎国家存亡,都主张用“礼”来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秩序。但是,由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背景和各自的思维路径不同,孟子在礼论中摆设了“仁政”的前提,而荀子以儒家为宗,同时吸收了法家的营养,以礼为纲,以法为纪,主张礼法皆用。荀子的思想也许更实用,孟子的思想则富于理想化,但不论怎样,实用的思想自然不会被抛弃,而理想化的思想也没有因为在当时无法实现而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对当时社会乃至后世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所以,太史公说,儒家“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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