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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

2018-05-10 17:58:03来源: 人学研究网 已浏览人数:
我国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称。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不仅创造出令全世界瞩目的、极其辉煌灿烂的物质文明,更创造出享誉世界的、绚丽多彩的精神文明。
辞。这批称为“侯马盟书”的珍贵文物,是了解古代盟礼的重要资料,从中也可以看到盟主在会盟中的作用和地位。
 
  盟主既是会盟仪式的主持人,会盟之后,他实际上便获得了号令其他盟国的权力。春秋战国时期,会盟大多带有军事联盟的性质,因而盟主的地位和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时常在盟会上出现争做盟主的情况。吴王夫差在黄池会盟时,就曾与晋定公为争做盟主而发生争执。晋、楚之间也有过类似的情况。春秋中后期,晋、楚两国为争霸,连年征战。不仅给交战双方造成巨大的物质损失,也给周围那些弱小的诸侯国带来深重的灾难,各国都希望能尽快“弭〔mi米〕兵”,即停止战争。公元前546年,宋国大夫向戎分别与晋、楚等诸侯国的国君协商,达成在宋都(今河南商丘)举行弭兵会盟的协议。举行盟礼的那天,有14个诸侯国参加,而晋、楚两国都想利用会盟之机,成为盟主。楚国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凡赴会的楚人都暗中藏有兵甲。待盟礼刚一开始举行,楚人便抢先歃血。等到晋人发现楚人的意图,企图加以阻止时,为时已晚,只好让楚国主盟。
 
  誓,在西周时期是指诸侯之间以语言为信约,即以口述的方式,提出某种作为自己或大家共同遵守的原则,即所谓“信约为誓”。誓,最初常作为会盟的一种形式,故往往合称为“盟誓”。但有时也可单独举行,称为“誓礼”。誓礼与盟誓一样,都要借助神的力量作为约束,使所有参加者不得违约,否则将受到神的惩罚。人们相信在诸神中,天神的威力最大,所以在举行誓礼的时候,经常假借“天”神,面天而誓,也就是后人所说的“对天起誓”,“向天发誓”。誓礼没有盟礼的仪式那么隆重、繁琐,不用杀牲、歃血。誓,也指古代帝王告诫将士,军将告诫兵士的言辞,多用于激励斗志,鼓励士气。至于后代将士出征或作战前的宣读誓言,即今人所说的“宣誓”,正是由此演变而成,它成为将士们自勉自励和自我约束的一种方式。一旦起誓或宣誓后,誓言便成为人们必须严格遵守的信约,是绝对不允许破坏和违背的。春秋时期,郑国武公的夫人姜氏生了两个儿子:庄公和共[gong工]叔段,但她只宠爱共叔段,对庄公十分厌恶。后来,庄公即位,作了国君,姜氏极不满意,想方设法支持共叔段发展势力,以取代庄公。甚至在共叔段策划袭击庄公时,还准备为他作内应。庄公得知这一消息后,果断发兵击败共叔段,又将母亲姜氏迁出都城,安置在城颍(今河南襄城东北),并发誓:“不到死后埋入黄泉,决不与母亲相见。”可事后庄公十分后悔,不该如此对待母亲,然而又有“誓”在先,不好违背。封人颍考叔得知后,积极劝导庄公,建议他掘地到黄泉(即地下的泉水,指埋葬死人之处),在隧道里与母亲相见。庄公见这个建议既符合自己的心意,又不违背誓言,便欣然接受,随后派人在地下挖了一条隧道,终于与母亲相见,从此母子二人和睦相处。这则《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人重“誓”,绝不食言的风尚。誓,也是一种很郑重的许诺,一旦起誓或宣誓之后,便要承担誓言中所承诺的义务和责任。但在日常生活中,许诺或许愿则是十分普遍的。它虽不像誓那样郑重,却和誓一样受到人们的重视,“言必信,行必果”等,就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讲信誉,守信誉的传统美德。
 
  会、同,也是宾礼中的两种礼仪,它们只是在形式上略有不同,所以通常是合在一起使用,即为“会同”,泛指古代诸侯朝见天子,也指诸侯合会。《周礼·大宗伯》记:“时见曰会,殷见曰同。”诸侯不在规定的时间去觐见天子,称为会;殷,众之意,指许多诸侯同时去觐见天子。当然指诸侯合会时,就没有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了。诸侯们聚到一起,订立盟誓,即可以称为“会盟”,也可称作“同盟”,“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左传·僖公九年》)。
 
  锡命,又作赐命。赐,是古代上对下的赠予;赐命,则专指帝王赐予臣僚爵位(也包括官位)、服饰、车仗等的赏命,其礼仪就是锡命礼。接受锡命,必须要答谢回礼,所以锡命在礼节上以拜礼为主,而且相对比较简单,“君赐车马,乘以拜”(《礼记·玉藻》)。古人以能得到帝王的赐命,当作一种特殊的荣誉,倍加珍重。帝王赠予臣僚的一切,都要冠以“赐”的头衔。如赐官、赐田、赐宅等。若官吏遇事请假,假期已满仍不能归职,皇帝准许其续假,称为“赐告”(告,为官吏休假);筵席上,皇帝向臣僚赠酒,亦称“赐酒”;即使是皇帝下令让臣下去死,仍要冠冕堂皇地称为“赐死”。唐朝中期,唐玄宗在位期间,由于宠幸贵妃杨玉环,而疏于朝政。加之重用奸臣李林甫、杨国忠为宰相,致使国内政局动荡,矛盾尖锐,终于酿成“安史之乱”。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叛军破潼关,攻入关中,唐玄宗仓皇从长安出逃四川。但行至马嵬驿(今陕西兴平西)时,护卫的军队哗变,杀死杨国忠后仍“鼓噪不前”,又要求处死杨贵妃。唐玄宗唯恐叛军追赶而至,只得赐给杨贵妃一条白色丝帛,令她自缢〔yi义〕。所以“赐帛”也成了“赐死”的同义词。在唐宋时期,官服常以颜色区别等级,凡三品以上的官员,其公服为紫色;五品以上,至四品的官员,则着绯〔fei非,大红〕色公服。皇帝若对某官表示宠幸,常“赐紫”、“赐绯”,即赐官服,实际也是升迁之意,以示厚爱。
 
  遇,即相遇、相逢,是指诸侯或官吏在事先没有商定的时间、地点突然相遇。“遇者何?不期也。”(《公羊传·隐公四年》)古人即使不期而遇,也仍然讲究礼节,按照礼仪的规定行事,于是便有了“礼遇”之说。当然遇时的礼节要比其他的礼仪都简单。西周时,诸侯外出,相遇于途中,往往要按主、宾礼互致问候,因此常以相遇之地距各自国都的距离远近来划分主、宾,以距离近的一方为主,距离远的一方为宾。官吏之间相遇,则按官位高下,施以不同的礼,而在这方面制定有一套严格的礼仪制度。如宋朝制定的《百官相见仪制》中明确规定:下级官员若于途中遇见官长,必须采取停住马,侧立于一旁,或回避,或绕道而行的办法。“文武百官遇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并避。起居郎以下遇给舍以上,敛马。御史大夫遇东宫三师、尚书丞郎、两省侍郎,分路而行。”(《宋史·礼志》)若不按此规定行事,则被视为无礼,要受到处罚。战国时期,赵国的蔺相如经过与秦国国君斗智斗勇,取得“完璧归赵”的胜利后,深得赵惠王的器重,被擢〔zhuo浊〕升为上卿,位居大将军廉颇之上。廉颇认为自己战功卓著,看不起蔺相如。一次,两人相遇于途中,按照遇礼的规定,廉颇应礼让蔺相如,但他自恃功臣,据路不让。蔺相如见廉颇毫无礼让的态度,深知大敌当前,当以团结为重,决定不与他计较,立即吩咐手下人绕道而行。蔺相如忍让、豁达的胸怀,后来又感动了廉颇。这位功劳卓著的老将竟“负荆请罪”,与蔺相如言归于好,共同抗御外敌。“负荆请罪”的典故,因此也成为流传至今的一段佳话。
 
  第五节 嘉礼
 
  嘉礼是古代礼仪制度中,内容最为庞杂的一种礼仪,它涉及到日常生活、王位承袭、宴请宾朋等多方面的内容,大致可分为饮食、婚冠、宾射、飨〔xiang享〕燕、脤膰〔shenfan慎凡〕、贺庆等礼。其中以婚礼、冠礼、射礼、飨礼、宴礼、贺庆礼最为重要。
 
冠礼,古代男子年满20岁时所行的一种典礼,即加冠以示成年。古代的女子也有相类似的典礼,是在15岁时将头发盘起,再插入笄[ji机,簪子]加以固定,而称为“笄礼”,也同样表示成年,只是仪式不如冠礼隆重。冠礼要在宗庙举行,主持者是将行冠礼者的父亲。首先,父亲要在行冠礼之前,先进行筮(占卜),以确定行礼的日期和参加儿子冠礼的来宾。然后将行冠礼的日期告诉宾家。到了这天,行冠礼的席位安置在宗庙阼[zuo做]阶(堂前东阶)北端。待来宾到达后,将加冠者从东堂领出就席,由来宾为他梳头、挽髻、加簪(用于固定头发)、著[纟丽][li离,亦读xi洗,用于束发的黑色帛]。之后在父亲的主持下,由事先确定的一位来宾,十分庄重地为他加冠,即将冠戴在他的头上,但加冠绝非简单地把冠带在头上。冠礼规定,加冠为三加,即始加、再加、三加,每一加要分别戴上不同形制的帽子,代表着不同的寓意。始加,戴缁[zi资,黑色]布冠,表示该男子从此可以治人、治家;再加,戴皮弁(一种用白鹿皮缝制而成的帽子),表示今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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